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绝大多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在戒治生活中都会参加各种集体教育戒治活动,这些活动经年累月,大同小异,每年每月每日开展,久而久之,“常规的教育活动是否真的有用”的质疑和困惑,或许民警都有过。而对于戒毒人员来说,参加场所内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已习以为常,其目的和意义,甚至对未来对自己的影响,并没有深究。但是,这些教育活动真的就只是活跃气氛、丰富戒治生活吗?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只要我们能从常规教育中用心去关注、去发现,再个性化的去引导、去栽培,她们也会在芸芸中盛开出别样的“花朵”。 陈某,女,36岁,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性格内敛,为人温和。2000年接触毒品,母亲、丈夫均为吸毒人员,育有一子。2018年因吸食海洛因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 陈某刚入所时表现普通,能按要求完成各项矫治内容,既不突出自己也不惹事生非,在众多戒毒人员中很不起眼。曾经,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没什么特别的,生活也没什么特别的,按部就班等着期满出所。至于未来,她说没想太多,也不知道应该从哪儿想,索性不想,就这么过吧,前几十年也是这么浑浑噩噩过来的。没想到一次社会体验课的经历,一本随手翻阅的书,让她发生了彻底的转变。
【案例基本情况】
一、机缘巧合,发现潜能 社会体验课就是民警带领即将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真实体验未来会面对的社会场景,提前熟悉、学习和接受、模拟各种社会角色。而定期组织社会体验课,是回归期常规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陈某是戒毒人员中相对表现普通的一员,性格内敛,小心谨慎,她闲暇之余很喜欢看书,正常流转进入回归指导期后,开放式书吧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书吧里的书各种各样,选择面广。一次体验课上,民警指导大家挑选想学的技能书进行阅读学习实践时,陈某被一本手工制作书深深吸引。在民警指导下,她尝试着照书上的方法折出了不少东西,得到现场民警和戒毒人员的一致好评,都夸她有一双巧手。在后面的体验课中,提供机会让她尝试更多的手工制作方法,陈某发现原来自己还有这种“特长”,于是越发感兴趣,做了更多东西,也成功引起了更多民警的“注意”。 二、因人施教,重拾自信 一是主动关心,不断强化。在主题班会上,民警主动和陈某聊起她的“新技能”时,陈某眼里放着光,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平时不多言语的她像打开话匣子一样,和民警侃侃而谈。之后,民警们经常关心她,在多种场合对其进行表扬和鼓励她,同宿舍戒毒人员向其他人说起她的“才干”也是滔滔不绝,俨然把她当成大家的骄傲。二是因人施教,性格培养。看到她的转变,民警意识到这是实施个性化教育很好的介入点,便提出“因人施教”,通过鼓励陈某发展手工制作的才干外,再为她提供一些展示的平台,让她增强自信,同时引导她把自己的这项潜能沿用到出所后的工作、生活中,帮助她重新选择今后生活的目标和方向。在这样的“鼓励教育”下,陈某也由最开始听到别人的赞美表现得害羞,不太相信,逐渐变得充满自信,开朗积极起来。 三、展示自我,重塑目标 一是搭建平台,展示自我。除了“鼓励教育”,大队民警还用各种方式在“不经意间”为陈某搭建展示的平台。所废物利用大赛、书吧装饰、春节联欢会道具制作等……得到大家的认可,并能为大队争光,让陈某整个人彻底变得积极、阳光,也充满集体荣誉感。二是激励主动,不断提升。陈某文化水平不高,初期的手工制作大多是“依样画葫芦”,民警们为其提供了更多的书籍和相关教程,一起沟通讨论,物色合适材料等,让她通过多学习、多思考,变模仿为创作。一段时间下来,陈某的技艺有所长进,不仅是摆件,还有大型物品、道具等,都栩栩如生。特别是为大队制作的立体坦克、直升飞机、摩托车等道具,让人眼前一亮。三是启发引导,谋划未来。在对陈某的解除前谈话教育中,民警引导陈某,可以依靠自己的手工技能,考虑在教手工的玩具店、培训班应聘工作。同时,生活中也要不断给予积极的自我评价,陪孩子做手工,为孩子做榜样,成长为一名称职的母亲。陈某答应民警,回到社会后会朝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轻言放弃。 四、效果 陈某在民警的鼓励和支持下,通过对自身特长的挖掘,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并在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中,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通过展示增强了自信,也奠定了对未来的规划。
【案例思考】
通过此案例,也让我对教育矫治工作有了另一面的思考: 一、普通案例也有启迪。陈某只是千万个普通戒毒人员中的一位,既没有突出的背景,也没有特别的经历,对她的教育矫治手段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的案例更加体现了我们日常常规的教育矫治工作的潜移默化和工作效果。也为 “自己日常教育工作是否真有用”有所困惑的民警给出了答案——“有用”!陈某的转变,正是从我们常规教育活动中来的。戒毒人员多,民警警力少,特殊个案、特殊人员固然更能受到更多关注,但我们面对的更多的是向陈某这样的普通戒毒人员,更需要我们广泛思考和开展适合更多受众的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手段,从平凡中入手,在平凡中“遍地开花”。 二、常规教育手段是基础。基层警力有限,戒毒人员多,日常教育方式和手段就应该普遍性适用,惠及大多数戒毒人员。有时候经年累月都使用和开展的普遍性的教育手段和活动,或许效果不是那么明显和突出,但这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的铺垫,就没有发现戒毒人员个性化表现的途径和平台。正如陈某,也是通过参加场所普遍性开展的教育活动,从而发现自己的特长,尝试发展成兴趣,民警也是从这些活动中发现她的长处,由此着手进行个性化引导,最后促成了陈某的教育转变,成为一个成功案例。因此,在从事教育工作时,不能轻视和小瞧这些常规教育手段和活动,要更加用心的进行每一次个别谈话、准备每一堂教学、策划每一个教育活动……让它们成为戒毒人员放开内心、展示自我的途径,成为民警教育矫治的得力辅助。 三、坚持常规教育与个性化教育并重。教育工作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往往是一群人,但每个人又都是一个鲜活的个体,都有个性化差异,因此,教育的方法既要普遍适用,也要“因人而异”。在陈某的案例中,不难看出,陈某从最初的“普通”变成后来的“突出”,是因为民警在大家都能参与的教育活动中观察发现到了她的些许“不同”,并通过这一点点不同,抓住细节进行研判,并以此为切入点“对症下药”,循序渐进、深入引导,才有了最后的成效。因此,教育矫治工作就需要在普遍性的常规教育中发现个性化差异,通过观察和细节,制定出相应的“个别教育”,将常规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相结合,相辅相成,实现教育矫治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