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陈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66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已婚,身体健康。2016年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隆尧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社会经历 陈某出生于河北省南和县一户普通农民家庭,家境一般,家中四个姐姐,其为幼子,从小娇生惯养。初中未毕业辍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文化程度相当有限,步入社会后长期游离在务农、打零工和无业的状态当中,好逸恶劳,总妄想通过投机倒把等手段迅速致富。 (二)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初期能够接受劳动改造,但由于年龄偏大,患有多种疾病,尤其是白内障病情愈加严重只能勉强从事一些简单劳动。陈某认为判决过于严厉量刑时间过长,入狱初期表现出对司法机关的怨视。陈某不喜与他人交流,而且随着所患糖尿病病情的不断加重并发症开始增多,身体的不适更加加重了他消极改造的态度,性格也随之变得更加古怪孤僻,经常在劳动过程中与他犯产生摩擦。学习上,经常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入监心理测试,经COPA-PI心理测试显示:陈某在报复性、信任感、自信心、焦虑感、冲动性指标正常,未发现异常;对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不能正确面对现实,伴有失眠、噩梦等现象,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在具体谈话过程中,该犯表现出思想压力很大,情绪不稳定。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陈某不具备任何法律知识,将制售大量地沟油的犯罪行为归咎于自己不懂法,强调没有主观恶意,而且认为自己不属于主犯,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但司法机关判决与自己的心理预期不符,认为量刑过重。在服刑过程中,陈某始终不积极配合改造,又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减刑较少,错误地认为在哪都是混日子,只要不出现严重的违反监规纪律的情况,消极劳动懒散度日是应对刑期的有效办法。 2.性格因素:陈某从小患有遗传性糖尿病身体不好,家中四个姐姐,其为独子,受到父母的溺爱,处事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养成了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习惯,形成了乖戾暴躁的性格;长大后因为身体弱常常受到他人欺负,又无力反抗,渐渐形成了胆子小、心胸窄、爱记仇的性格,遇到事情习惯选择比较阴暗的处理方法;由于从小生活习惯懒散随性,对自身要求很低,不适应集体生活。 3.案情因素:陈某参与制作和销售大量地沟油,极大危害了大批普通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被很多罪犯歧视孤立;由于犯罪危害巨大刑期比较长,且判决罚金数量较大无力缴纳,影响减刑。 4.其他因素:陈某为中度糖尿病患者,高血压、白内障等并发症日益增多,每天需要大量服药;陈某犯罪行为使家庭背负了大量的债务无力偿还,家庭经济拮据,亲人疏远;陈某育有三子,小儿子未成年且遗传其糖尿病,年纪尚小体弱多病,陈某无法尽到抚养义务。 5.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和陈某现实改造表现,管教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采取多种心理治疗和矫治方法,帮助陈某重拾生活信心,尽快融入改造生活。 (1)启动危机干预 第一时间跟进心理危机干预。剖析导致陈某实施自杀的各种诱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化解矛盾,消除疑惑,打消自杀念头。 (2)强化法治教育 选取具有相似代表性的服刑人员的犯罪经过作为典型案例,对照陈某案件讲清来龙去脉,普及法律常识、定罪依据和量刑标准,邀请监狱法律顾问对其进行法律援助,从陈犯的犯罪行为入手,深入浅出,答疑解惑,帮助其走出误区,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为其认罪悔罪夯牢基础,促使其认可判决。 (3)实施心理矫治 针对陈某的性格特点,实施个性化矫治,增加心理咨询次数和情感宣泄,改善焦虑和抵触等不良情绪,调整谈话教育手段,从易被陈犯接受的家庭亲情为切入点加大谈话力度,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在潜移默化中动摇陈犯的错误认知体系,引导其重塑三观。 (4)解决切实困难 通过向上级申请、与社会医院接洽,积极为陈某争取外诊机会,目前其白内障病情已经得到治愈。 (5)开展亲情帮教 在与陈某的谈心过程中,了解到其当前最大的心结是没能赡养老母亲抚养小儿子,由所在监区监区长带队前往其家乡,向他的家人详细介绍陈某在狱表现,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陈某的亲人表示愿意全力配合监狱工作,实施远程亲情帮教,促进其积极转变。此后,监区多次特批陈某与家人拨打亲情电话,逐步疏解念亲之苦。 6. 预期矫治目标 (1)破除错误认知,彻底认罪悔罪,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正常参加学习劳动改造,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2)通过多方面的心理矫治手段,不断改善性格缺陷,培养健康强大的心理素质,提供处置能力,强化自我把控,实现自我认同,形成正确三观。 (3)正视自身疾病,理解监狱政策,感受政府关怀,重拾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三、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矫治,陈某从价值取向到改造表现,均有显著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偏执、敏感、焦虑、情绪易波动的心理测试数据回归正常;认识到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并希望获得社会谅解,呈现出积极改造、自觉改造的喜人状态;对未来生活重燃信心,改掉以往混天度日的错误态度,能够主动找到管教干警谈心,正常参与学习、劳动改造,与他犯正常交流,希望早日回家,重新生活。 通过陈某的教育矫治,干警深刻体会到:对于罪犯的教育转化,一是要通过大量的信息采集和实际调研工作找到罪犯无法适应改造生活的原因,通过细致分析,挖掘出埋藏在罪犯思想深处的症结所在,只有追根溯源,才能够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二是要灵活运用多种手段促进转变,要及时跟进,化解危机。三是要以亲情为突破口,利用好亲情帮教,发挥它的最大功效是开展好教育转化工作的重点。四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耐心恒心,对于试图改变已形成错误社会认知的成年人,必须有遭遇困难、挫折、瓶颈的思想准备,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矫治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充满耐心的过程,并将伴随其服刑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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