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谷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谷某,男,1992年出生,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初中文化程度。2014年3月26日谷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2014年4月10日调入张家口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谷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有父母及姐姐共同生活,父母和姐姐对其极其溺爱,初一时又因其厌倦学习而中途辍学,后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导致其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较同龄人有所不如,适应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 (2)社会经历:谷某初中一年级辍学后,家人对其未加任何教育及约束,整日游手好闲并开始结交社会上其他闲散人员,吃喝玩乐且未参加过正式工作。2012年3月谷某与其同伴去北京游玩,返程时,身上钱物所剩无几,与同伴商议后、心生歹意,伙同他人在高速上实施抢劫。 2、入监改造表现 谷某服刑以来,表现平平,直至2016年10月26日,得知其父亲病世的消息后,谷犯突然在监区生产车间用头撞击缝纫机进行自伤自残行为,当场被管教干警及时制止。监区领导和干警多次找其谈话,谷某始终沉默不语,继续绝食,表示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1)家庭原因 谷某家人对其极度溺爱,未曾有过打骂和责罚,对其的任何错误行为未加教育和引导。上谷某入狱服刑后,父亲因病去世这一重大家庭变故,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并逐渐产生轻生、厌世、过度自责等消极心理。 (2)自身原因 谷某性格内向,依赖程度较高,不爱与他人交流、喜欢独处、适应能力较差;加之成长阶段没有受到应有的引导和教育,价值观、人生观产生偏离;更因其父去世对其刺激较大,谷某十分自责,过度内归因,虽经过干警谈话开导,但仍不能做到有效的自我调节,整日感到内心压抑、痛苦甚至无法呼吸,想早日解脱自己。 (3)对所犯罪行的悔恨 改造初期,谷某漠视法律、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知偏差,只觉得自己只是犯了些小错误,对其家人、受害者并无其他考虑和感知。在得知其父生病乃至离世的消息后,谷某认为父亲的离世与自身入狱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此时谷某才开始对自己所犯罪行产生后悔、自责等反思,明白自身行为给其家人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3、心理行为表现 经90项症状清单(SCL-90)测验显示:谷某存在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抑郁、敌对等症状,与人交往时存在不适感和自卑感,对人抱有敌对心理,存在抑郁苦闷等负面情绪,对生活学习兴趣减退,失望、悲观,心理自感性较差。 4、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谷某实际改造表现,为使其尽快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对待改造,放弃轻生念头,监狱采取了相应的攻坚措施,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治方案。 (1)做好心理矫治,学会自我调整。监狱鼓励谷某积极参加心理辅导活动。一方面通过鼓励其积极参加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以同伴活动使其放松心情,缓解内心压力,并逐步引导其与他人建立言语上的沟通和行为上的协作,降低人际交往的敏感度,培养其与他犯之间的共同爱好与兴趣,进而提高与他人相处时的交流能力和协作能力,树立积极的改造态度和健康的生活理念;另一方面,通过个体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以“沙盘”治疗和个体咨询为手段,通过5次“沙盘”治疗引导谷某合理宣泄积压于内心的负面情绪,辅以个体咨询帮助其发现自身错误的行为认知理念,培养其自我调节能力,进而改变自身的不良认知,学会控制自己的消极情绪和不良行为。 (2)开展亲情帮教,助力打开心结。通过观察了解,谷某内心其实是渴望关心、关爱的,尤其是对来自亲人的关爱尤为需要。在谷某的原生家庭中其父母和姐姐的疼爱有加,使其形成了较高的心理依赖感。在其入狱后,家人陪伴的缺失,乃至父亲因病去世等外部因素影响,使谷某对改造生活感到迷茫甚至绝望,遂而产生轻生念头。针对此种情况,监狱积极与谷某家人取得联系,鼓励引导谷某通过亲情电话、书信、会见等方式与家人建立长期联系,借助亲情的力量帮助谷犯调节情绪,逐渐打开心结。此外,监狱还特意为谷某安排了母子同餐会见,在母子相见的时刻,两人抱头痛哭,诉说各自内心的苦楚,其母表示希望他好好改造,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谷某声泪俱下,表示会听母亲的话,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家。 (3)营造和谐氛围,建立改造信心。鼓励谷某积极参加监狱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培养健康的生活爱好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与此同时,专门安排改造表现积极的罪犯帮助谷某,以榜样的力量,帮助他学会如何与他人和睦相处、如何正确健康的服刑改造,促使其能够尽快融入犯群,以温暖和谐的改造环境,改变其喜欢独处、不爱说话的不良习惯,进而让其感受到干警的关心以及犯群的温暖,逐渐培养其积极的生活态度,增强其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心理咨询和团体咨询的矫治效果,鼓励与其家人保持亲情联系,营造和谐宽松的改造环境,以此形成内外合力,改正错误认知、消除悲观心理,放弃轻生念头,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进行服刑改造。 (2)强化罪犯身份意识,认清自身罪行给家人、社会带来的伤害,认识到犯罪的危害、认罪伏法,加强对监规纪律的学习,树立其遵规守纪的正确观念。 (3)避免在矫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依赖转移或归因偏差等问题。由于谷某本身具有较高依赖程度和认知不健全等特性,在矫治过程中,特别是个体咨询和干警帮教时,去依赖性和行为认知治疗要尤为注意。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谷某较之前已有很大的转变,心理状态趋于平稳,认知观念回归正轨,能够正确看待自己所犯罪行,改造态度积极,并已彻底放弃轻生的想法。谷某也曾多次表示非常感谢监狱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是监狱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今后一定会积极改造,不会辜负家人和干警对自己的期望,早日出狱孝敬母亲来弥补自己的过错。2017年年底,谷某因改造表现突出,被评为年度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后通过自身努力累计获得减刑十一个月的改造奖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体会到:在罪犯教育转化工作过程中,单靠干警谈心谈话教育是很难实现罪犯转化的,这还需要我们通过心理咨询、亲情帮教、营造氛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攻心治本。形成以心理咨询为基础,宣泄其消极情绪、引导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认知、学会合理的科学的心理调节方法;以亲情帮教为升华,帮助罪犯打开心结、建立改造“稳定因子”、用亲情的力量激发罪犯改造动力;以营造改造氛围为延续,用榜样的力量、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及健康良好的改造环境带动罪犯积极改造,实现“三方合力”,进而有效的帮助罪犯改变自身错误认知、调整自身不良情绪、内化改造动力、树立积极改造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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