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现实疗法与正念训练相结合的罪犯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林某,男,1984年生,福建人,初中文化程度。2014年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4年5月入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林某系家中独子,父亲健在,母亲小时候去世,从小缺乏母爱,加上父亲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教育,也导致林某很早辍学。本人至今未婚。 (2)社会经历:林某自幼丧母,便初中辍学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曾在寺庙待过一段时间,学会打坐来寻找心灵的平静,在外打工期间,曾三次和“坐台”小姐谈男女朋友,花费金钱后反而遭对方嫌弃,致林某回到家乡后对貌似“坐台”小姐心生怨恨进而对其进行伤害。 2.入监改造表现 林某于2014年入监服刑改造后,性格内向、自卑、孤僻,并反映身体的病情,最近一年,因为自我感觉身体一直未能好转,认为监狱不肯治疗,对监狱医院的治疗存在抵触心理,同时对分监区的民警的管理也存在连带的抵触情绪。不爱与他人聊天,自觉跟别人说不上话。与周围人相处情况较差,曾出现受他人挑衅后有抽搐、晕厥的现象,并会有胡思乱想,越想控制,越难以控制,存在胸闷、失眠的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对事物看法比较极端消极,与同改经常因为小事情争执发生摩擦,在多次违规扣分后,有转向自我封闭的情况。近半年无违规、扣分情况。 (1)成长因素。 林某在社会上接触的负能量较多,想闯出一份抱负却被几任女朋友因为经济问题抛弃,自尊心收到打击,产生心理落差,有自卑感。其受到挫折后纠结于以往的事情,不但在社会上纠结于被女朋友抛弃导致犯案,在监狱也表现在纠结于同改在生活上的一些小事导致人际关系差。 (2)家庭原因。 综合林某家庭环境因素,从小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幼时丧母,缺乏母爱,性格成长受限。父亲独自将其抚养长大,但忽视了对该犯的教育,同时其父亲现在的经济条件也不好,亲情支持力度差,缺少亲情的关爱。 (3)身体原因 林某自述近期胸闷、头痛、睡眠不好。医生予以药物治疗,头痛、胸闷无缓解,睡眠仍旧不是很好,对自己的病情有悲观的情绪,但具体检查又未检查出问题,怀疑林某存在“癔症”。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近期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SCL90测验:林某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等因子分均超过2分,该犯的知情意协调一致,有自知力,有时会苦恼于脑袋中对过往事情的思考,但并未察觉出现妄想、幻觉等精神病症状,注意力、记忆力近一个月出现轻微下降。 观察其外在表现,其遭到外界环境激发后情绪激动,报复心强,与他犯争吵后找其谈话观察林某双手颤抖,瘫坐在地,有抽搐现象,情绪冷静后讲话有条理。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过往因素:由于林某常纠结于过往的事情无法自拔,钻牛角尖,在矫治过程中林某常苦恼于脑袋中对过往事情的思考,但并未察觉出现妄想、幻觉等精神病症状, (2)身体因素:由于林某时常反映身体的病痛,且身体的健康情况已经影响林某的改造,出现夜间睡眠差,入睡困难或早醒,后出现失眠,胡思乱想,害怕、紧张、恐惧,胸闷、心慌,呼吸困难,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逻辑思维,且林某的心理冲突与现实处境有关。 (3)现实因素:林某性格属于内向类型,且在前期多次违规扣分后,有转向自我封闭的情况,对事物看法比较极端消极。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林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心理矫治方案,让林某尽快放下包袱,转变心态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通过现实疗法对林某进行引导,其原理是是根据来访者的人格特征、行为表现,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挫折与矛盾引起的情绪问题、行为和性格障碍,以培养来访者现实的、负责的、正确行为治疗目标的一种方法。该犯主诉问题均围绕着不合理信念及歪曲的认知发生,根据 ABC理论,在与来访者交流过程中,改变固有认知,导入新的认知范式,形成对事物的新看法,接纳现实。 (2)通过正念教育引导该犯正视身体的病痛,学会觉察并容忍身体的情况,结合该犯曾在社会上有在寺庙打坐的经历,引导该犯从正念呼吸等方式入手,专注当下体验并持有放松、宽容、悦纳和开放状态,慢慢转变该犯对自身身体情况的悲观状态。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在进行心理矫治的过程,中,利用团体交流、分享的方式,帮助该犯打开心扉,主动与他人交流,寻找心理上的共同点,培养兴趣。 (3)加强亲情帮教。由于其父亲独自居住在家,通过亲情电话及监区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同时鼓励林某平时多写信回家跟父亲联系,让林某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4)严格管理和及时就诊相结合,林某虽身有病痛,但仍要参加分监区的生产劳动,明确生产任务,培养积极劳动习惯,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在身体疾病上,及时带林某进行就诊治疗,并和医院医生做好沟通,化解林某对医院医生的不信任感,配合治疗。 (5)继续做好下一步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在现实疗法及正念教育一个阶段后,及时巩固心理教育的成果,跟踪评估该犯的心理状态,,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 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改善心境,减少胡思乱想的状态。 (2)远期目标:培养人际交往能力,为出监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心理矫治,林某自我感觉比较良好,身体病痛感觉有所缓解,监内人际关系有所改善,与父亲进行亲情通话4次,亲情帮教1次,日常能够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目前林某计划呈报最后一次减刑,目前,经监狱审批,林某获监狱级改造标兵一次,林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罪犯的成长和变化是有迹可循的,对其的教育要深挖、细挖其成长轨迹和根源,同时对罪犯的教育要讲究方式方法,通过心理矫治、亲情帮教等多种方式达到我们预期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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