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平律师因违反行业管理行为被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纪律处分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1月3日,江苏省淮安市律师协会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反映江苏益言律师事务所尹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8201010496800)存在将在押人员家属信件传递给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淮安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被投诉人尹平律师在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时,无视监所管理规定,将在押人员家属信件传递给当事人,鉴于尹平律师系初次违规且向淮安市律师协会承认违规并作出书面反省,承诺改正错误。

【处理情况】

2018年8月3日,淮安市律师协会给予尹平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以及第十八条:“(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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