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3日被鉴定人沈某(女)在XX市五金制品厂工作中被冲床压伤手指。2018年5月8日,沈某委托广东潮汕司法鉴定所对其手指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7日XX外科医院出院小结摘录: 主诉:半小时前在工厂工作中被机器压伤左示、中指,伤后即感伤口疼痛出血。 查体:左示指于远指间关节压砸离断,左中指于中节远端压砸离断,无存在连续性,各患指断端指骨均外露,伤口创端不齐,中度污染,近端指体出血活跃,离断指体无血运,颜色苍白,皮温凉,张力低。 急诊行“清创、皮瓣修复术”等治疗。 出院诊断:右示、中指压砸离断伤。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根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临床检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所附影像片进行法医学阅片检验;按临床医学、法医学理论审查送检病历资料及相关临床检查资料。 2.体格检查 神清,精神可,对答切题,体查合作。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残端见包埋皮肤瘢痕、稍肿胀,少许痂皮覆盖。左手示、中指近侧指间关节活动功能完全丧失,左手示、中指掌指关节活动尚可。余指未见异常。 3.阅片所见 2018年5月8日XX手外科医院X线片(片号XXXXXX)示: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送鉴材料,结合鉴定人检验,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沈某在工作中受伤,致右示、中指压砸离断伤,临床予行清创、皮肤修复术等治疗。阅其伤后半个月影像学资料显示: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目前司鉴所检见其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左手示、中指近侧指间关节活动功能丧失等。依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第5.7.2 17条之规定,上述损伤后遗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并近侧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已构成职工工伤七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沈某在工作中受伤,致右示、中指压砸离断伤,后遗左手示、中指中节指骨近端以远缺失并近侧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等,已构成职工工伤七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