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苏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苏某,男,1976年生,福建人,初中文化程度。2012年因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缓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减为有期徒刑25年。苏某入狱后,因为刑期长,性格固执等不能适应监狱服刑生活,和民警、其他罪犯关系差,经常和他人发生争吵等,严重影响了其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苏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上来一个姐姐,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务农,后到北京打工。 (2)社会经历: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96年开始去北京打工,2004年因绑架被害人并致被害人死亡后潜逃,2011年被抓。苏某在北京打工期间因为打工收入不能满足其日常的生活挥霍等,好逸恶劳的念头及追求暴富的心理使得他铤而走险,于是纠结了一批人想通过不劳而获的手段快速得到金钱,于是将被害人绑架并索要40000元,后又残忍将其杀害。 2.入监改造表现 苏犯于2013年入监服刑改造后,经常对他犯的行为看不惯,总是去指责他人。苏某做事要求高,有完美倾向。因为刑期长,感到生活没有希望,生命没有意义。经常一个人发呆,不喜欢和他人交往。 (1)刑期原因。 苏某因犯罪后潜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长,面对漫长的刑期该犯无法正确面对,感到生活没有希望。 (2)心理原因 苏某性格偏执,有完美倾向,凡事都希望别人按照自己的标准来做,总是看不惯别人的言行,进而指责别人,导致人际关系差。 3.心理行为表现 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发现苏某存在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症状,精神压力93分,为高精神压力,并有偏执型人格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综合心理测试结果,发现苏犯存在焦虑、抑郁、恐怖等情绪问题并伴有躯体化等生理症状,该犯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等,表现为对他人的不信任,喜欢指责别人,多疑敏感,做事要求完美,强迫倾向等。这些心理问题造成其人际关系上的困难,并影响到其改造。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苏某存在明显的认知错误,如认为“其他学员素质很差,我真是看不惯”“像我刑期这么长的人,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我这种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是个没用的人”。这些错误的认知造成其人际关系上的紧张,生命意义感的缺失和无价值感、无用感等。 (2)性格因素:苏某性格偏执,敏感多疑,对他人不信任,强烈的自我为中心,总是认为别人都是错的,都是针对他的,看不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总是把责任归咎于他人。在教育过程中,总是听到苏某在指责他人,而不是反省自己的行为。 (3)心理因素:苏某精神压力高,时刻处于应激中,应对生活中的事件总是看不惯,别人不能达到自己的标准会让不满、愤怒甚至去攻击对方。 5.矫治方案 根据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苏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转变其错误认知,矫正其人格缺陷,帮助其尽快摆正心态,投入改造中去。 (1)对其进行生命意义和目标管理教育。针对其刑期长,对改造缺乏信心,通过生命意义教育,让其认知到生命的意义,学会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完整,通过目标管理教育,让其学会制定科学的改造目标,并将目标细化到每一天的改造中去,通过完成小目标逐渐接近大目标,以达到提高其改造积极性的效果。 (2)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对其进行矫治。通过和苏某共同探讨事件、想法和情绪的关系,对情绪进行准确的识别,分析苏某出现的不合理认知的类型,帮助其学会辨别自己的思维陷阱即不合理思维。对自动化思维进行挑战,反驳其思想陷阱,并用正向的思维即新观点、新角度来看待问题,采取小行动来分散注意力,最后用聪明卡来改写核心思维。通过矫正其负性的认知系统,建立正向的认知系统,才能矫正其人格障碍。 苏某认为“我觉得分监区长会报复我;见到分监区长就觉得不自在,心中有莫名的紧张和心慌。”苏某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原来,两周前一次监狱长接待日,监狱领导和改造口科长深入分监区,希望服刑人员对分监区存在的问题提意见。上级领导反复强调不会打击报复,大家要对监狱改造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于是求助者就提了一个意见,说分监区不让服刑人员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他觉得这样不对。事后,苏某了解到分监区长知道这个意见是求助者提出的,故此有上述的担心的想法和情绪。 苏某的担心有没有道理,怎么让他放心呢?监狱干警应用控方辩方技术来处理求助者的认知和情绪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苏某有两个关联的信念:第一个“我给分监区长提了意见,分监区长会报复我”。第二是“分监区长报复我,我改造就会出问题”。由于第二个信念是在第一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因此处理第一个信念就更为重要。下面我给他示范第一个信念的处理。 控方辩方技术的应用,一般这样来呈现: 首先写上现有观念“给分监区长提了意见,分监区长就会报复”。第二步,为了便于寻找证据,在第三行写上双方的立场,控方是“会报复”,辩方是“不会报复”。接下来就是关键环节,先列出控方证据,然后搜集辩方证据,每个证据写一行。最后综合正反两个方面证据,得出一个更为合理的结论:“给分监区长提意见虽然让他没面子,他也能容忍,不会报复;要是指责分监区长犯严重错误,特别是到监狱领导里去告状会很有可能会遭到分监区长报复。 应用控方辩方技术过程中: (1)民警启发求助者搜集各种各样的证据。大到去监狱领导打报告控告分监区长违反监狱规定,小到在开分监区长玩笑让分监区长尴尬等情形。考虑的情形越多,时间跨度越长,求助者的就越能发现自己想法是歪曲的。 (2)寻找更多辩方证据。辩方证据就越能纠正求助者的歪曲信念。 在民警的合作下,苏某得到了更为合理的信念。 民警:“根据刚才的结论,你觉得就你的情况,属于分监区长要报复范围吗?” 苏某想了想:“其实当天还有其他人也提了意见,有些人的意见也更尖锐,另外,这是监狱开展的活动,其他人给领导提了意见,大家都在给领导提意见,自己这样的意见也不突出,对分监区长的威胁也不大,分监区长应该不会报复我。” 接下来我们讨论了提意见之后,分监区长与自己互动的情形,和提意见之前进行对比。经过这些活动,他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给分监区长提这样的意见,分监区长不至于会报复他,事后也没有报复的迹象。 (3)惩罚和奖励想结合,提高其改造积极性。苏某喜欢表现自己,总是按照自己的标准去要求他人,通过表扬其正确的一面,鼓励其发挥自己的特长,比如认真、要求完美等,并根据约定给予奖励,增强其积极性。 (4)做好阶段评估。在矫治过程中,在每一阶段完成后对其进步给予反馈,对其不足给予提出帮助其提高,民警也在不断反思成功和不足的地方,以不断改进方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矫治效果。 6. 预期矫治目标 (1)消除其焦虑、愤怒、抑郁等消极情绪和躯体化生理症状,提高其人际交往能力,降低其精神压力。矫正其人格障碍,逐渐完善其人格,建立正向的认知系统。 (2)确定自己的改造目标,增强改造动力,提高改造积极性。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苏某表示自己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性格问题,并制定了具体的改造目标,将通过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自己的改造目标,和他人的关系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适应监狱改造,争取早日获得新生。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没有一个固定的模板,每个罪犯都是独立的个体,根据每个罪犯的特点,因材施教,制定针对性强的教育矫治方案,并根据罪犯的表现不断调整矫治方案,科学评估,综合多种手段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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