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当事人家中猝死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13日13时许,警方接到报警:XX镇XX村X组村民肖某于2月11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据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载:肖某,男,尸长160cm,发育中等,尸斑呈鲜红色,分布于腰背部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发长0.1cm,花白色,角膜苍白混浊,鼻腔内无异物,上唇见1.5cm×0.8cm淤血,左下、右下第四齿均缺失,牙龈无出血,右头面部见20cm×16cm大范围轻度烫伤,右头顶部见2.5cm×0.2cm头皮破损,左眉骨上部见2cm×2.3cm、2.8cm×0.2cm、1.8cm×0.7cm不规则表皮剥脱。双上肢淤血肿胀,左上臂见2cm×0.5cm表皮剥脱,左前臂见1.8cm×0.3cm、0.8cm×0.2cm表皮剥脱,左手腕关节处见直径1.1cm、1cm、0.3cm类圆形表皮剥脱。左手食指远节指节背侧见0.6cm×0.4cm表皮剥脱,左手中指第二指节处见0.2cm×0.3cm表皮剥脱,左腋下见10cm×7cm皮下淤血,右小腿膝关节下至踝关节处皮下淤血,左小腿见10cm×5cm皮下淤血,左膝关节上方见2cm×2.5cm皮下淤血,右大腿外侧见2.6cm×0.5cm表皮剥脱,右肩关节外侧见3.2cm×1.5cm、2.2cm×1cm表皮剥脱。解剖检查见左额部见3cm×6cm皮下出血,头顶部见6cm×4cm皮下出血,右侧颞肌见出血,左侧甲状软骨见0.5cm×1.0cm淤血,胸骨壁内侧6、7肋处见5cm×2.7cm淤血,左肺粘连,余未见异常。 据当地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载:送检肖某心血、胃内容物及肝组织中均未检出甲胺磷、毒鼠强、氯丙嗪成分。 据案情材料载:2021 年2月7日下午,肖某在家中又与其子发生争吵,后被其子、其妻两人打伤,其子用电风扇打肖某手、脚,其妻用辣椒粉、开水朝肖某面部洒,并用其子打烂后的电风扇空心铝杆打肖某头部,后杨某(系肖某小舅子,××卫生院医生)将肖某送至××卫生院就诊,杨某用药水将肖某头部的伤口进行清洗,当时肖某走路不稳,称脑袋痛还想呕吐,后杨某安排护士给肖某注射甘露醇、葡萄糖及维生素C,后又将肖某送回家里。2月10日晚上9点左右,其妻先用尼龙绳将肖某身体绑在床上,后其妻、其子将盖在肖某身体两侧的被子扎在肖某身体下面,后其子抱住肖某身体,其妻用枕头捂住肖某口鼻,直至将肖某捂死,其妻还不放心,用红色包装带将枕头绑在肖某口鼻处。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日期:2021年×月×日。 2.检验地点:本鉴定中心 3.在场人员:记录人任某 4.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8-2019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相关规定及方法进行检查。 5.使用的仪器设备:手术刀、组织剪、直尺、止血钳、水笔、记录纸、照相机、显微镜等。 6.法医病理学检查: 送检器官脑、心、双肺组织块、肝组织块、脾、双肾、胰组织块及喉头。 (1)脑重1425g,已切开检查,表面见左颞叶、左额叶见点灶状黑色区域,切面小血管淤血明显。镜下见左颞叶、额叶小灶性蛛网膜下腔红细胞聚集,部分神经元尼氏小体消失,胞浆染色加深、嗜酸性增强。较多脑小血管内红细胞淤积,神经元及小血管壁与脑组织间隙扩大,部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璃样变,自溶。 (2)心重300g,左、右心室壁分别厚1.3cm、0.2cm。心外膜、心内膜及各瓣膜检查未见异常。冠状动脉检查见左前降支自分支口下1.8cm处始见长1.0cm的Ⅱ~Ⅲ级粥样硬化斑块,左前降支见冠状动脉孤立性心肌桥形成,最深处距心外膜0.3cm。镜下见灶片状心肌纤维断裂,部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璃样变。左冠状动脉前降支内膜偏心性增厚、纤维帽形成,其下见大量不定型坏死物、脂质、胆固醇结晶沉积,周围心肌小灶性纤维化。传导系统呈增龄性改变。 (3)左肺组织块重125g、右肺重700g,质实,表面见大量炭末沉积,切面见肺水肿。镜下见灶片状肺泡扩张,部分肺泡壁断裂、相邻肺泡腔融合为较大囊腔,部分肺泡内充满均质淡染的液体。 (4)肝组织块重350g,表面肉眼观未见异常,切面呈土黄色。镜下见肝细胞广泛性自溶,部分汇管区点灶状以淋巴细胞为主的炎细胞浸润。肝汇管区小动脉管壁增厚、玻璃样变。 (5)脾重70g,表面皱缩,切面呈贫血状。镜下见脾细小动脉管壁增厚、玻璃样变,脾组织自溶。 (6)双肾共重220g,双肾被膜易剥离,表面肉眼观未见异常,切面苍白,皮、髓质分界清晰,皮质厚0.5cm。镜下见部分肾小球纤维化、玻璃样变,小动脉管壁增厚、玻璃样变,肾小管上皮细胞自溶,管腔内少量蛋白管型形成。免疫组化肌红蛋白染色阴性。 (7)胰组织块重25g,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胰组织广泛性自溶。 (8)喉头镜下见黏膜自溶,黏膜底层散在淋巴细胞为主的炎细胞浸润。 7.法医病理学诊断(结合原尸检) (1)多发灶片状肺出血、肺气肿、肺水肿 (2)轻度颅脑损伤 ①头皮下出血(左额部见3cm×6cm皮下出血,头顶部见6cm×4cm皮下出血,右侧颞肌见出血) ②轻度灶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叶、颞叶) (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病变Ⅲ级)、冠状动脉心肌桥形成(左冠状动脉前降支) (4)体表多发表皮剥脱及淤血(头面部、颈部、胸部及四肢) (5)轻度烫伤(右头面部见20cm×16cm大范围轻度烫伤) (6)局灶性肾小球硬化 (7)多器官(脑、心、肺、肝、脾、肾、胰)自溶

