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人员肖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肖某,男,土家族, 1992年9月25日生,高中文化,重庆市万州区人,2016年3月31日因抢劫罪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同年5月10日投入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同年7月3日被分配到一监区改造。肖某在一监区服刑改造期间,2018年1月22日因将劳动工具带进监舍被监区严格管制二个月,6月14日又因拒不参加劳动改造并与警官顶撞受到警告处分并被严管二个月。2019年1月9日开始生病后警官带医院监区治疗也不配合治疗,并拒绝服药,悄悄把药放在垃圾桶。鉴于肖某的现实改造表现,为促进其改造,2019年6月29日监狱决定将肖某调入七监区改造,进行约束严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肖某出生在重庆市万州区一个普通家庭,由于父母长期忙于挣钱养家,忽视了对肖某的日常管教。同时,肖某作为家里的小儿子(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按照农村习俗,父母对其较为娇惯,使其养成了一些生活恶习,加之肖某学习成绩一般,高中毕业后,便一直在外打工。 (2)社会经历:肖某在外打工期间,也是没有固定的打工公司,经常是每个厂做一段时间就换厂,不安分守己。由于肖某从小养成的生活恶习,好逸恶劳、好高骛远,毫无责任心,自己对家庭亲人不管不顾,长期在外花天酒地,与他人赌博等。但肖某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能支撑其无度的挥霍,欠了不少债务,最终自己为了想经济来得特快,就起来去抢劫的念头,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3)自身原因:肖某性格偏执、孤僻、自卑、固执己见,不善与人交流沟通,缺乏合适的倾诉宣泄对象,与他犯关系紧张,负面情绪累积较多,思想包袱较重。 (4)家庭原因:肖某从小父母疏于管教,虽服刑监狱离家较近,但与家人联系较少,家人来接见的时间不是很多,缺乏有效的亲情支持,不愿与他人交流。 (5)环境原因:肖某服刑意识和身份意识较差,社会恶习较深,对监狱环境不适应。 (6)思想原因:肖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不够,对民警的教育有严重的抵触情绪。 2.入监改造表现 肖某入狱以来,先后有两次重大违规行为:2018年1月22日因将劳动工具带进监舍被监区严格管制二个月,6月14日又因拒不参加劳动改造并与警官顶撞受到警告处分并被严管二个月。2019年1月9日开始生病后警官带医院监区治疗也不配合治疗,并拒绝服药,悄悄把药放在垃圾桶,于是被监区严管二个月。同时,肖某对服刑改造很不适应,不愿与他犯交流,也不愿向民警汇报。鉴于肖某的现实改造表现,2019年6月29日转入七监区以后,监区将其确定为“危险顽固罪犯”加以管控和教转,并相应成立了攻坚转化小组进行教育矫治。 3.心理行为及分析 入狱初期,肖某SCL-90测试结果为: 偏执:有时可能固执、多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存在偏激,不能客观、理智看待世界。 恐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类似恐怖症的感受或行为,内心有强烈的不安全感,觉得周围环境不安全,处处充满恐惧。 抑郁:抑郁症状较严重,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不愿意活动,对生活没有信心,感到悲观绝望。 人际关系:不能主动与周围的人交往,人际交往交际能力较差,交际面较窄,常感到自卑、沮丧。 精神病性:可能遭遇生活事件一时难以接受,不能及时有效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出现一些异常表现。 自杀倾向:自杀倾向较大。 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民警认为肖某具有偏执、孤僻心理和抑郁心理的复合特点,且肖某曾有自暴自弃和抗改行为,具有较强的现实危险性。 4.教育矫治方案 通过以上因素分析,结合肖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制订了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促使其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树立改造信心,早日投入正常服刑改造。 (1)利用亲情帮教,帮助重拾信心。 监区民警与肖某母亲取得联系,通过沟通,说服其母亲来狱探望,使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共同教育转化肖某,并利用亲情帮教,唤起其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感。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办理亲情电话,方便其与家人沟通。 (2)实施人文关怀,搭建信任平台。 从心理疏导入手,掌握真实情况和真实心理。通过沟通打消肖某对民警的不信任,引导其找到生活和改造的目标,建立相对信任的交流平台。鼓励肖某多参加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针对肖某入狱以来家人探望较少的情况,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帮助协调监舍内犯群关系,逐渐融化其内心坚冰,为下一步的攻坚转化打下基础。 (3)明确罪犯身份,强化行为养成。 成功搭建沟通平台后,由专管民警对肖某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帮助其分析犯罪原因以及所犯罪行给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强化悔罪意识和身份意识。 (4)加强法律学习,重塑劳动观念。 针对肖某文化程度不够高、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重点进行普法教育。从《监狱法》和监狱关于罪犯劳动改造的相关文件入手,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以劳动改造促进思想改造。利用已经建立起的信任平台,灌输劳动改造的观念,促其积极参加劳动。 (5)结合监区实际,创新转化手段。 根据肖某在向民警汇报思想时表示自己坐着经常走神等情况,结合监狱开展的罪犯行为规范整治活动,让其停止劳动住院治疗,并安排护理看管,督促按时服药,以及给予生活帮助,使其感觉到警官和其他罪犯的关爱和帮助,从而让他内心感到真正的温暖和民警的关怀。 (6)开展专业治疗,做好心理疏导。 针对肖某较为突出的精神及心理问题,采取专业精神科医生治疗与个体心理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矫正治疗。在此过程中,进行阶段性心理评估,根据现实改造表现和心理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转化方案。 5.教育矫治难点 (1)性格因素:肖某性格孤僻偏执,不与他人交流,不爱参加集体活动,兴趣爱好不广泛,劳动改造态度特别消极,且与他犯相处困难。 (2)认知因素:肖某虽教育程度较高,但自我为中心的意识重,又加法律知识匮乏,认识问题固执片面,对民警的教育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3)家庭因素:肖某服刑地离家虽近,但不愿与家人交流沟通,父母又常年在外务工,亲情帮教的渠道不通畅。 (4)心理因素:肖某存在较强的偏执和戒备心理,自卑、抑郁情绪较为明显。 6.预期矫治目标 (1)通过亲情帮教唤醒其家庭责任感,帮助树立改造信心。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认罪悔罪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增强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利用药物治疗与心理矫治相结合,帮助肖某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并能与他犯较好的交流沟通,缓解心理压力。 (4)提高劳动改造积极性,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利用劳动改造促进思想转化,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及专管民警大量细致的攻坚转化工作,并邀请肖某父母亲来狱探视,有效利用亲情帮教帮助肖某转化。现在肖某在思想认识和改造表现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一是能够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和自觉服药,懂得尊爱自己的生命;二是能够听管服教,遵规守纪,从2019年6月转入监区改造以来,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对民警的信任度增强,能够主动与民警交流沟通;四是劳动态度有所转变,由最初的消极劳动转变为现在的积极劳动;五是与犯群的人际关系趋于缓和,能够较好的与他犯交流相处,并能主动参加跑步等文体娱乐活动;六是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后,家人鼓励其积极改造,肖某也表示要调整心态,积极改造。 鉴于肖某现实危险性思想基本消除,经监区和监狱评估,认为已达到了预期转化目标。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在危顽犯的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善于把握罪犯心理特点,结合罪犯实际情况和成长经历,在详细调查、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找准罪犯的思想症结,制定正确的转化方案。同时,专管民警要循序渐进,不急不躁、久久为功、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耐心,善于化解矛盾,努力寻找转化的最佳时机。此外,还必须充分利用外围力量,充分发挥亲情帮教作用,利用攻心之术攻破罪犯的心理防线,来达到转化罪犯的最终目的,以增强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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