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杜某,男,1976年生,湖南人,小学文化程度。罪名:故意伤害。原判刑期:死缓。2009年12月1日入监,2015年11月14日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调入汉津监狱服刑。 犯罪事实:2008年4月17日杜某因玩牌与他人发生语言冲突,后用砍刀将被害人砍伤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09年10月10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1月11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20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10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2016年9月10日由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减刑8个月现刑期19年2个月夺政治权利七年,余刑15年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一)个人经历 1.成长过程:杜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父母均为农民,都属文盲很少关注对杜某的教育问题,加之杜某从小性格懦弱、自尊心强,上学期间备受同学欺负,极易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养成了性格脆弱、自尊心强,心眼狭窄受不了委屈的特性。 2.婚姻状况:档案显示已婚,但长期无会见,无亲情电话、信件,无亲情生活接济等,实属“三无”人员。 3.社会经历:杜某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在东莞市某玩具厂从事零时工,后失业混迹于社会,由于工作一直不顺心,经常觉得别人始终看不起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他们整天吃吃喝喝、常以打牌渡日直至事发被捕。 (二)现实改造情况 1.“三无”人员,长期被人救济,所以杜某在意民警及他犯对自己的看法。 2.生性多疑,承受能力差,有抑郁症前期症状,常因小事出现思想压力较大、心理烦,感觉改造前途迷茫、没有盼头流露出轻生念头。 3.常因生活物资等小事出现情绪紧张、烦躁等情况,余刑较长,且心理较脆弱,规范意识不够,容易出现小违规违纪情况。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杜某由于只有小学文化,对法律缺乏认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导致他违法犯罪。 2.家庭原因。 杜某父母均为农民没有上过学,过多关注农业生产,很少关注杜某的生活及心理,导致杜某从小养成了脆弱、自尊心强的性格,非常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为杜某违法犯罪埋下了伏笔。 3.自身原因 性格脆弱、自尊心强,心眼狭窄受不了委屈,爱钻牛角尖遇事易想不开,有自杀、自残等倾向,认为民警保护本地罪犯排斥广东籍调犯,排斥民警。不爱与人交流。 (二)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时经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杜某自尊心极强,自我保护意识强。缺乏同情心,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极端主义者,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容易想不开自伤自残,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服刑期间对杜某进行心理测试得出结论有抑郁症前期症状。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杜某自制能力较差、性格脆弱,法律意识淡薄,自尊心极强,不能正确处理好人关系,遇事都认为是针对自己、受不得半点委屈。对他人正确言论具有强烈的排斥心理。 2.性格因素:心胸狭窄,不愿与人交流特别是排斥民警,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杜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自伤自残等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杜某性格属于敏感类型,对人和事自有自己独立的判断标准,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受不了委屈,缺乏与人交流的方法及处理问题的方法,遇事容易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总是认为别人在背后议论、嘲笑他,多次与他犯发生争吵、打架事件、顶撞民警。存在自伤、自残的行为。 (四)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杜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他尽快放下包袱,放弃自伤、自残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关注,增进沟通。在日常改造过程中加强对他动态、日常行为习惯、爱好等观察。在安排互监组包夹的同时,安排广东籍罪犯及平时和其关系较好的罪犯和他多交流,讲述本监狱环境、监规纪律、监区民警为人处世的方法等,让杜某了解监狱监规纪律、认识管教民警,鼓励其多和他犯接触,发挥自己的特长爱好等,学会与人交朋友;民警经过无数次与杜某交流因谈话气氛尴尬而终止谈话,待冷静后再次与之约谈;民警在得知其由于水土不服身上长癣就医不见好转,民警多次与外界皮肤病专家接触为其自费购买药品,关注他病情发展动态,及时为其寻医问药,直至他身上长癣部位症状消失。 2.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监狱每周二学习日云课堂会通过生动的法律讲解、案例故事等等多种方式为罪犯讲述法律知识、丰富罪犯的法律知识储备,同时监狱、监区也经常举办各种法律学习、讲座、黑板报等讲述宪法的权威等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通过学习守则的学习与背诵让他了解服刑日常行为规范;通过民警对真实案例的处置过程及处置依据的解读让他了解民警执法。 3.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生产上采取帮带责任制的方式安排优秀工艺员手把手教授杜某生产技能、生产初期无劳动定额等多种方式减轻他的生产压力,业余学习、生活中安排互监小组成员相互鼓励、生活上一对一帮扶、还特别安排监舍长及社员对其进行帮扶与关照;安排心理联络员及时的与其沟通排解心理问题,让其尽快熟知监狱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尽快融入集体接受改造;通过业余兴趣小组的帮扶让其找到了读书、象棋的爱好。由此杜某逐渐活跃起来、和他犯交流越来越多,心锁也逐渐打开。 4.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除入监心理评估外,监区会时时根据杜某日常表现,思想动态安排心理老师为其做心理辅导,为其制定专业心理矫治方案。在日常生产及监舍活动过程中由互监小组及心理联络员对杜某进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五)预期矫治目标 1.提升法律意识,知晓宪法及其他法律的基本常识,规范其行为规范。引导杜某认罪服法,知法、守法。 2.提升杜某的抗打击能力。通过帮扶及引导,提升杜某自信心,培养他与人交际能力增强自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三年的教育矫治,杜某目前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不仅伤害自己的亲人也对被害人的家庭及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改造期间积极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完成监区安排的生产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目前杜某在监舍负责为监区罪犯打开水及监督岗的工作,多次获得监区嘉奖及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