【分析说明】

根据对送检肖某器官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联系原尸检,检见其存在轻度颅脑损伤(头皮下出血(左额部见3cm×6cm皮下出血,头顶部见6cm×4cm皮下出血,右侧颞肌见出血)、轻度灶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叶、颞叶)、小灶性脑软化(左额叶))、体表多发表皮剥脱及淤血(头面部、颈部、胸部及四肢)、轻度烫伤(右头面部见20cm×16cm范围轻度烫伤),肾小管腔内见蛋白管型形成,但免疫组化肌红蛋白染色阴性。结合现有案情材料,分析认为以上损伤导致机械性损伤死亡的证据不足。 据XX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载:送检肖某心血、胃内容物及肝组织中均未检出甲胺磷、毒鼠强、氯丙嗪成分。分析认为可排除因上述毒(药)物中毒导致的死亡。 根据对送检肖某器官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检见其存在多发灶片状肺出血、肺气肿、肺水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病变Ⅲ级),心肌桥(左冠状动脉前降支),局灶性肾小球硬化,多器官(脑、心、肺、肝、脾、肾、胰)自溶等。结合现有案情资料:2月10日晚上9点左右,其妻先用尼龙绳将肖某身体绑在床上,后其妻、其子将盖在肖某身体两侧的被子扎在肖某身体下面,后其子抱住肖某身体,其妻用枕头捂住肖某口鼻,直至将肖某捂死,其妻还不放心,用红色包装带将枕头绑在肖某口鼻处,联系原尸检所见及毒物分析综合分析,认为肖某符合在限制体位的基础上,因口鼻受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鉴定意见】

根据对送检肖某器官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原尸检所见及毒物分析综合分析,认为肖某符合在限制体位的基础上,因口鼻受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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