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自杀未果者罗某精神状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4日5时20分左右,被鉴定人罗某某在某某市海城区某某路某某苑E栋501室自己家中,想自杀而打开天然气,后发生爆燃,导致501室的防盗门、玻璃被炸坏,被鉴定人也被烧伤;被鉴定人在某某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表现异常,后转院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目前仍在住院。因被鉴定人精神表现异常,为查明案情,某某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委托我院司法鉴定所对其作法医精神病鉴定。

【鉴定过程】

(一)鉴定精神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于2020年5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医院部对被鉴定人罗某某进行司法鉴定精神检查。 被鉴定人罗某某自行步入室,意识清楚,接触好,问话能答,应答切题,语速稍快,语量稍多。能正确回答自己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及家庭住址,能叙述其文化程度、工作及婚姻情况,称他大专文化,在南京读计算机专业,大概2000年左右毕业,出来后自己开信息公司创业,效益可以;称因为和妻子感情不合,他和妻子离婚了,他把房子卖了,2018年末回北海;问其离婚是谁提出来时,称离婚是他前妻提出来的,他前妻要回家照顾她父母亲;称离婚前他们吵过架,他跟她哥关系不好,她哥要求她回去照顾父母亲;问其对离婚的看法时,称婚姻的失败是人生的失败,但他还看得开;问其回北海做什么工作时,称他回北海后自己搞“超级PI”项目,计算机数据,遇到很多挫折,自己投资2万多块钱和时间。知道自己于2020年3月3日开始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医院,称他被抓来住院的,因为自杀案件;称他本来想开煤气搞死自己,后来爆炸了;问其当时的想法时,称他当时心情低落,开煤气前一个星期开始出现想自杀;问其为什么想要了结自己的生命时,称他当时万念俱灰,理想破灭,“素数”算不出来,还有感情问题,跟猫的感情,有时夜深人静,想到骨子里的事情,看到别人的遭遇,想到自己的遭遇,现在形势逆转了;称他当时“素数”算不出来,万念俱灰,就想放煤气毒死自己。问其当时的睡眠和饮食情况时,称他不想吃东西,饿了几天,睡得迷迷糊糊,整日卧床不出门,只喝点水,不说话,不和别人联系;问其当时非要自杀不可吗?称他说不上,尝试一下,他还想过跳楼。问其开煤气自杀前那段时间感觉自己有动力吗?称他不记得了;问其感觉累吗?称他不觉得累,他调程序;问其是否感觉思考困难时,称他不觉得思考困难,他没有想到后来会爆炸;问其当时是否考虑过开煤气的后果时,称他现在回想当时没有考虑后果,他网上查放煤气自杀的人,没有一个被列成精神病的,他是开煤气后导致煤气爆炸这事件中的唯一受害人,他认为公安送他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不妥,应走正常司法程序。否认除了本次开煤气自杀那段时间有自杀的想法外,以前没有自杀的想法。承认在某某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说过普京、法国总统认识他,称他跟他父亲开玩笑,吹吹自己牛皮,当时他想转院,他父亲不给转,他说自己被人监控。问其在某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的心情时,称他脸肿,看不到东西,怕死,感到紧张,惊恐,恐惧,持续2个月左右,来这边(指退役军人医院)想活的欲望强,认为自己不是精神病,来这边感觉平淡,情绪稳定,这边的病人很好控制,容易和他们打成一片,他们要求低,法国文学家说过要像对待妓女一样对待公主,要像对待公主一样对妓女。问其谈到开煤气自杀,最后导致爆炸烧伤自己了,仍能面带笑容时,称他健谈,以前没有过情绪低落,他的思维与平常一样,他在这里跟漂亮女生顶过几次嘴。问其如果以后“素数”还算不出来,怎么办时,称他再做别的项目。承认前妻所在公司破产后帮前妻打过劳务官司,问其当时是否有疑心重,说有人监视、监听他时,称他认为他的微信被监视。问其开煤气自杀导致爆炸是否犯法时,称他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如果犯法,只能按程序定罪。问其为什么用泥土密封门窗缝隙时,称他担心煤气泄漏伤害别人。问其家人反映他回北海后平时不出门时,称他购置了一个强大的计算机,怕见光。均未查获其作案时及目前有幻觉及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检查未见异常。在检查过程中,被鉴定人罗某某表现安静,始终面带微笑,表情稍显兴奋,情感稍高涨,自我评价高,但情绪尚稳定,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对自己出现的异常精神和行为无认识(无自知力),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告知他自杀可能是精神病发病的一种表现时,只是微笑。 (二)体格检查与神经系统检查:脸部及双手较多疤痕,四肢肌张力正常,肌力Ⅴ级,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三)辅助检查:(未检)。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态分析:根据委托鉴定材料及鉴定检查所见,被鉴定人罗某某,男,39岁。被鉴定人于2018年底离异后返回北海,表现为多疑,常称被监视、窃听,不敢联系家人,担心连累家人,孤僻、独居,常紧闭门窗,懒散,卫生差等。2020年1月4日5时20分左右,被鉴定人在自己家中想自杀而打开天然气,后发生爆燃,导致自己房子防盗门、玻璃被炸坏,自己也被烧伤。在某某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烧伤期间,被鉴定人经常喃喃自语,但言语内容不清,不知所云,并不时自笑,有时言语混乱,称普京、法国总统认识他;仍疑心重,认为被监控、窃听,认为医护加害于他,不同意进行手术,认为麻醉后会被窃取身体器官,需反复劝说,术后认为手术效果不佳,怀疑医生故意为之,影响他双手功能及为了行二次手术而赚取医疗费,并要求查看手术监控记录,怀疑住院费用,纠缠医护人员,夜眠差,自2月19日起口服“奥氮平片”10mg/晚,睡眠好转,但上述症状未见明显好转,于3月3日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医院,目前仍在住院。在公安审讯中,被鉴定人承认作案事实,能叙述作案经过及作案动机,称他当时没有胃口,都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已经万念俱灰,没有想开天然气会有爆炸的后果,就想开然气毒死自己。鉴定检查时被鉴定人意识清楚,接触好,问话能答,始终面带微笑,语速稍快,语量稍增多;承认作案事实,能叙述作案经过及作动机(与在公安审讯中叙述的基本一致),查获其作案当时有情绪低落、兴趣丧失、精神运动性迟滞、睡眠障碍、食欲降低、反复想死的念头,甚至出现自杀行为等,目前情感稍高涨、语速稍快、语量稍增多、精力充沛、活动增多、行为轻浮、睡眠需要减少等,无自知力;均未查获其作案时及目前有幻觉及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检查未见异常;脸部及双手较多疤痕,四肢肌张力正常,肌力Ⅴ级,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综上所述,被鉴定人罗某某作案时情绪低落,目前转为情绪高涨,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被鉴定人的表现符合双相障碍的医学诊断,作案时为抑郁发作,目前为轻躁狂。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析:被鉴定人罗某某患有双相障碍,作案时为抑郁发作,受其病理性情绪低落的影响作案,但其辩称只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如果犯法,只能按程序定罪,说明其还是知道作案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其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仍未完全丧失,只是削弱,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被鉴定人的表现符合指南中5.1.2及附录A.2.1、A.2.2.1条款之规定,故评定其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一)精神医学诊断:双相障碍,作案时为抑郁发作;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被鉴定人罗某某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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