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男,1993年6月生,小学文化,农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2018年5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及社会经历。杨某从小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中,其父在对杨某的管教中不是责骂就是殴打,造就了杨某性格的缺失,且杨某就不愿意回家,未成年便步入社会,结识一群不良少年,经常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1月份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2月份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2年2月份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3年2月份因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系累惯犯。杨某在几次服刑期间爱好健身,而且脾气变得异常暴躁,与他人经常发生摩擦,甚者将对方打成重伤。 2.犯罪事实。2017年5月4日14时许,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在中卫市汽车站将准备坐车离开中卫的被害人马某等6人拦住进行语言威胁,进而殴打,后将6人带到中卫市沙坡头区香溪五里小区东边未竣工的工地,在途中将6人的手机全部收走,又进行殴打,当晚又将6人带至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花海招待所进行看管,2017年5月5日公安民警赶到花海招待所将6人解救,杨某等人别被民警抓获。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2018年3月入监服刑改造,经常和他犯发生冲突,原因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以及生产小事,杨某由于情绪特别容易冲动、易怒,而且时常会对他犯进行人身攻击行为,造成监区罪犯几乎无人与他交流,久而久之在整个监区杨某被其他罪犯无形中隔离疏远了。每次发生冲突,经过警察的处理,杨某表面认错,但有狡辩不服心理,而后依旧和他犯喋喋不休。本次服刑前,杨某有自己的家庭,并育有一女,其妻由于无生活来源、受不了杨某的打骂,离家出走,杨某特别的疼爱自己的女儿,时常在电话中和会见中关心女儿,并且多次默默流泪。 (三)心理行为表现 经COPA个性测试和危险性评估:杨某性格固执、易怒偏激,喜欢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缺乏同情心,对人抱有敌意。情绪暴躁,思想偏执,心胸狭隘,忍耐力严重偏低,做事不计后果,存在相当大的现实危险性;而且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和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杨某受为人处世认知因素所限,一直认为他犯故意找他毛病,而且认为管理警察故意为难他。 2.性格因素。由于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家人关爱导致杨某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且性格偏执,易怒并事事以自我为中心,抵触情绪明显。 3.心理因素。杨某性格属于偏执、暴力类型,对人和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会坚持认知,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行为,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监区自接收杨某后,利用“三课”教育、电视讲座、法律咨询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要求杨某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认同感和道德责任感,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再就是开展心理干预,缓解敌对情绪,树立正确的认知方式,学会自我剖析,增强自我调节能力,降低暴力行为的盲目性,改善过于自我和挣强好斗心理。要求杨某积极投身劳动改造之中,通过劳动创造价值来争取新生的机会,改变其追求物质享受和好逸恶劳的心理和行为,树立正确的自我价值观。 1.大力开展适应性教育。对杨某采取关心了解,热问题冷处理,先凉后看,以观后效的办法,针对观察中发现的问题,先通过互监小组为其开导,并在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2.加强法治教育。监区利用监狱教育日时间,加强对杨某的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监狱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使其明白抗拒改造的后果及危害。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能够自觉的投入到改造工作去。 3.引导参与到各项教育改造活动中去。在监区罪犯集体大会、出收工、晚点名、组内讨论会等场合,针对罗杨某的近期较好变化进行适当的微量鼓励,对杨某提出的合理诉求给予支持,尽可能的让杨某适应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让其融入犯群生活。 4.进行谈话教育。责任警察、纪检专干、监区领导、科室领导分层次全方位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政策讲解,对其进行引导帮助,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走近杨某的内心世界,让其毫无保留的倾诉,把自身最关心最隐晦的苦恼讲出来。 5.加强守规守纪意识教育。努力增强杨某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杨某身体和家庭情况,让其感觉到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使其内心深处得到触动。利用其他罪犯违规帮教大会警示杨某,加大罪犯互监联改制度落实,从思想上打消杨某侥幸改造的幻想,让杨某从心底深处彻底打消抗拒改造的念头,使杨某思想意识得到一定改观,人格得以健全,认知和理解监狱的管理教育,使其内心深处感受到自信和尊重。 6.打通亲情沟通桥梁。亲情抚慰是罪犯转化的润滑剂。动员鼓励杨某给家人打电话、写信,建立基本的亲情互通。动员亲属来狱接见,了解杨某的思想状态,增强杨某的家庭责任感,激发改恶从善的激情,重新树立其生活和改造信心,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打开罪犯内心的那个心结,卸下罪犯的思想包袱,使其真正、自觉的接受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有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以及监区民警的严格管理,对杨某针对性矫治转化,采取基本改造信息归纳、影响其改造因素的“七分析”、改造过程中的评估和矫正方案的调整,教育改造过程中采取的“感情教育法”“表扬激励法”“攻心法”等不同的方法和技巧,灵活多样的矫治手段,使杨某麻木、冷漠、敌视的心理定式开始动摇、瓦解,新型的、健康的、积极的警犯关系、犯际关系逐步构建、巩固,教育改造成果明显。杨某的进步是令人欣喜的,促使我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对这个任性、倔强的孩子,怎样做到润物细无声,对待以后杨某犯了错,是批评还是讲理。在日常的矫治活动中,怎样启迪罪犯的良知和爱的意识,让他们感受被关心的愉悦,从而使他们学会如何与人相处。在教育和转变杨犯的过程中,我感到警察要广泛、深入、细致地了解罪犯,做到将心比心,开诚布公,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同时,警察要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去打动,感染罪犯,满足他们的正当需要,不要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待劣等生,对于劣等生的优点和长处要及时给予肯定,帮助劣等生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不过,在转化的过程中,杨某也会故态复萌,不讲道理,偶尔违规,我们要坦然处之。要用更长的时间来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确保彻底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