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宋某某,出生于1971年7月10日,初中文化程度,河南省原阳县人,2017年因强奸、盗窃罪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7年6月23日入焦南监狱服刑。宋某某系主犯、累犯、多次犯罪、三次判刑、流窜作案。 宋某某性格孤僻内向,不喜与人交流,法律意识薄弱,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性情偏执,自我约束力差;自入监服刑改造以来性格缺陷愈加突出,改造中多次因生活琐事拒绝参加劳动改造,改造态度消极悲观,监区研究后将其定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危险性质评估 宋某某性格偏执孤僻,少有与人交流,偶有交流话语中也透漏着愤世嫉俗,价值观扭曲。经过阅档和多次与罪犯宋某某进行开导性谈话,了解到宋某某内心的真实想法,宋某某退役后生活不如意,对社会由失望到对抗敌视,三次判刑,对监狱服刑缺乏敬畏感,刑期长且偏激、懒惰、孤僻、易冲动,改造信心不足。具体表现为:宋某某平时不爱与其他罪犯交流,有自言自语的表现,逃避现实,但有时却像被触犯了领地的狮子一样愤怒;对于生产劳动报以无所谓的态度,对生产安排有意见时不积极反映和解决,而是拒绝劳动,独自在机位上生闷气或发呆;干警谈话时,不愿意与干警进行交流,对干警的谈话沉默以对,甚至产生抗拒情绪。 监区观察到宋某某的现实表现后,迅速作出分析研判,认为宋某某具有明显的自杀、行凶倾向。并将宋某某定为“危险犯”,危险性质为“自杀、行凶”,危险程度为“中度”。鉴于其现实危险性,宋某某被定为“省级挂牌攻坚危险犯”。 二、教育转化思路 监区立即成立了攻坚转化小组,由管教监区长梁磊牵头,管教分监区长张鑫具体负责,成员包括分监区长、综合办管教干事等。 当时,张鑫同志刚刚由监区综合办主任转任二分监区管教分监区长,宋某某是其接手的第一名危险犯且危险程度为中度,他高度重视,通过阅档分析、个别谈话、周边调查了解初步摸清了宋某某的性格特征和症结所在。 罪犯宋某某的行凶、自杀危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文化水平低,思想认知差,刑期长,改造信心不足;二是生活不如意,对社会失望,并主观抵触家人探望交流,缺乏安全感;三是宋某某曾部队服役,性格孤僻偏执,有一定现实危险性,以上三点是确定其行凶、自杀危险的主要因素。 攻坚转化小组认为,要对症下药:一是以政治改造为统领,为宋某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改造观;二是以监管改造为底线,加强互监包夹,绝对确保宋某某的人身安全;三是以教育谈话为突破口,打开宋某某心扉,取得宋某某心理认同和信任;四是与其家人沟通联系,引入亲情帮教,使其感受温暖,化开心中坚冰;五是以劳动改造为抓手,发掘宋某某身上的闪光点,使其感受到劳动的快乐与价值收获,帮助其树立信心。 三、具体转化措施 按照确定的教育转化思路,攻坚组成员集思广益,合力合为,按照既定的改造目标,充分发挥“五大改造”在罪犯教育转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成效。 1.政治教育端正改造态度。监区结合宋某某有从军经历,在日常的个别谈话教育中有意给宋某某引入军史、党史和时事政治内容,激发其军人荣誉感,培养其求知欲和对大墙之外的兴趣,引导其树立对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的认同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挖犯罪根源,使其认清犯罪危害,对自己的“罪重刑长”有正确的认识。 2.监管改造规范日常行为。监区要求宋某某互监组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互监包夹制度,做到“板块移动”,确保宋某某没有“双单”活动。同时,安排多重“耳目”(耳目、监舍长、线长)观察,从多方面收集犯情,及时向干警汇报情况,将出现的不良行为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出现意外情况。一次其监舍长报告,因购物未能达成愿望,宋某某开始生闷气闹别扭。张鑫同志一边找宋某某谈话,了解情况,一边安排下一批次购物重点关注宋某某。在购物事件解决后,严厉批评宋某某的行为,令宋某某又感激又愧疚,保证今后再不发生类似事件。 3.教育改造温暖人心。宋某某入狱以来从未与家人主动通电话,也不写书信,其家人接见次数较少,每次接见因其不喜说话,交流时间也较短。攻坚小组多次与其家人联系,说明情况,请求家属配合做好宋某某的教育改造工作。其兄其姐先后接见,与宋某某谈论家里和外面的的情况,以轻松的话题使宋某某的情绪得到了稳定,从而坚定了改造信心;个别教育谈话是此次攻坚的重中之重,只有取得宋某某的认同和信任,才能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张鑫同志先从宋某某的生活入手,解决了宋某某的洗漱、购物、床铺等问题后,取得了宋某某的初步心理认同。