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一带一路”的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A公司是扬州市江都区一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型民营企业,近年来依托“一带一路”的重点国家进行市场开拓和品牌营销,境外业务项目不断增多。今年扬州市江都公证处已先后为A公司在埃塞俄比亚注册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多个公证事项,使其顺利通过了外事办和埃塞俄比亚驻中国大使馆的认证。但在六月份,埃塞使馆在对A公司准备派遣的第一批32名劳务人员进行签证时提出了相当严苛的要求,所有派遣出去的劳务人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公证。因提交申请在即,A公司相关负责人急忙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经承办公证员询问得知,所有派遣出国的劳务人员都是诸如钳工、电工、焊工等的技术工种,能持有本科学历文凭的工人寥寥无几。如若因当事人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而草率地拒绝办理公证,会严重影响该企业在埃塞投资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更会打击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也就失去了公证的社会责任感。 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公证处立即召开处务会,对司法部原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编发的《定式公证书格式使用指南》进行研究,其第三十三式,证书(执照)公证事项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由法定机构或职权机构依法颁发的证书、执照等制式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埃塞使馆要求办理的《毕业证书》属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经与公司负责人了解,知悉所有派遣劳务人员都已通过考核获得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理职业资格证书亦属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范畴,所以公证处认为可以为32名工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同时为了保证公证书的顺利使用,公证处积极配合公司和大使馆以及埃塞俄比亚当地的劳工部沟通,通过专业公证解释,最终取得了埃塞方的认可。承办公证员放弃端午节的休息时间,对所有公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文书的拟稿、翻译进行了认真审核、校对、核实与制作,最终经严格审核,以最快的速度将公证书递交到了当事人手中,整个过程从受理到出证仅用了三天时间,当事人感激万分。 在深化改革的今天,公证作为一种预防性的非诉讼法律手段,应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做到理念先进、配套跟进、执行到位。为企业经济服务,是公证行业践行群众路线、发挥经济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突破。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B,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江苏省江都市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代理人:C,女,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江苏省江都市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职业资格证书 兹证明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二0一九年X月X日发给B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公证处 公证员 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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