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胡某某交叉韧带半月板损伤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某月某日胡某某因外伤受伤,后入院治疗。 资料摘要 1、某某县人民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胡某某,男,主诉:外伤致头晕头痛,右侧肩部及左膝部疼痛1天余。 现病史:1天前患者不慎被人打伤,伤及头部、右肩部及左膝部,自觉头晕头痛,右肩部及左膝部疼痛,伴恶心,无明显呕吐。 一般查体:右侧顶枕部局部触痛,无明显包块或凹陷。右侧肩部及左侧膝部局部触痛,无活动受限,无骨擦音或骨擦感。 诊疗情况:住院期间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诊断:1.头外伤脑神经反应2.多处软组织损伤3.左侧股骨远端及胫骨近端骨损伤4.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5.前交叉韧带损伤?。 出院情况:左下肢膝部下床活动时稍疼痛。 住院25天。 2、某某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胡某某,男,主诉:外伤致左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26天。 现病史:患者缘于来院前26天,被他人打伤致左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于某某县医院住院治疗。 一般查体:左膝部稍肿胀,无皮肤破损,左膝部无明显压痛,未及明显骨折征,左膝关节屈曲约100°,伸直正常,左膝前抽屉试验阳性,后抽屉试验、内外翻应力试验阴性。 诊疗情况:于2020年某月某日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左膝关节镜检清理内侧半月板体部撕裂修整术,前交叉韧带断裂重建术,术中可见前交叉韧带股骨端断裂,后交叉韧带完整,内半月板体部撕裂,外侧半月板无损伤。住院期间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诊断:1.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2.左膝内侧半月板体部撕裂。 出院情况:左膝限位矫形固定器有效,左膝部敷料整洁固定。 住院18天。

【鉴定过程】

本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于2021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县使用钢直尺(编号:HKDSJ-LC-A-002)、量角器(编号:HKDSJ-LC-A-003),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胡某某进行鉴定。 (一)查体情况 略跛行入检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左膝内下有术后瘢痕一处2.0cm;左膝外上有术后瘢痕0.5cm;左膝关节伸-20°,屈115°;右膝关节伸0°,屈140°;余查体未见明显异常。 (二)阅片情况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县人民医院XXX号片示:左股骨、胫骨相对缘软骨下骨损伤;左内侧半月板后角Ⅲ度损伤;外侧半月板前后角Ⅰ度变性;前交叉韧带损伤不除外;髌上囊及膝关节腔少量积液。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中心医院XXX号片示:左侧股骨外侧髁、胫骨外侧髁骨损伤;左膝前交叉韧带、腓侧副韧带损伤;内侧半月板损伤伴周缘性脱位;左膝关节腔积液并周围软组织损伤。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医院XXX号片示:左股骨远段及胫骨近段可见金属内固定物影。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送检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查体及阅片情况等,综合分析如下: 分析外伤致胡某某的主要损伤为: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及左膝内侧半月板体部撕裂。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10.4)及附录A等之规定,建议胡某某的误工期为110日,护理期为80日,营养期为60日。

【鉴定意见】

建议胡某某的误工期为110日,护理期为80日,营养期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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