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深入推进法治平罗建设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平罗县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和区、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努力营造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任务措施】

(一)注重科学统筹,坚决贯彻落实区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县委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创建工作,形成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创建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将“法治县”创建工作列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为“法治县”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建设“法治平罗”为目标,以落实创建措施为重点,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健全法制监督,因地制宜,长远规划,分类指导,有重点、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法治平罗”创建工作,使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不断彰显,社会更加稳定和谐。 (二)狠抓“关键少数”,深入推进法治平罗建设。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县委、政府每年组织集中学法4次以上;县委党校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类主体培训班重要内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并举办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极大地调动了学法的积极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把学法考试的成绩运用到领导干部任用考核之中。县依法治县办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把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测评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规定。三是紧密结合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法纪,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带头遵纪守法。 (三)发挥制度改革成效,强力带动法治平罗建设。坚持以改革推动法治,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平罗”创建工作,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举措,扎实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加强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事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采取专家论证咨询、社会公示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完善网络举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县政府在研究行政决策事项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5件,参加政府协调会议72次,审查合同、协议文本29余件,参与处理重大信访事件5次。全县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重大事件。二是加强人大执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社会保险法》《环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有力地促进了环保、交通工作的规范执法。同时,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对村级民主依法治理开展调研,提升村民依法自治水平。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通过采取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商务谈判、解答个案咨询以及接受委托出庭应诉等形式,为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执行和政协协商提供法律服务。自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29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63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法律惠民推进法治平罗建设。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服务民生”这一主线,注重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一是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夯实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筑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实现了从信“访”到信“法”的改变。平罗县共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选聘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基层调解队伍中,配强配齐全县197个调解组织的调解力量。坚持每月两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预警信息,三年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908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24件。二是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畅通法律援助项目,大力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处置,扩大法律援助公益性能效。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三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78件,代书1346件、解答咨询13732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751.77万元。三是制定出台律师值班制度。在信访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重点办理县委、政府交办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四是重点人员监管到位。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扶工作,确保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五)突出法治教育,确保法治建设基础稳固。一是创新普法载体。进一步加强平罗县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基地、城关六小“交通安全暨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城关二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灵沙乡法治之声广播电台等平台建设,开展领导干部、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新载体作用。在各类法治教育阵地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灵沙乡“回乡法治文化广场”、高仁乡“法治文化长廊”,填补了乡镇法治文化的短板,缓解了基层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实现了法治宣传形式的丰富和创新。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机关、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大型企业,以流动讲堂、巡回报告、专题讲座、公共安全演练、专场晚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借助新媒体、自媒体发展迅猛的势头,融合“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新思维,基于飞龙广告、广播电台、QQ群、微信群、微博等传统媒体应用,全新创建“法治平罗”微信公众号,制作出版面独特、别具一格的学法板块,定期编发法治新闻、普法案例、以案释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信息,在巩固传统普法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加强了“法律八进”示范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了普法新方式,逐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特点。

【特点和效果】

“法治平罗”建设的系统推进、稳步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平罗县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和自治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市“六五”普法先进普法办荣誉称号,平罗县三次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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