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某自暴自弃的心理危机干预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蓝某,男,广东省饶平县人,1965年4月出生,犯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期自2019年1月起。下队后一直不适应监管改造环境,表现为不适应制衣习艺劳动、常规的教育改造活动。加之年龄较大、家人久未接见,产生自己无人关心、无法活着出去的极端想法,几次做出自暴自弃的极端行为,陷入心理危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⑴成长过程:蓝某自幼出生于农村,家庭支持系统不太完善,自称13岁丧父,母亲再嫁,继父对他很冷漠,基本上在爷爷奶奶家过。生长发育情况正常。自小学习成绩较差,经常混迹社会,游手好闲,经常参与打架斗殴等,曾因打架斗殴服刑。 ⑵社会经历:自小学习成绩较差,勉强读到初中毕业就到社会上打工。蓝某辍学后结交了社会的不良青年,染上了赌博等不良习气,经常打群架,结婚后有所改变,但是仍在一次聚众斗殴中将人打伤而入狱。第一次服刑期间前妻与其离婚,刑满后安定一段时间,再婚,但因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再次入狱。 2.入监改造表现 蓝某不善于言辞,下队后不知如何和同改顺畅交流,不适应制衣习艺劳动,经常被批评。觉得周围的人看不起自己,嫌弃自己。下队后妻子只来一次,不欢而散,也没有来信,觉得自己无人关心、无依无靠,自己已经50多岁了,想到遥遥无期的刑期,自认为无法活着出去。 这些情况让自己悲观失望、烦躁,情绪不好的时候,总感到头昏昏沉沉的,晚上睡不好。常有大不了死了算了的想法,一段时间压抑不住就会找茬,常常因一些小事吵架甚至打架。近期特别容易出现情绪波动、烦躁紧张、容易感情用事、冲动鲁莽的行为。咨询师与其多次深入咨访后,初步断定有以下原因: ⑴家庭原因: 蓝某13岁丧父,母亲再嫁,继父对他很冷漠。蓝某的成长经历中充斥着忽视、冷漠和拒绝,缺乏教育引导,自我价值感缺失。 ⑵社会原因 负性生活事件影响。下队后的不适应,不能胜任劳动改造,经常被批评、被同改嘲笑,产生了负性心理。 缺少社会支持体系的帮助。蓝某父亲早亡,生母不管他、与继父关系差,妻子对其失望也不再联系。入监来,没有接济过,且蓝某刑期长,陷于负性情绪中,不善于主动与周围人交流,来自周围的社会支持少。 (3)性格因素: 蓝某从小缺乏关爱,在遇到挫折的时候,自怨自艾情绪容易萌发蔓延。 3.心理行为表现 结合心理测评、民警罪犯的日常观察、咨询师咨访等,发现蓝某存在较为强烈的悲观自卑情节,抗挫折能力差,容易产生消极想法,情绪波动易变,意气用事。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倾向于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当遇到挫折的时候产生了强烈的心理波动,萌发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并且付诸实际。与民警、同改的交往减少,劳动改造动力不足。在行为模式上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技巧,面对入监后的不适应,不知所措。诊断为适应障碍引发的严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⑴生理方面:蓝某年龄较大,身体机能下降,特别是长期生活不健康,身体小毛病多,叠加情绪问题、改造问题,引发睡眠下降,因此遇到小问题就暴躁不安。 ⑵人格特质方面: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倾向于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当遇到挫折的时候容易产生强烈的心理波动,萌发自暴自弃的念头,并且会付诸实际。 ⑶应对方式方面:认知能力不足,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技巧,面对入监后的不适应、无期徒刑的没指望、家庭系统的崩塌,更加不知所措。 5.矫治方案 蓝某的心理症状由其心理因素及改造环境等因素互为因果,且发展到与他人打架、自浇开水等较为激烈的行为后果,应采取可操作性、目的性、时效性的危机干预及时矫治。 咨询师首先采用平衡模式处理蓝某在危机中的人出现的心理或情绪的失衡状态,帮助其重新获得危机前的平衡状态,改变其原有的应付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后通过改变思维方式,让其发觉认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代之以理性和自我肯定,从而去除错误认知,建立合理信念。认知模式最适合于从危机中稳定下来并回到了接近危机前平衡状态的来访者。其中也穿插使用合理情绪疗法、现实主义法、行为矫治等技术综合矫治。 ⑵方案的实施 第一阶段:收集来访资料、建立咨访关系、确定咨询方案(第1-2次咨询)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用心理咨询基本技术,与矫治对象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了解矫治对象的基本信息,收集相关资料,实施心理测验(焦虑自评问卷、状态-特质焦虑问卷、Copa问卷)、进行心理诊断,确定咨询目标和咨询方案。 第二阶段:分析与矫治阶段(第3-6次咨询) 第三次咨询 目的:强调对蓝某的现实困境表示理解,让他相信来自外来的帮助能帮助其应对面临的困境,恢复心理平衡状态。 过程:本次面谈中,咨询师让蓝某认识自暴自弃是个逃避的办法,但绝对不是正确的办法,但是还有一种选择可以尝试,就是让咨询师来帮助其逐渐走出面对的困境。 第四次咨询 目的:签订放弃自暴自弃的契约,改变其原有的应付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过程:在此次咨询中,咨询师了解到蓝某最近一周并没有进一步自暴自弃,对其努力恢复好的状态表示肯定。与蓝某一起梳理了自暴自弃的原因:1.自己不善于言辞,不知如何和同改顺畅交流;2、转产后自己不适应制衣习艺劳动,经常被批评,觉得周围的人看不起自己,嫌弃自己;3.入监后与家人关系差,与妻子闹僵后再也不理睬他,觉得自己无人关心、无依无靠。此次成功与蓝某签订不自暴自弃的契约,并使用“认知疗法”,重新梳理自暴自弃过程中的新的认知和应对模式,引导其遇到挫折时,可以有多种求助方式。 第五次咨询 目的:鉴于蓝某缺失对自我价值的认同,自卑感强,为了整合蓝某内心资源,提高自我认同,咨询师通过引导蓝某回顾自己的生命历程,并从曾经的生命历程中,寻找值得自己怀念的美好瞬间。 过程:让蓝某选两件生命中值得怀念的两件事情和自我价值最体现的时刻,从蓝某印象最深刻的事为切入口,激发蓝某挖掘内在心理潜能,帮助其重建自信,找回自我,并引导其憧憬未来,从而在他们自己身上寻找闪光点(好学、勤快等),重建积极的自我。 第六次咨询 目的:激发蓝某对问题解决的乐观预期,引导蓝某提出较为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 过程:通过会谈,跟蓝某定下了几个可操作性的目标,并让蓝某记下来:1、晚上早点睡,养好精神。2、注意力集中,尽量减少多余动作。3、虚心学习,使自己操作流程顺畅。4、中间步骤停下来检查,避免返修品。 蓝某觉得自己没人关心,被抛弃,刑期太长,不能活着出去。鉴于蓝某在自述中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过分概括化”等不合理的想法,所以咨询师决定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咨询师先向蓝某介绍了合理情绪疗法(情绪ABC理论)的理论,为蓝某寻找不合理观念做好认知上的铺垫,接着咨询师介绍了三种常见的不合理信念:(1)“过分概括化”即以偏概全,以某一件或某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2)“绝对化” 即对人或事有绝对化的期望与要求;(3)“糟糕至极”即对事物的可能后果进行非常糟糕、甚至灾难性预期的非理性观念。接着咨询师引导蓝某对自己的思维中不合理的认知部分进行识别,引导其认识到因为“过分概括化”的思维导致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觉得自己没有人关心。 第三阶段:巩固和结束收尾阶段(第7-8次咨询) 咨询师与蓝某一起回顾上次咨询解决劳动问题的四个建议,并询问蓝某上周的劳动情况。蓝某自述,在上周虽然没有一下子完成任务,但有了很大进步,并有信心近期内完成任务。检查蓝某的《合理情绪治疗自助分析表》,并与其一起回顾合理情绪疗法中三种不合理观念以及如何以辩论者的角度反驳自己的非理性信念。通过管理民警了解到蓝某近期表现良好,劳动有了提高,也没有自暴自弃的行为,咨询师对其表示肯定。 6.预期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平稳过渡危机,缓解蓝某的焦虑抑郁情绪,改善睡眠情况,激活改造信心,完善社会支持,适应下队后的劳动改造环境。 远期目标:学会在改造生活中运用从咨询中习得的理性思维,来处理应对问题,促进自我成长,培养健全人格。

【教育改造成效】

蓝某经过3个月的矫治,劳动有了提高,也没有自暴自弃的行为,情绪平静了许多,能够理性地看待一些自己感觉不公平的事情,睡眠也好了很多。休息时也不再是不与他人接触,而是主动寻找快乐的来源。从考核情况上看, 蓝某咨询结束后考核分进步显著,生产和教育改造分逐步提升。最近的一次心理测验结果表明:蓝某已经没有明显的焦虑情绪,心理矫治明显成效。 通过这个案例,其实可以看到,改造人的道路虽然很难、很远,但是只要有矢志不渝的初心和坚定的决心,任何一名罪犯都可以经过民警咨询师以及管教民警改造成功。改造的重点在于深入了解罪犯身上的问题根源,节点在于及时干预出现问题的罪犯,支点在于不懈努力、想法设法解决问题。将罪犯改造好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每一个合格的罪犯刑满了就将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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