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御帘村位于明溪县夏阳乡西部,是老区基点村、省级重点扶贫村和省级生态文明村。2012年9月被命名为三明市首批“中央红军村”。2015年9月获得第四批福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016年11月获“中国最美村镇-传承奖”、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称号。 近年来,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村两委根据县、乡两级的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村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使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有力促进了全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多年来,夏阳乡御帘村先后获得了省、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任务措施】
(一)健全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村务决策、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通过制订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一系列制度,把村民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的程序、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清楚明白,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村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增强了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避免村干部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损失,较好地防止了村务管理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村干部不公和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选举制度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村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向村民广泛开展村级换届选举的各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在选举前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各小组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让全体村民了解、熟悉该法,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多次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宣讲和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真正做到尊重民意,依法民主选举,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了民主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党支部换届工作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通过党内外结合,广泛听取意见,选举采用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让选民直接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在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下选出村民信任的村干部,由于普法到位,大大地调动了村民民主选举的积极性,整个选举是在依法有序的氛围中顺利进行的,在选举期间没有出现违法、破坏和干扰选举的现象,也没有接到选举投诉,没有群众上访。 (三)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 近年来,大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狠抓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治宣传培训、讲座等活动。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 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上访苗头的纠纷,各组法治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乡、村、组三级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六)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村级法治讲座和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8月31日明溪县廉政教育基地“浴廉馆”的建成开馆,丰富了三明市的廉政文化资源,搭建起了廉洁勤政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同时,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明溪县检察院依托御帘村革命遗址、历史人文等地域文化优势,寓廉政文化于红色文化之中,在御帘村瓜果长廊建立三明市首个“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唱响检察预防“新歌声”,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七)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为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了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村干部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村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三少三多”的可喜现象:即公款使用的额度明显减少,精打细算的明显增多;脱离群众的现象明显减少,为民办事的明显增多;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明显减少,民主决策的明显增多。群众对村里的意见少了,与干部的矛盾少了,对村务的猜疑少了,关心村集体荣誉的人多了。把村里的事办好,可以说通过民主监督,加强了群众与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特点和效果】
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御帘村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做了大量的创建工作,村居法治环境十分浓郁,多年来,御帘村没有发生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法治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5年9月御帘村获得第四批福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不断努力,借鉴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好经验、好做法,紧紧围绕党在农村中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努力开拓,把我村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