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男,1976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北京市平谷区。2018年8月,张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9月8日起至2019年9月7日止。2018年9月12日张某到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其日常管理。 张某原籍河北省兴隆县,因与妻子刘某结婚后落户到平谷区,婚后生有一女一子,现在与岳母、妻子、女儿、儿子在家居住。因为平时在单位工作、居住较多,在村里时间相对较少,与周围人接触不多,在村里的关系和表现较为正常。张某原本生活比较美满,但由于被判刑后失去了原有工作,家庭经济压力增大。因为其以前学习的是油漆工,判刑后无固定工作,又开始靠打零工赚钱。家庭经济压力对张某情绪造成较大影响。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入矫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后,根据其行为特点、成长历程和思想动态,针对其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侥幸心理较为严重的情况,首先抓好入矫教育,在强调各项社区矫正规定的同时,严格落实电话报告、指纹报到、参加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集中初始教育等相关制度,树立起规矩意识。同时对其开展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张某对接受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在张某接受社区矫正后,司法所认真摸排、谈话,掌握其行为动态和思想特点,特别是了解其对接受社区矫正、对家庭、对社会、对本人今后的工作的想法,结合各方面情况,对其矫正期间的管理教育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符合其行为特点的矫正方案,确立了“以管为主、管教结合,强调家庭责任、转变侥幸心理”的个案矫正方针。针对张某比较顾家、对子女特别重视的特点,以其家庭为纽带,通过强调家庭责任,牢牢拴住张某的矫正之心。同时,因势利导,通过走访谈话、思想教育,促进张某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其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张某本人性格相对比较稳重,与周边人关系尚可,村里对其矫正工作比较支持。张某接受矫正后以打短工为生,为此司法所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安排张某在村里参加社区服务,每月定时到村里公共场所从事社区服务,由村委会和司法所进行组织和监督,这样既有利于张某工作,又有利于其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通过组织适合张某本人特点的社区服务,既让其从内心深处接受了社区矫正,也通过社区服务修复了的社会关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等情况 虽然通过前期的观察、测试,对张某的心理情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虽然其较为稳重的性格特点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司法所并未因此而放松对其开展心理辅导等工作。特别是在张某与邻居产生矛盾纠纷,邻居举报其违建的情况下,针对其思想产生波动的原因,司法所有的放矢的及时进行了心理疏导,一是本着保密、尊重、关心的原则,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和发生过激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二是从本人、家庭、矛盾起源、处事方式等多方面帮助其分析形势问题,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促进其对司法所的信任。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同村干部、处理违建的工作人员共同对其做好释法说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使其能够采取合法合理恰当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帮助其树立积极的生活信念。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研究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建立起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专职社工、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张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请销假制度,通过电子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张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司法所在教育中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张某的教育引导,促进其融入社会。同时,依托区阳光中途之家,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教育活动,从法律常识入手,不断引入道德规范、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对张某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道德修养和自制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不间断的管理教育,张某深受触动,在守法意识、自我控制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均得到了提升。特别是在其与邻居因琐事发生矛盾,邻居举报其建筑违建,要进行拆除处理后,通过采取多方面教育引导,张某原本存在的过激思想得到纠正。张某多次对身边人表示自己会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其思想和行为上能够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通过一段时期的教育矫正工作,现在张某生活逐渐稳定,家庭责任感、事业心都得到了增强,收入来源也越来越稳定,而且其还能用自己的专长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带领本村年轻人从事装修工作,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充分发挥了正能量作用,开始了崭新的人生,也为其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

【小结(或反思)】

对于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不仅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还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 一是要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方法。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从根本上转变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管理规定不以为然的态度,“抓苗头,除隐患”,防微杜渐。 二是要有衔接性管理举措。注重观察总结阶段性工作的效果,注意收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研判,对效果不显著的监管措施要及时调整矫正方案。 三是要个别教育、有的放矢。在普遍性教育的基础上加大个案教育管理力度,做到苗头早发现、措施有针对、效果有反馈。特别是社区服刑人员出现抵触情绪时,要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避免服刑人员因情绪挤压而形成逆反、对抗行为。 四是要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特别是家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影响,通过身边人让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深刻认识自身的不足和缺点,能服管、真改造,使其意识到应当为了家庭和本人的前途安心矫正,从而达到自我改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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