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遭父母遗弃戒毒人员朱某"四心"教育救助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朱某,24岁,未婚,河南驻马店市人,小学文化程度。该戒毒人员母亲因患有家族遗传性精神疾病,在身怀朱某时被丈夫抛弃。朱某出生后,母亲又独自组建家庭,其由外婆抚育成人。朱某有两个舅舅,大舅有精神疾病,二舅初中毕业后不学无术,吸毒贩毒,并于2015年在其外婆去世后亲手将朱某带入吸毒贩毒的歧途。 2016年3月,朱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年5月,转入河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入所后,警察发现朱某不善言辞,神情木讷,自卑胆小。经与其多次个别谈话,得知其从小经常遭到舅舅殴打,尤其是对二舅不顾及亲情,利用自己来帮助贩毒的行为心生怨恨;同时朱某认为外婆去世后,自己还面临着亲生父母均不接纳、无家可归、出生至今一直无合法身份证明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感到前途一片灰暗,戒治压力较大。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警察在得知朱某的特殊身世后十分同情和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领导、心理咨询师和责任警察组成的联合帮教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了“爱心复苏情感,精心矫正恶习,热心扶危济困,匠心造就新生”的“四心”教育救助方案,竭力帮助朱某走出人生困境,实现自强自立。 (一)爱心关怀,复苏缺失情感 朱某从小就被亲生父母遗弃,长期无人怜爱,疏于管教,导致长大后行为怯懦,不明是非,进而才被舅舅利用走上了吸毒贩毒的道路。为了帮助朱某树立自信,重振生活希望,警察决定首先从关爱他的生活学习入手,用真心真情填补朱某的亲情饥渴。一是在思想上勤开导。警察像“父亲”、像“哥哥”一样,经常找朱某谈心交流,帮助他分析生活不幸的根本原因,向他灌输“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丧失了生活的信心”、“是男人,就要敢于面对一切困难和挫折”、“现在长大了,必须学会掌控自己的命运”等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引导朱某尽快从过去的阴影中摆脱出来,重新面对现实。二是在心理上齐援助。针对朱某特殊成长经历形成的孤独、冷漠、无助、恐惧等严重心理障碍,安排所、队两级心理咨询师进行有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和治疗,帮助他释放压抑的情绪,疗愈心理创伤,学会助人自助。三是在生活上多照顾。将朱某列为特困戒毒人员,从生活上给予救助;警察还动员其他戒毒人员与朱某“交朋友”,主动向其伸出关爱之手,让他感受集体大家庭的温暖。尤其是朱某生日,警察们更是买来蛋糕、煮好鸡蛋,为朱某举办了一场其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生日庆祝活动,感动的他热泪盈眶,泣不成声,当即表示今后一定振作精神,好好戒治,坚强生活。从此,朱某也仿佛像变了个人似的阳光开朗了许多,能够积极参加学习训练,认真搞好内务环境卫生,主动配合教育戒治。 (二)精心矫治,矫正吸毒恶习 在警察的爱心浇灌下,虽然朱某发生了一些可喜变化,可警察深知,如果不能帮助他彻底戒除毒瘾,对其再好的人生规划都是无用功。为了使朱某认清毒品,切实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警察在戒毒常识教育课堂化教学的基础上,引导他观看禁毒教育专题宣传图片,参加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天网》《与死神共舞》等毒品预防教育视频,使朱某进一步深化了对毒品毒瘾毒害的认识。其次,以朱某二舅因为吸毒贩毒被人民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为典型案例,帮助朱某从一名受害者的角度,分析吸毒贩毒行为给自己、他人乃至社会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计算藐视法律、铤而走险、吸毒贩毒所要承担的巨大代价,讲解“伤人者必自伤,害人者必自害”的道理,教育朱某切实吸取身边二舅的违法教训,学法守法,浪子回头。再次,在回归社会准备阶段,警察还安排朱某参加所教育矫治中心举办的抗复吸强化训练,帮助他思考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学习寻求帮助、抵御复吸的正确方法,进一步巩固了教育矫治效果。 (三)热心济困,解决实际困难 在警察的持续教育矫治下,尽管朱某的思想、心理以及毒品认知问题得到了逐步矫正,但其回归后家庭支持系统完全丧失、无家可归、出生至今一直无合法身份证明等问题,仍然将是影响朱某戒除毒瘾,保持操守,甚至正常生活的巨大障碍。随着强制隔离戒毒解除期限逐渐临近,朱某忧心忡忡,大队警察更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经逐级上报,所领导对朱某的实际困难也十分重视。2017年10月,专门安排所管理科、大队组成协调小组,奔赴朱某居住地与其离异父母、街坊邻居、村干部分别走访座谈,并在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的大力协助下,帮助朱某成功办理了宅基地和户籍。