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维司法鉴定所对王某某头部外伤伤残等级的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7日被鉴定人王某某(男、59岁)因交通肇事伤后到XX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创伤性颅脑损伤、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颞区硬膜外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颞骨骨折、右耳外伤、右肩部外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右上叶肺挫伤,右肺气胸,右侧2、3、4、5、6肋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入院后给止血、活脑、降颅压、营养神经等对症治疗。好转后于2018年5月31日出院。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31日住院病历记载:王某某,因车祸致头部致伤。伤后出现头晕,头痛,性质呈钝痛,无恶心及呕吐,未予任何治疗,病程中患者无肢体运动、感觉障碍,无尿便障碍,未进食及睡眠。入院查体:嗜睡,语言欠流利。CCS评分14分,双倒孔等大同圆,直径的20cm对光反射灵敏,右侧顶枕部可见长的0.5cm不规伤口,渗鲜血,深达0.5cm,右耳道可见鲜血流出,骨盆挤压试验(-),未见破溃及渗出,右肩部疼痛,活动受限。四肌力Ⅲ-Ⅳ级,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对称存在,病理反射末引出。诊断为:创伤性颅脑损伤、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颞区硬膜外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颞骨骨折、右肩部外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右肺气胸、右肺上叶挫裂伤、右侧2、3、4、5、6肋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右耳外伤。 头部CT示:右侧颞区硬膜外血肿伴积气、右侧颞骨骨折、右侧颞部及顶部软组织肿胀;2018年5月19日胸部CT(XXXX)示:右肺下叶基底部部分实变,双侧胸腔积液,右侧胸腔少量积气,右侧2、3、4、5、6肋骨骨折,第3肋骨两处,右侧腋窝前上方脂肪间隙絮状高密度影、考虑软组织挫伤。 诊疗经过:给予止血,活脑,降颅压,神经营养,抑酸,调整水、电解质平衡素乱,预防并发症等治疗,对症治疗14天。 出院诊断:创伤性颅脑损伤、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颞区硬膜外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颞骨骨折、右肩部外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右肺气胸、右肺上叶挫裂伤、右侧2、3、4、5、6肋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右耳外伤。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及GA/T1193-201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2.体格检查 2019年1月4日对王某某进行体格检查:被鉴定人神志清,查体合作,表情淡漠,懒散、主动性差。右耳鼓膜内陷,未见穿孔。头颅无畸形,双瞳孔等大同圆,光反射正常。胸廓无畸形,双侧呼吸运动一致,挤压试验阴性,双肺呼吸音清。 阅片所见 2019年1月5日通化市某医院胸部CT16层肋骨三维重建(XXXX)报告:右侧第3-6肋陈旧性骨折; 2019年1月5日通化市某医院颞骨岩部CT平扫(XXXX)报告:右侧颞骨岩部骨折; 2019年1月5日通化市某医院头颅MRI平扫(片号XXXX)报告:1、脑内多发缺血灶。2、左侧额叶软化灶形成。3、老年性脑改变; 2019年1月5日通化市某医院耳科检查纯音侧听:右耳平均听力损失61.7dB。脑干诱发电位:右耳80 dBHL。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病史资料,结合本所对被鉴定人检查及阅片所见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王某某2018年5月17日因交通肇事头部、胸部受伤后到通化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目前查表情淡漠,懒散、主动性差。右耳鼓膜内陷。通化市某医院胸部CT16层肋骨三维重报告:右侧第3-6肋陈旧性骨折;颞骨岩部CT平扫报告:右侧颞骨岩部骨折;头颅MRI平扫报告:1、脑内多发缺血灶。2、左侧额叶软化灶形成。3、老年性脑改变;耳科检查纯音侧听:右耳平均听力损失61.7dB。脑干诱发电位:右耳80 dBHL。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第5.10.1.2)条款,被鉴定人王某某此次颅脑损伤构成10级伤残;第5.10.2.18)条款,右耳损伤构成10级伤残;胸部损伤不构成伤残。根据GA/T 1193-201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第4.7.2条款,被鉴定人此次损伤误工期限为180天,护理期限60天,营养期限60天。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某此次颅脑损伤构成10级伤残, 右耳损伤构成10级伤残;此次损伤误工期限180天,护理期限60天,营养期限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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