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收入捐献助抗疫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数以万计的医务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前往武汉抗击疫情。我国的各行各业也在用实际行动履行着各自的使命,确保医护人员物资的充足,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更有成千上万的民众捐款捐物,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抗疫。 某公司是一个从事法律专业的机构,在今年二月份疫情颇为严重的时候,该公司也想通过自己的方式为武汉抗疫做点事情。于是公司决定开展14场法律讲座直播,并将全部直播课程所得捐献用于抗击疫情。为了保证活动的公开,善款的去向透明,特向公证处申请为此次公益活动提供全程公证法律服务。 直播开始前期,公证员与该公司沟通了14场直播活动的详细信息、试用此次直播活动的网络平台、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课酬的方式、后台导出课酬数据的流程以及课酬捐赠的具体方式等。直播活动开始后,公证员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坐在电脑前,观看直播,以见证每天直播的正常进行与否。每天的直播活动结束后,将对当天的课酬收入清单进行核对。在每堂课价格仅19.9元的情况下,14天的直播活动却收取了84万元的课酬,导出的课酬原始清单多达上千页,涉及订单数目4万余笔。14天的直播结束后,该公司将全部课酬所得捐给北京xx公益基金会专项用于武汉抗疫。 此次公证不同于以往的保全证据公证,它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及时对外公示课酬的取得情况以及善款去向尤为重要,因此公证处采取了阶段性出具公证书的方式,将本次公益活动分为两部分出具公证书,以保证其时效性。其一是课酬收取情况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其二是善款捐赠部分的保全证据公证书,这样可以让公众实时看到事件进展。在此次公证服务结束后,公证处也收到了来自北京xxx公益基金会及xx公司的致谢信。 此次公证持续了半月有余,看着用课酬购买的一箱箱抗疫物资寄往前线,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比激动。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青年一代有理想,有责任,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虽然当下,大部分城市已经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繁华,中国战役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依旧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待疫情要保持常态化防护,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公证服务。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京长安内经证字第xx号 申请人:xxxx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住所:北京市xxxx 法定代表人:甲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xxxx为固定相关证据xxxx年xx月xx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本处对其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十四场知识直播活动收取课酬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王X方对申请人xxxx自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起至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通过xxxx直播平台进行十四场法律课程直播获得课酬的过程进行了公证。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申请人于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至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在xxxx直播平台进行了十四场知识直播活动,截至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二十四时,课酬总订单数为40642个,课酬订单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玖佰贰拾玖元壹角(845,929.10元),扣除每笔订单所产生的微信支付手续费后实际收入累计金额为捌拾肆万零捌佰贰拾玖元伍角伍分(840,829.55元)。 附件:1. 十四场知识直播课程详情; 2. 十四场知识直播活动每日课酬收入清单(各单笔订单缴费人信息及金额明细我处留卷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X日 公 证 书 (2020)京长安内经证字第xx号 申请人: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住所:北京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xxxx为固定相关证据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本处对其向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王华方对申请人xxxx向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进行了公证。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申请人xxxx作为捐赠方与受赠方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捐赠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x(xxxx元);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申请人xxxx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人民币xxxx(xxxx元)汇至收款人名称为“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的账户,并附言:“xxxx有限公司+抗疫捐赠”;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收到汇款后出具了编号为xxxx的《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复印件附后),并出具了相应的《捐赠证书》(复印件附后),捐赠项目名称为“无讼抗疫基金”。 附件:1.《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复印件; 2. 北京xxxx公益基金会《捐赠证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X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