一桩桩困扰已久的家庭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令卸下思想包袱的朱某备受感动,一再向大队警察表示要知恩图报,自强自立,努力以戒除毒瘾,顽强生活的实际行动回馈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这片“再生之地”。 (四)匠心打造,铺就新生之路 “朱某过去孤苦无依,现在年纪轻轻,我们如何才能帮助他拥有幸福的未来?”“其文化程度低,沟通能力差,家庭支持系统完全丧失,今后究竟能干点啥?”自从朱某入所以来,帮教警察就一直替他苦苦思索今后的出路问题。为了能使朱某不断祛除身上陋习,掌握一技之长,解除后顾之忧,警察就像一名辛勤的园艺师,对其进行匠心改造。在入所适应阶段,警察针对其家庭教育缺失、行为举止散漫问题,严格日常管理,强化行为训练,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身心康复阶段,督促他学习文化知识,练习太极拳、八段锦等体能康复训练项目,参加计算机操作、电动缝纫机使用等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郑州市职业培训和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2017年5月,所教育科在举办的“社会献爱心 无忧回归路”戒毒人员就业推介会上,将朱某重点推荐给来所招聘的深圳任督通脉科技有限公司,受到爱心企业的青睐并成功签订《就业意向书》,帮助他进一步拓宽了回归之路,解除了后顾之忧。 “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在戒毒所警察两年如一日的用心矫治下,朱某的认知能力、身心状态和戒治表现日益进步,并于2018年1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顺利成为深圳任督通脉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体验中心员工。通过警察跟踪回访和用人单位反馈,截至目前,朱某保持操守良好,已经成为该中心的骨干型员工。

【案例思考】

过去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坏小子”,能够成长为今天自强自立、独当一面的“好员工”,其中虽然离不开朱某个人的主观努力,但更与戒毒所警察的教育感化密不可分。通过本案,我们认为做好父母遗弃、家庭破损、无依无靠类型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拥有一颗爱心。父母遗弃、家庭破损、无依无靠型戒毒人员,由于特殊的家庭成长环境,往往比常人更缺乏亲情体验和爱心慰藉。入所后,他们感情脆弱、情绪低落,极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给教育戒治工作带来一定阻力。因此,对于此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我们警察必须要首先拥有一颗爱心,时时关心他们,及时援助他们,正确激励他们,努力用慈母之心、严师之爱、医生之责照亮、温暖他们干涸的心灵,激发他们参与教育矫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拿出一套“实招”。由于家庭变故,父母遗弃、家庭破损、无依无靠类型戒毒人员普遍家庭窘迫、实际困难较多,成为影响他们安心戒治的重要因素。对于此类戒毒人员,我们警察在日常教育矫治过程中,必须要改变过去单纯的所内说教式、灌输式做法,针对戒毒人员个体差异,灵活采取所内教育与所外援助、扶贫与扶智、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教育矫治方法,一方面解决好他们的毒品认知、行为矫正和身心康复问题,一方面帮助协调解决好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使戒毒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从而不断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三)要指明一条“出路”。父母遗弃、家庭破损、无依无靠类型戒毒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家庭支持系统丧失,回归社会后就业创业能力匮乏。此时,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的生存生活问题,回归社会后势必会陷入吸毒-戒毒-复吸的漩涡。戒毒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脱毒—康复—后续照管三个阶段的有机整体,迫切需要我们司法戒毒场所在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中有所作为。因此,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我们不但要重视抓好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更要注重加强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就业推介力度,帮助他们真正掌握就业谋生的本领,拓宽回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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