趁热打铁,通过谈话打开了宋某某倾诉的闸门,宋某某哆嗦着嘴唇哭着讲述了自退役后父母去世,因个人性格、认知等原因导致生活处处碰壁,深感无力无助,对社会产生失望、愤恨和报复心理。对宋某某的经历表示同情,对宋某某的错误认知给予批评,对宋某某的改造给予引导。通过多次个别教育谈话,宋某某能够认识到自身思想的错误,表示自己在今后一定会努力改造,做一名合格的服刑人员。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宋某某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积极地投入到改造中去,教育改造效果凸显。 4.文化教育重塑改造信心。在对宋某某的转化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如何使其重塑信心。通过监区开展经典国学等思想教育和规范化整治系列活动,提高宋某某思想认识,感化宋某某懂得感恩,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观,确立改造目标,增强改造动力,消除消极心态,促其主动积极改造。 5.劳动改造提升新生希望。根据罪犯宋某某的身体状况和劳动态度,对宋某某劳动岗位进行“量身定做”,宋某某年龄偏大,身体瘦弱,不喜欢和其他罪犯进行交流,针对此种情况,监区安排其在烫台劳动,对宋某某制定循序渐进式生产任务,通过这些方式使宋某某逐步放下劳动思想包袱,从简单到复杂,突破小目标,完成中等任务,提升宋某某劳动热情,使宋某某获得成就感、存在感,进而提升新生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1.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提高了思想认识,能够认罪悔罪,同时使其了解法律法规及监狱政策,认清当前形势,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的危害性。 2.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强化了规范意识,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能够严格按照《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自己的言行举动,遵守各项制度,服从管理。 3.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端正了改造思想,在生产劳动方面,能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服从干警和组长的安排,并完成自己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 4.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加强了个人行为养成,在内务卫生方面,能够严格按照监区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 5.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和亲属之间获得了良好的沟通,亲情帮教效果明显。 6.通过教育攻坚转化,使宋某某和其他罪犯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较好的改善,能和其他罪犯正常交流相处。 通过宋某某的转化历程,我深刻认识到监区秉承的宗旨:“教育人、挽救人”,还要善于把握一个度:宽严相济、恩威并施。监区在对顽危犯进行教育转化过程中,提倡“亲和性”,这是文明管理罪犯的一种体现,是对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一种要求。对顽危犯要严格管理,但不忘记“严不过人”的限度;对顽危犯要有耐心和亲和力,但不忘记他们是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的特殊个体,在教育转化中牢记“宽不过囚”的刑法执行理念。本着这个理念,在这名顽危犯教育转化过程中,主张以亲情促感悟、以温情促管理,多采用正向激励的方式,激发服刑人员人性中的闪光点,使得服刑人员实现内心的转变。同时通过亲情教育,使服刑人员对自身所犯的错误有更深刻的认识,并加强其责任担当,从而实现内心的真正转变。宋某某的转变有目共睹,这正是教育改造所体现出的力量,也是亲情改造所彰显的魅力。宋某某的攻坚转化有着很强的借鉴性和可复制性,用亲情激发对生活的向往,用关怀唤醒沉睡的良知。监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将教育改造发扬光大,以情动人、以情助人、宽严相济,使更多的罪犯从无力无助中走出来,积极汲取正能量,荡涤灵魂,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