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赵某,女,26岁,因“外伤致右手指疼痛、出血1小时”于2019年4月18日入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某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5月5日住院病历 入院时情况:赵某因“摔倒致右足疼痛、肿胀3天”入院。体格检查:脊柱生理弯曲存在,各棘突旁无压痛、叩击痛。右手掌侧食指中节有一线性皮肤划伤,中指近指关节处、环指近指关节处分别有一横行长约1.5cm皮肤撕裂伤口,皮下组织外露,出血,有压痛,未触及骨擦感,甲床红润,中、环指末端皮肤感觉减弱,中、环指主被动伸屈活动略受限。 治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2019年4月18日行“右手中、环指皮肤撕脱伤清创、中、环指指浅屈肌腱断裂吻合术+石膏托外固定制动”,给予抗生素、消肿、活血、营养神经等药物应用,局部理疗。 出院诊断:右手中、环指皮肤撕脱伤;右手中、环指指浅屈肌腱断裂;右手中、环指指固有神经损伤。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赵某进行法医临床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神志清,精神可,右手中指、环指掌侧可见手术瘢痕,手指各关节活动正常。 3. 影像学检查 DX示:右手中、环指骨结构紊乱、皮质欠光滑。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河南同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赵某因外伤,临床诊断“右手中、环指皮肤撕脱伤;右手中、环指指浅屈肌腱断裂;右手中、环指指固有神经损伤”。针对赵某伤情,治疗上,入科后完善各项检查,,2019年4月18日行“右手中、环指皮肤撕脱伤清创、中、环指指浅屈肌腱断裂吻合术+石膏托外固定制动”,给予抗生素、消肿、活血、营养神经等药物应用,局部理疗。经治疗后其遗留右手中、环指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
【鉴定意见】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条款规定,赵某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