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石某,男,1982年2月20日出生,贵州省松桃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松桃县苗族自治县。2001年4月8日9时左右,石某在家用火药枪将其父当场打死,后外逃至福建省德化县务工,并娶妻生子。2015年5月26日,石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年5月31日刑满释放。2015年11月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福建省德化县公安局抓获,同年11月20日被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2016年8月9日被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7年2月23日投入贵州省桐州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原因 石某在农村出生、长大,早年丧母,自小被其父长期虐待并对其进行暴力打骂,经常不给吃和穿,有一次其父曾将石某打晕在地里。由于石某长期在家庭暴力和虐待的环境中长大,造成其性格内向、顽固、自卑、暴躁,内心充满着强烈的复仇欲望。 (2)法律观念淡薄 石某只读过小学,文化程度低,法律观念淡薄,缺乏对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的敬畏之心。 2.入监改造表现 石某于2017年2月23日入监服刑改造后,由于不知法、懂法,法律意识淡薄,虽然能够服从管理,遵守监规,但情绪一直不稳定,内向、顽固、自卑、暴躁的性格长期根植内心深处,导致石某有暴力倾向。2018年6月25日,石某在劳动现场与罗某因生产原因发生口角后,石某暴躁的性格爆发,用所坐胶凳朝罗某砸去,导致罗某头部创伤性流血受伤,石某因此受到了禁闭处罚。鉴于此情形,监区将其列为危险犯并挂屏管控。 3.心理行为表现 监区对石某进行了个性分测试,罪犯个性分测验,以下是测试报告: 维度名称 标准分 维度名称 标准分 外倾 48 聪敏 49 同情 57 从属 47 波动 49 冲动 39 戒备 42 自卑 54 焦虑 63 暴力倾向 43 变态心理 55 犯罪思维 53 说谎指标 3 认真指标 1 测试分析: (1)依据个性分测验报告,显示石某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缺乏信心,焦虑感较强,有较强的暴力心理倾向。 (2)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大,可能具有较高的自我幻想和焦虑,不能正视所遇到的挫折,加强预防监控与矫正力度。 4.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石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狱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石某尽快消除心理压力,矫正自身性格,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文化知识和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给该犯相关的法律书籍阅读,民警适时解答,使其在提高文化程度的基础上提高明辨事理的能力,让该犯尽快走出思想误区,端正改造态度,遵规守纪接受教育和改造。 (2)肯定存在价值。根据石某内向、暴躁特点的行为表现,有意识激励其积极参与改造,帮助他找到自卑的源头,超越其自卑的心理,利用该犯担心子女抚养和妻子忠诚的问题心理,转变其消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看待事物的消极态度,从而对生活、对改造重新燃起希望,对自己树立起信心。 (3)加强亲情帮教。采取狱内教育和亲情教育相结合,联系其妻子并利用亲情电话和亲情帮教等形式为该犯与家人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从而让石某树立正确面对现实与困难的信心。 (4)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根据该犯入狱以来的改造表现和现实情况,将其送到监狱学校小学班学习,让其多参加各类文化活动,增强其自信心,认可自己的价值,分散其在长期单一环境中生活所产生的负面情绪,抑制恶习,磨练品质,彻底弃恶从善。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石某可能出现的反复多变情况,在教育过程中要有耐心、恒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 预期矫治目标 (1)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树立悔过之心,自觉主动接受改造。 (2)内向、顽固、自卑、暴躁的性格有所改变,让该犯对自己的人生充满自信并有所规划,养成正确面对挫折的品质,积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石某目前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虽然家里还有一些困难,但每天都能积极投入到劳动改造中,利用拨打亲情电话给妻子汇报在监狱改造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石某目前的改造表现,监区全体干警合议后,已把石某安排在劳动生产线担任小组长。 通过对石某的改造案例,干警深刻体会到:罪犯转化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忌急于求成。要充分了解掌握罪犯个人的具体情况,遵循教育和改造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因人施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一系列的改造策略和措施,才能有效使罪犯达到弃恶从善的目的,真正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