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积极强化疗法帮助戒毒人员刘某消除自卑心理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受家庭环境、社会条件和吸毒戒毒经历的影响产生自卑心理的情况屡见不鲜,他们常常同时伴有敏感、易激惹、易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的性格特征,对这类人群,主动采取积极强化疗法,提前介入心理干预治疗将有助于教育矫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戒治效果。 积极强化疗法的理论基础是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它把期望戒毒人员形成的新行为这一塑造过程分成若干塑造阶段,通过施加或呈现一定刺激来加强对这种行为的刺激,并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强化。在开展积极强化疗法的每一阶段,若戒毒人员完成咨询民警要求的行为,及时给予奖励考核分(积极强化),从而促使克服戒毒人员克服不良心理,最终达到塑造其新行为的目的。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刘某,男,1971年10月出生,小学辍学,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人,父母均为农民,姐姐工人,弟弟待业。由于刘某年纪小、性格内向、胆小怕事,加上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吃穿等方面不如其他学生,刘某在校时不合群,还经常受到同学的嘲讽和欺负。父母同时要照顾三个孩子,因为条件艰苦,父母很少有心思关心刘某的生活、学习,从小就形成了很强的敏感多疑和自卑心理,心理承受能力较为脆弱。刘某进入青春期后,反叛心理日益突出,和父母、姐弟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中途辍学,走向社会,单独谋生,幻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干点事业,来证明自己,从而使自卑心理得到满足与补偿。在多次受到失败打击后,刘某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染上吸毒的恶习,这次因吸毒强戒两年,这对刘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其脆弱的心理几乎崩溃,更加自卑,并产生逃避心理,企图通过装病和请求降级复训达到逃避现实的目的。 (二)方案制定 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让刘某情绪趋于稳定,不沮丧,自卑心理减轻或消除,人际关系得到改善,能正常参与戒治活动。 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让刘某学会在实际生活中运用从咨询中习得的技能,促进心理健康与发展,完善其个性,减少或消除不良心理对以后生活的影响。 明确双方各自的特定责任、权利与义务,尤其是保密原则。 咨询时间:每周1次,每次30分钟左右,持续6周。 (三)方案实施 第一阶段: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咨询民警通过摄入性谈话和分管民警的反映,搜集了大量的临床资料,并形成了初步诊断与评估,同时运用尊重、温暖、共情、积极关注等关系技能,与刘某建立了良好的咨询关系,并同刘某协商,确定咨询目标。具体过程为: 填写咨询登记表,询问基本情况;介绍咨询中的有关事项与规则; 做心理测验量表EPQ、COPA-PI; 与刘某及分管民警进行交谈,收集临床资料,探寻刘某的心理矛盾及改变意愿; 将测验结果反馈给刘某,并作出初步问题分析与诊断; 确定咨询目标。 第二阶段:这是心理咨询的主要阶段。咨询民警主要帮助刘某了解什么是敏感多疑、自卑心理,指导刘某寻找和确认自己敏感多疑、自卑心理的形成原因,运用解释技术,告诉刘某自卑心理在生活、工作中有哪些具体的行为及其影响。同时,运用行为塑造疗法帮助刘某。具体过程为: 正视问题:通过心理咨询,使刘某了解自卑是一种个人感到某一方面不如别人,就产生轻视自己并采取补偿措施的一种心理现象,自卑感并非什么坏的情感,关键在于如何对待自卑。同时,咨询民警与刘某共同分析形成敏感多疑,自卑心理的原因,使刘某通过对童年的回忆,领悟到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宣泄情绪:通过心理咨询与疏导,宣泄不良情绪。刘某在最近10天内情绪不稳定,经常哭泣、失眠,咨询民警使用一些合适技能,如运用共情、倾听、理解等,引导刘某释放、宣泄不良情绪。 心理支持:在刘某不良情绪得到释放、宣泄后,咨询民警给予刘某足够的心理支持,使刘某暂时摆脱心理困境,积极配合咨询民警按预定方案治疗。 积极治疗:由于刘某的自卑心理形成较早,导致他过早遭受到挫折与打击,为补偿自己“自卑”,达到心理满足,刘某就幻想通过实现较高的目标来证明自己是“强者”,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几次失败打击后,刘某不敢再面对困难与挑战,加剧了自卑心理,形成了恶性循环。所以说,刘某自卑心理的形成,儿时的成长环境是诱因,而自己过高的行为目标是自卑心理最终形成的根本原因。针对刘某的具体情况,根据行为塑造疗法的原理和精髓,咨询民警把期望刘某形成的新行为的塑造过程分成若干塑造阶段,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强化。 要求刘某每日至少面对镜子微笑五次以上,并大声对自己说“我能”。 要求刘某每日至少和五名以上学员进行不低于10分钟的交流。 要求刘某每3天至少向分管民警汇报一次思想动态。 要求刘某每天坚持参与戒治活动。 要求刘某积极完成每天学习任务。 本阶段共进行了六次咨询,在这一阶段刘某能积极配合,较好完成咨询民警要求的行为。通过多次行为强化,刘某情绪慢慢趋于稳定,不沮丧,自卑心理减轻,人际关系和睡眠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能坚持正常参加习艺劳动。 第三阶段:对刘某坚持每月进行愈后回访、跟踪,以达到巩固效果的目的。 (四)实施成效 刘某主导症状自卑明显改善,敏感多疑情绪得以缓解;人际关系和睡眠等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能正常参与戒治活动。咨询结束时刘某自我感觉到良好,虽有时遇到困难和挫折依然会产生自卑心理,但能进行自我调适。民警反映刘某能积极参加劳动,表现较好。 咨询师评估: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案例思考】

通过积极强化疗法,有助于让学员认识到自己曾经的错误与不足,并努力改变自我。具体是在服从民警安排、规范自身言行,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完成民警下达的任务,主动参加康复训练、身体条件有所强化,踊跃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等方面有所体现。 通过本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不能只是空洞的说教,而要仔细了解其成长经历,尤其是家庭、学校环境,找出其自卑心理形成的原因,通过让求询者“领悟”后,再运用各种心理矫治技能进行疏导,使求询者正确认识自己,树立信心,从而达到咨询效果。 咨询的不足之处:咨询师和求助者特殊身份,往往容易使求助者隐瞒真实信息,影响与咨询师的沟通。在积极强化疗法矫治过程中应特别加以注意,并在以后的咨询工作中予以克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