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3日,徐某某工作时不慎被烫平机压伤右手,伤后被及时送往鄂州某医院住院治疗。2019年9月20日徐某某工作单位鄂州某洗涤公司委托本所,依据《职工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对徐某某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摘自2019年2月3日鄂州市某医院住院病历(号XX)记录。 主诉:右手被烫平机压伤。 现病史:患者工作时不慎被烫平机压伤右手,接触时间约2分钟,被同事送我院就诊,门诊以“右手三度烧伤”收入院。 专科情况:烧伤创面分布于右手第2-5指及手背,总面积约1%;第2指中末节、第3指中节、第4指中节和第5指末节创面皮革样,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皮温减低,痛觉消失;第3-5指近节及手背创面发白,痛觉迟钝,渗液少许,创周肿胀。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9年2月3日行右手皮肤和皮下坏死组织切除清创术+创面封闭负压引流术,于2019年3月3日行右手皮肤和皮下组织切除清创术+指骨截骨术+中厚皮片移植术+腹部带蒂皮瓣移植术;术中见:右手第2指末节指骨发黑坏死,中间末端灰黑色,行截骨术。第3指伸肌腱断裂,关节囊破裂,第4指肌腱坏死,第5指中末节创面坏死。2019年8月26日行右手中指皮瓣修整术。于2019年3月25日行右手腹部带蒂皮瓣断蒂术。 出院诊断:手三度烧伤(右);体表小于1%的烧伤(右)。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2019年9月20日,鉴定人依照“司法部发布的SF/ZJD0 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验查。 2.体格检查 步入鉴定所,神志清楚,问答切题,检查合作。右手不能握笔。示指部分中节、末节缺如,长度3.8厘米(左手指示指长度6.3厘米),查表C-1,功能丧失分值15分。中指:远侧指间关节非功能位强直,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位强直,见4厘米×3.5厘米植皮瓣,查表C-10功能丧失10分。环指:远节肌肉萎缩,远侧指间关节非功能位强直,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位强直,指背可见3×3厘米植皮瓣,查表C-10功能丧失10分。小指:远节肌肉萎缩,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位强;远侧指间关节非功能位强直,查表C-10,功能丧失5分。右手功能丧失共计40分。 2019年2月3日鄂州市某医院X光片(号XXXXX):右手未见异常。 2019年9月16日鄂州市某医院X片(号XXXXX):右手食指中节、末节指骨缺如。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病历资料,结合鉴定当日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徐某某2019年2月3日工作时不慎被烫平机压伤。主要损伤为:右手三度烧伤,占总面积约1%,创伤后右手指屈曲畸形,创伤性右手食指缺如。 右手损伤:本次右手被烫平机压伤后入院时检查:烧伤创面分布于右手第2-5指及手背,总面积约1%,第2-5指中节、末节创面皮革样,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皮温降低,痛觉消失。2019年2月3日行右手皮肤和皮下坏死组织切除清创术+创面封闭负压引流术,2019年3月3日行右手皮肤和皮下坏死组织切除清创术+指骨截骨术+中厚皮片移植术+腹部带蒂皮瓣移植术。术中见:右手第2指末节指骨发黑坏死,第二节末端灰黑色,行截骨术。第3指伸肌腱断裂,关节囊破裂,第4指肌腱坏死,第5指中末节创面坏死。2019年8月26日行右手中指皮瓣修整术。2019年9月20日验查所见:右手食指部分远侧2/3中节、末节缺如,第2-5指屈曲畸形,第2-5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位强直,右手不能握笔。其伤残程度符合《职工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等级》:七级伤残【5.7.2.17条: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徐某某2018年2月3日因外伤所致右手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