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年年重九胜春光。重阳节为阴历九月初九,二九相逢,称为“重九”,又因为在我国古代,六为阴数,九为阳数,因此,重九就叫“重阳”。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有个幸福愉快的晚年生活,2022年10月4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治宣传志愿者在沈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以“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为主题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集中宣传活动,向老年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摆放咨询台,悬挂主题条幅,由律师以案说法,并现场解答老年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由法律援助工作者现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由法治宣传志愿者为老年人发放《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宣传资料,将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提高老年人的法治意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家庭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区司法局还通过法治讲座、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全区老年人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重点宣传内容】
(一)法治宣讲。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区司法局组织宣讲员到社区进行《民法典》之继承编巡回主题宣讲,并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社区干部、居民特别是空巢老人和妇女举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主题讲座,邀请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授课,通过大量的生活中的实际案例采取“以案释法”形式详细阐释民法典中的《继承编》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遗嘱的设立、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的预防,使老年人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的财产安全。 (二)集中宣传。在重阳节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妇女病、白内障、职业病筛查活动之契机,沈北新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等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以维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进行法治宣讲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各种法治宣传海报、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摆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现场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电信诈骗法》等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老年人的法律咨询问题,现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老年人的拥护。 (三)新媒体宣传。沈北新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开启“智慧普法”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利用手机短信编辑国家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标语,组织全区各普法责任制单位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平台推送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与老人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送到老人家庭,让法律入脑入心。全区各部门还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播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标语、微视频,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普法针对性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狠抓空巢老人和妇女这一重要群体,充分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者、法治宣传员的作用,在国家安全教育日、重阳节、国家宪法日、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宣讲、新媒体等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广大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针对《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区广大居民的老年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二)宣传实效性强。通过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针对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老人赡养、财产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阐释。教育广大老人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素质与维权意识。 (三)宣传覆盖面广。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运用“互联网+法治”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采取案例说法、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民法典》之继承编、《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传播到老人家庭,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