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男,1970年生,辽宁省沈阳市人,汉族,硕士研究生。2010年10月20日因诈骗罪被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2010)监刑初字第157号刑事判决。原公诉机关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告人张犯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1年1月26日作出判决,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该犯先后在湖北省江北监狱、咸宁监狱服刑,自述在湖北服刑期间长期处于单独关押。2014年1月8日张犯调入未管所,先后在八、九、五管区服刑,其性格偏执,思想善变,警囚矛盾突出,经常与他犯发生冲突,并有绝食经历,因与干警发生肢体冲突受禁闭处罚一次,数次考核5分以下。于2015年末被定为自杀凶杀型危险分子。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犯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干部,该犯有两个哥哥,其中一人同父异母,从小对其娇生惯养。两段婚姻并不如意,两任妻子均在婚内出轨,造成其性格扭曲,报复心理极强。 (2)社会经历:该犯上学期间学习优秀,考入东北大学,并攻读了硕士学位。毕业之后进入沈阳市工商局工作,接触面较广,该犯思维比较活跃,通过转让个人注册的商标挣到人生中第一桶金100万,从此感觉挣死工资已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后辞去工作,自己下海经商,先后从事生物医疗、房地产,创办学校。在此过程中财富积累越来越多。 2、入监改造表现 张犯于2014年1月8日调入我所进行改造,入监后与犯群的关系较为紧张,主管干警多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逐步了解该犯的家庭情况和内心想法。 (1)不认罪,警囚关系紧张 张犯先后在江北监狱,咸宁监狱服刑,通过查阅其档案,在思想汇报中明确表达不认罪。后了解其在未管所服刑期间劳动态度一般,并有此言论流出,通过书信一直在申诉。并在2015年与干警发生肢体冲突。 (2)家庭原因 张犯父亲在其服刑期间去世;两任妻子均在婚内出轨,与二人婚内育有一子一女,未做亲子认定。该犯认为其父亲去世与自己服刑有很大关系,并把这种失去亲人之痛的原因全部归到监狱,认为谁关的他就是谁的事,并未查找自身原因。由于该犯忙于生意,经常出差,家庭感情淡薄,两任妻子出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外打拼,她们出轨,太不公平。 (3)自身原因 张犯性格偏执,思维缜密,报复心强,仇视社会。为此在监狱服刑过程中总会和干警、他犯发生冲突。把自己内心的不快,家庭的破碎,亲人的去世全部归咎于监狱。 (4)档案原因 张犯调入未管所时其档案不全,法律文书有误,考核不连续。后虽经过未管所努力,积极协调湖北监利法院,江北监狱,咸宁监狱补充其材料。该犯一直认为刑罚执行违法。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入监心理测试发现该犯有以下心理特征:性格偏激,缺乏同情心,不关心他人,报复心较重。典型的偏执型人格特征,对各种问题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情绪反应强烈,好与人争辩,强词夺理,认识不到自身的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该犯文化程度较高,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过度维权,一直认为其在刑罚执行期间档案缺失、受到非法迫害。 (2)性格因素:该犯由于婚姻失败,亲人去世,性情较为冷淡,性格偏执,对他人漠不关心,遇事钻牛角尖,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在教育过程中,该犯较为抵触,不好沟通。 (3)心理因素:该犯性格系偏执型,报复心强,对问题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按自己的标准想问题,从未考虑自己自身的原因,把全部不快都归咎到外界。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张某的现实改造表现,主管干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积极协调原审法院、原服刑监狱补充档案材料,让该犯尽快的放下包袱。早日投身到正常的改造当中去。 (1)积极协调、补充档案材料 通过干警阅卷,该犯在湖北监狱的考核并不连续,执行通知书日期有误,财产执行裁定缺失。这些问题势必会造成该犯钻空子,认为自己档案丢了,减刑减不上,监狱违规执法,责任都在监狱方。发现这些问题后,未管所领导高度重视,派干警远赴湖北补充材料,通过信函、电话联系原审法院协调。现其档案材料已补充完毕,并当面与该犯进行核对,打消其无理、过度维权的念头。 (2)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狱相关规定的教育,让其首先做到懂法、知法,讲规矩、懂程序,引导其积极进行治疗和改造,让其参加每周两次的法律和监规教育,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常识和监狱相关规定,多关注其学习状态,确保其有效听讲。同时带其参加监狱组织的狱务公开活动,让其进一步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流程,促使该犯了解监狱执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走出思想误区。 (2)促进其和他犯的和睦相处,给其提供一个良好的改造氛围,避免其情绪的波动。深入了解一些他的兴趣爱好,把他安排在一些罪犯兴趣小组中,让其逐步融入到犯群当中,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其健康的思维方式,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和自私自利的性格。并在罪犯群体讨论时鼓励其发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要求,当其为犯群争取合理条件时尽量满足,让他感受到他人对其的感谢,以及帮助他人后自己的快乐和满足。 (3)争取其亲人配合帮教。由于该犯父亲去世,加之其两段婚姻不幸,两个子女也未必是亲生的,认为其没有做到一个儿子、父亲该做的一切。为此该犯在亲情上是缺失的。我们与该犯较信任的哥哥时常联系,与罪犯家属建立统一目标,消除其戒备心理,共同努力把张犯带到正常的改造路线上。取得子女照片,通过长相比对告知其非常相近,希望他们可以给以其家人的温暖,让其尽快找回良知,并且可以对生活重新燃起希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监与子女相认。 (4)人性化管理教育,该犯身体状况较差,经诊断有小肠疝气,给其安排合理的劳役岗位,引导其积极参加劳动,一方面学习生活技能,另一方面分散其注意力,排解其内心积攒的情绪。并且在其取得成绩的时候多对其进行鼓励。定期到所内医院检查,如有手术必要,安排外院,从而使其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让其有信心走好未来的改造路。 (5)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心理疏导主要是疏导其内心的不良情绪,让其正确的看待和家人的关系,让其认识到其在家庭中应起到什么作用,以及他正确理解他对家庭带来的伤害,激发他的潜在良知。心理矫治主要是对该犯进行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对其要耐心细致对待,避免其反抗心理的产生,激发起积极配合的心态,了解其每一个阶段的心理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相应方案的调整,并对其的特殊行为做好针对性的分析和教育,阶段性做好矫治效果评估,适时调整相应的策略和方法。 6、预期矫治目标 (1)与干警、他犯能和谐共处,消除自杀凶杀危险。增强其亲情意识,使其有爱心,有帮助他人的意识,降低偏执人格带来的过激行为和想法,让他感受到政府警官对其的关怀和照顾, (2)法律意识走到正轨,减少过度维权,无理申诉。知晓监狱法律法规,促其写出认罪悔罪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主管干警近两年多的教育矫治,该犯目前已经能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并在劳动中发挥其特长,进行设备废物维修,节约成本。对生活也充满了希望,认识到与干警发生冲突行为是错误的,和他犯的相处上也是能较为和睦,能较好的融入到现有的改造环境当中,偏执的性格有所改变,亲情感增加,对他人也是充满感激并能主动帮助他人,能积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项目,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目前,该犯身体状况较为稳定,思想情绪也较为平稳,并于2017年4月撤销该犯自杀凶杀型危险分子。鉴于该犯反复性较强,继续加强管理。 通过这个案例,干警深刻体会到:教育改造不能仅仅停留在说教上,而是要从了解一名罪犯的成长经历,犯罪动机、过程等诸多方面入手,并从根源着手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解答他们内心的困惑。从而让他们感受到社会是充满公平正义的,卸下内心的枷锁,从里到外的自觉的参与到改造中去。总之,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改造,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细致,宽严相济,恩威并施,正面谈话教育,抓住要害,及时掌握罪犯的行为表现,对症下药,如遇“病情恶化”,及时更改升级“治疗方案”。按疗程逐步开展治疗,做到“药到病除,杜绝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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