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买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买某某(化名),男,1976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2016年10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缓刑考察期自2016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2016年10月9日,买某某到郏县司法局报到,由姚庄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买某某父亲去世后,母亲与买某某一家共同居住,买某某和妻子都是农民,两个儿子都在上学。农闲时买某某和妻子待业在家,为维持生计买某某于2014年开始经营一家饭店,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在经营饭店的过程中容留其他人卖淫,触犯了法律。买某某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罪犯,有点自卑,担心因为自己的事情会对其儿子造成影响,陷入了思想上无法认同自己、缺乏社会归属感的痛苦迷茫中。他被判处缓刑后整日躲在家中,沉默寡言,萎靡不振,不愿与人交流。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买某某后,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向其播放法律教育宣传片帮助买某某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完全融入社会。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依托社区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买某某。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了消除买某某的担忧,主动带着买某某去咨询相关部门让其了解其行为不会对其儿子上学等问题造成影响,社会也不会因为他曾经触犯过法律就遗弃他,只要他好好接受社区矫正,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他还是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买某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家人注意买某某的心理变化,理解他现在还处于社区矫正期间,平常在生活中对买某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加强对买某某的矫正效果。 司法所对买某某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并对买某某进行了日常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分析,根据分析对其制定矫正方案,确定了对买某某进行矫正的工作重点是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消除自卑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生活,并适时根据买某某的日常表现调整矫正方案。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买某某被法院判决后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罪犯,过去的朋友、街坊邻居对他和他的家人都避而远之甚至警惕防备,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愿意面对,更认为是因为自己犯罪别人才会对自己的家人这样,自己对家人充满了愧疚感。为此,司法所组织买某某参加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在社区服务中通过劳动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对买某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买某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告知其家人对其多点关心、理解和照顾,帮助其消除对家人的愧疚心理,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的不良情绪逐渐消除,心理恢复健康,能够正确面对困难,勇敢走向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起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买某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指纹机签到、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买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日常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通过评语、表扬、改变级别等肯定买某某的表现,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依托郏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办公室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教育普法活动,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买某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抑制不良欲望的自制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买某某深受教育和触动,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买某某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他积极面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畏艰辛,诚实守信,认真接受教育矫正,现在全家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司法所根据买某某犯罪原因和家庭状况,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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