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家属与重庆市荣昌区某供电公司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初,重庆市荣昌区连续、大范围的暴风雷雨天气,致使树木倾倒、电力设施损坏。2018年8月4日某街道某村1组村民彭某在大风暴雨后到田间农作,直到傍晚仍未归家,家人到田间去寻找彭某,发现彭某已意外触电,倒在田中,经抢救确认彭某死亡。彭某亲属认为是国网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没有尽到电力设施抢修责任和危险告知义务,导致彭某下田农作时意外触电身亡,于是彭某亲属向供电公司索要赔偿。供电公司则认为大风雷雨天气过后,供电所已紧急安排工作人员抢修检测,电线掉入彭某田间,是显而易见的,彭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危险,并为自己的冒险行为负责,拒绝赔偿。彭某亲属在得知情况后,情绪激动,扬言称如果供电公司不进行赔偿,将会把彭某的尸体抬到供电公司门口,以过激手段寻求事情解决途径。一件因意外死亡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彭某意外触电死亡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供电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调解过程】

案发后,某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刻指派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紧急调处此事。调解员接到指派后,立即行动: 一、控情绪。调解员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该事发生后,死者一家因彭某的突然死亡心情悲痛,加之供电公司拒绝赔偿,情绪激动,为防止死者亲属做出过激行为,调解员立即赶往死者家,安抚其家人情绪。当调解员告知死者亲属自己是来为他们调解此事时,死者的两个儿子情绪激动,突然跪下给调解员磕头,并声泪俱下地说:“请你们一定要为我们主持公道啊!”调解员连忙搀扶起死者的两个儿子说:“调委会一定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帮助你们解决此事。”随后调解员一边安抚死者亲属的情绪,一边向其了解他们的想法,并告知死者亲属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表达诉求,不要将赢道理讲成输道理,去触碰法律的底线。调解员劝说死者亲属正常的处理死者的善后事宜,将死者入土为安。经过调解员的安抚,死者亲属同意不采取过激行为闹事。 二、摸清底。调解员向死者家属及周边群众详细了解了当天的情况。经了解,大风雷雨过后,电线就掉入了彭某家的田里,彭某一家都知道这个情况,彭某家人在电杆上发现了一个抢修电话,拨打后发现是某有线电视的电话,对方承诺来修,但彭某误认为掉入其田里的是有线电视的线路,这种属于低压电线,不会有触电危险,于是就下田劳作,结果意外触电身亡。走访了解过程中,调解员还明确了死者年龄、户口性质、被扶养人的基本情况等,并向死者亲属了解他们期望得到的赔偿。其后,调解员又联系了供电公司,询问供电公司的对此事的态度,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三、促和解。根据前期调查了解的情况,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双方阐述了走访调查的情况,然后就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按《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供电公司在电力设施损坏掉落田间后,未进行及时抢修,在抢修之前也未尽到危险告知义务,应视为未履行充分明确的审慎、勤勉管理义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彭某在错误认为危险程度情况下,到田间劳作,所以彭某不存在主观故意。供电公司拒绝赔偿,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不存在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既按过错推定原则,彭某意外触电身亡,供电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员的分析,对双方责任进行了明确,双方都表示没有异议,调解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给双方计算了赔偿金额,包含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殡仪馆所支出费用及其他各类费用共计82万余元,得到双方认可。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电力公司一次性赔偿给彭某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殡仪馆所支出费用及其他各类费用总计人民币824636元(大写:捌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整)。 2.彭某亲属应于2018年8月18日前将彭某死亡的相关证明提交给供电公司,并协助配合供电公司完善保险报销。 3.自协议签定后,彭某亲属不再以此事向供电公司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签字确认后,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邀请区法院法官到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固化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果。

【案例点评】

本案中调解员在遇到突发紧急案件后,立即开展维稳工作,对迷茫哀伤的死者家属进行安抚,让其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死者亲属跪地请求,情绪激动,当务之急是作好安抚工作,稳定情绪,而后有条不紊的进行调查了解,准备充分后,再组织双方调解,然后依法依规及时调处该案,让生者坚强,让死者安息。 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魅力,有效预防了矛盾的激化升级,维护了辖区稳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