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郭某劳动争议纠纷 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2日,郭某在某外卖平台APP上注册成为骑手,在北京市通州区进行外卖配送服务,工资按件计酬,每件4-15元不等。进行注册时,郭某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网约配送员协议》并签字,该协议对工资标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约定,协议另一方是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协议,该公司为郭某投保意外险,郭某每日需支付3元的保险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工作期间,郭某通过APP自行提现工资,工服、工作用具均由某外卖平台公司提供。 2019年8月6日,郭某在配送过程中不慎撞到了栏杆,造成左膝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等,两次住院手术治疗仍未完全康复,腿部无法伸直。为了治疗,郭某四处向亲戚借钱,但是,公司投保的意外险仅能赔付3万元。郭某咨询某外卖客服后,被告知上海某人力公司承包了某外卖的配送业务,此事需要找该公司或保险公司解决。但是,郭某多次联系该人力公司客服,均找不到相关负责人。郭某无奈之下,想要申请认定工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0年7月31日,郭某来到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为工伤认定做准备。经审查,郭某属于农业户口,并且能够提供《工作证明》、《网约配送员协议》、某外卖APP截图、电话录音等证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当天为郭某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北京通平律师事务所的唐长城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0年8月3日,接受指派后,唐律师及时在律所约见了郭某,帮助郭某梳理证据材料,当天帮助郭某向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立案,请求确认郭某与上海某人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20年9月10日,本案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司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辩称郭某系公司参与的众包项目下的骑手,根据《网约配送员协议》约定,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受《合同法》的约束而非《劳动合同法》。郭某可自主决定服务时间进行餐饮配送,系具有临时性的、兼职性的网约骑手,公司不对郭某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双方不具有从属性及人身依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公司提交了郭某的收入记录,显示郭某7月收入500余元,8月收入1000余元,单月收入数额较低,进而推测郭某有其他收入来源,骑手属于兼职工作。唐律师主张,郭某每天通过某外卖众包APP登录系统,六点上线,八点下线,该公司推送的订单必须接,如取消就扣款,且不定时核实是否本人接单;公司虽然不现场管理,但是在某外卖众包系统通过限制接单、罚款等方式进行远程管理。《网约配送员协议》附件二《配送服务规范》对骑手配送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仪容仪表、配送时间、操作规范、罚款情形等,属于公司对骑手的管理行为。经过激烈的辩论,由于郭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均为打印件,并且工号已被平台注销,仲裁委最终未支持郭某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裁决作出后,郭某不服裁决,拟向法院起诉。 2020年11月5日,郭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唐律师作为其一审诉讼阶段的援助律师。此次,唐律师向法院提交了郭某参加公司线上及线下培训的短信记录、手机截图等新证据,以及一份相似案件的判决书,用以佐证自己的主张。 2020年12月23日,本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郭某属于临时性、兼职性骑手。针对公司的观点,唐律师请求法院调取郭某的配送记录,以便查明是否属于临时性工作。事实上,郭某每天都在平台上接单,从接单数量、在线时长即可看出郭某从事的是专职工作。针对公司认为郭某单月收入低,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说法,唐律师主张,郭某7月底才注册,8月初就受伤,因此导致单月收入较低,但是平均到每天有200余元,符合一个专职配送员的平均收入水平。此外,由于平台已将郭某账号注销,唐律师请求法院调取《网约配送员协议》及附件二《配送服务规范》原件,从协议内容可以看出公司对骑手的仪容仪表、配送时间、操作规范、罚款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管理骑手的配送权限,结合培训记录、罚单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与郭某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对于唐律师的请求,法院要求公司七日内提交相关证据原件。几天后,法院通知唐律师,公司有意调解。在唐律师帮助下,公司最终同意赔偿郭某12万元,法院出具调解书。郭某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写了一封感谢信,特地向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唐律师表示感谢!

【案件点评】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许多新兴职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外卖配送员便是其中之一,较低的入职门槛和可观的收入,吸引了很多劳动者从事配送服务。但是,这个新兴职业却存在用工关系不明确、缺乏劳动权益保障等问题。外卖平台压缩骑手配送时间,加之骑手自身为追求效益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疲于奔命、频繁违反交规,交通事故多发。大部分外卖骑手对自身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知之甚少,在事故发生后,外卖平台和外包公司经常各执一词,互相推脱责任,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本案中,郭某在配送途中受伤,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在郭某困难无助时,法律援助伸出援手,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办案过程中,援助律师积极履行职责,帮助当事人搜集整理证据、确定办案思路,在庭审中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本案经过劳动仲裁、一审,最终成功调解。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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