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戒毒所管理相对集中,人口密度大,如果发现不及时或防治不当,极易发生肺结核疫情的爆发流行,导致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丁某,男,45岁,初中文化程度,无业,甘肃省张掖市人。2016年6月因吸食海洛因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6年9月送至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体检时,发现丁某有间断性咳嗽、低热症状,胸部透视提示右肺尖团状影像。医生追踪既往病史,丁某自诉两年前有肺结核患病史,未进行规范治疗,据此初步诊断为肺结核疑似病例。
【方案制定】
丁某诊断为肺结核疑似病例后,医务所立即将情况报告所传染病防治工作办公室。防治办公室立即制定了方案: 1.由生活卫生科负责与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协助我所完善对丁某的相关检查、明确诊断,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抗结核药物指导。 2.由医务所指定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负责丁某后期治疗工作,一旦确诊,严格按照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开展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和全程督导,并对与丁某有过密切接触的民警和戒毒人员做好肺结核的筛查工作。 3.由病残大队负责丁某在传染病隔离病区的单独隔离管理和生活照管工作,根据医师建议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及废弃物处置制度,加强隔离病区通风。 4.由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丁某病情登记、报告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就诊时全程录像,所有医疗文书及影像资料作为执法依据专人保管。 5.由教育矫治大队委派专职医疗卫生宣传教师对丁某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开展结核病防治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使其正确认识、科学对待,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 6.所防治办公室根据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其他可能,健全完善相关管控措施。
【实施情况】
当日,各单位接根据方案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管理科向省戒毒局汇报,生活卫生科与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沟通联系,教育矫治大队进行结核病防治宣教,病残大队在传染病病区对丁某单独隔离管理,责任医师进一步了解患者接触史,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经筛查未发现其他疑似感染者。 次日,将丁某带至属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胸部拍片示肺结核III型;痰涂片检查示:肺结核杆菌阳性。确诊为:肺结核III型(痰检阳性)。药物治疗方案为口服乙胺异烟利福片治疗,口服护肝片、肌苷片支持治疗。 治疗一周后,责任医师巡诊时发现丁某情绪低落、烦躁,服药顺从性降低。经了解得知:丁某因文化水平低,对宣教的内容没有正确理解,在服用抗结核药物后,身体出现不适,而单独隔离管理又没有宣泄的对象,所以对治疗产生抵触心理。此情况经防治办公室讨论后,确定由责任医师立即处置:对丁某进行问题疏导,告知其尿液颜色变化、食欲减退等现象是服用治疗药物的正常反应,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病情,开导他正确认识疾病以及隔离的必要性。疏导后丁某表示将调整好心态、积极配合治疗。 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结果显示均一致,丁某胸闷咳嗽症状消失,无不良反应,肝功、肾功、心电图均未见异常,痰涂片肺结核杆菌阴性,结核抗体试验阴性。因连续三个月痰涂片均未检出肺结核杆菌,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建议解除单独隔离管理,继续口服药物治疗,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解除单独隔离管理三天后,责任医师巡诊时发现丁某情绪波动较大,有焦虑、羞愧、束手无策等不良情绪,经谈话了解是其他戒毒人员对他有孤立、否定等歧视现象。责任医师立即将情况报告防治办公室,经研究讨论后,决定向民警职工以及全体戒毒人员进行一次肺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教育,使民警职工以及戒毒人员对肺结核病有正确认识,消除恐慌心理。经过宣讲后,丁某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融洽,治疗态度积极。 后续治疗中,丁某每月复查结果均一致,痰涂片肺结核杆菌阴性,结核抗体试验阴性。服药治疗八个月后,复查结果显示,丁某无支气管症状,无结核菌素中毒症状,痰涂片肺结核杆菌阴性,结核抗体试验阴性,胸部拍片示右肺上野增殖灶。规定疗程结束,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建议停止服药。 停药三个月后复查,丁某无不适症状,胸部透视右肺上野增殖灶。管理科将所有医疗文书,就诊录像等证据保存。目前丁某戒治态度端正,所内未发现被传染患者。
【案例思考】
一、及时发现、科学管控,是避免戒毒所发生肺结核疫情的关键所在 肺结核属于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具有易传染的特性,戒毒人员受毒品损害身体素质差、免疫力低,是肺结核病的易感人群。因此,在戒毒人员中规范开展肺结核筛查、对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采取科学的管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和早隔离,严格落实凡进必检、凡检必严、凡有必治的制度要求,才能有效避免肺结核疫情在戒毒所发生和蔓延,切实保护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确保安全稳定。 二、组织到位、分工明确,是戒毒所肺结核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坚强保障 肺结核控制工作涵盖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全程督导、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多项内容,点多面广,环环相扣,需要多部门上下协同、互相配合,才能取得切实效果。在此次肺结核痰检阳性病例的处置过程中,所内传染病防治办公室能够准确把握传染病流行规律,围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等重点环节严密部署各项处置措施,组织调度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迅速从“防、控、治、查”等多方面全方位开展工作,使戒毒人员丁某肺结核病情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及时、规范、有效的控制。 三、以人为本、积极救治,是实现强制隔离戒毒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肺结核确诊后,遵循“早期、适量、联合、规律、全程”治疗原则,整个治疗过程一般需要六到八个月的时间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因其药物副作用大、疗效缓慢、治疗时间长等特殊性,戒毒人员常常会有不能或不愿坚持治疗的情况,甚至出现放弃治疗的行为,这样不仅会影响戒毒人员的生命安全,更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所肺结核的防控。因此,在开展结核治疗的过程中,管理民警和责任医师不仅要在治疗管理上对其加强全程督导,还要在心理安抚和生活照管上体现“以人为本、关怀救治”的服务理念,帮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从而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使戒毒所医疗戒毒在治本安全发展的道路上健步前行。 四、立足实际、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戒毒所肺结核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戒毒人员肺结核防控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戒毒所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要在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和肺结核防治形势的新要求下,整合社会医疗资源,从当前由戒毒所独立开展以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为主,发现、治疗并管理结核病戒毒人员的模式,逐步转型到戒毒所与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在这一新模式下,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结核病登记报告、落实随访管理、密切接触者检查等工作;戒毒所承担可疑结核病戒毒人员的筛查和转诊、负责患病戒毒人员管理、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规划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戒毒人员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