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某,女,1995年生,江苏南京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于2012年10月9日投送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李某某母亲为其同案主犯,为勒索钱财唆使李某某绑架并杀害同班好友,后被执行死刑。由于杀害同学、失去母亲,面对漫长刑期,该犯极度悲观,失去生活信心,数次企图自杀,危险性评估等级为高度。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某出生不久,母亲离家出走。从小李某某生活在单亲家庭,缺乏母爱,养成了性格叛逆,孤僻自卑的性格。 2.社会经历:李某某15岁时,其母因欠高额赌债回家,母女相聚。李某某因重新感受久违母爱,由此深深依赖和信任母亲。其母利用李某某的信任和依赖,唆使其协助绑架杀害同学。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某入狱后,对被害人感到愧疚,对母亲被处死刑感到悲伤,对服刑环境极不适应,对漫长刑期感到茫然,因此对改造生活也极度缺乏信心。改造态度消极,整日萎靡不振,精神恍惚,甚至出现幻觉。夜晚精神紧张,噩梦连连,大声哀嚎,在同监罪犯中严重孤立。李某某于第7天深夜,在监舍用塑料衣夹内金属环,在左腕处划出数道约5厘米伤口;又于第31天半夜,用塑料袋套在头上企图自杀,均被民警发现制止,后又绝食3天。 (三)心理行为表现 量表测试显示,李某某抑郁倾向明显,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欠冷静。意志薄弱,易受挑唆做出盲目冒险的行为,冲动性、易变性强。矛盾心理、逆反心理严重,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走极端,不计后果。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某认知结构尚未成熟,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自己只是听从母亲教唆,并没有杀害同学的故意。 2.性格因素:由于该犯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母爱,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 3.心理因素:该犯性格孤僻自卑,与他人缺少心理沟通,不愿与他人接触,待人冷漠。负罪感强,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自我解脱的欲望强烈。 (五)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认罪服法意识。促其提升认知水平,掌握法律知识,认清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对受害人和家庭的伤害,真正做到认罪悔罪、守法守规。 2.强化服刑改造意识。引导其适应改造环境,正确面对服刑生活,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提高自我控制能力,与他人和睦相处。 3.提振改造生活信心。帮助其消除悲观厌世思想,克服自卑心理,掌握劳动技能,积极投入改造生活。 (六)矫治措施 1.科学制定转化方案。监狱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召开专题分析会进行集体会诊,及时制定教育转化方案。在管理上贯彻“内紧外松”,坚持直接管理,落实专人盯控,防范自杀行为,确保监管安全。在教育上突出以情感人,以树立信心为突破口,层层突破心理障碍。在生活上注重暖心帮扶,针对未成年女犯生理和心理特点,给予生活上关心和情感上关怀,多措并举促其转化。 2.注重调适改造氛围。一是营造“放松”氛围。为缓解其改造压力,在每天回到监房后,分管民警都要组织同监舍服刑人员轮流讲童话故事、讲励志故事,营造温暖、快乐的氛围。二是营造“宽松”氛围。为帮助其摆脱孤独自卑,尽快适应集体生活,监区安排年龄相仿、性格开朗的服刑人员作为夹管罪犯,让她们有机会说说小秘密、讲讲心里话。李犯开始尝试与人交流,脸上有了笑容。三是营造“轻松”氛围。为引导其面对现实,通过开展读书会,团体心理辅导,歌唱比赛等活动,激发李犯参与兴趣。同时,鼓励李犯写日记,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充实其改造生活。 3.着力增强改造信心。一是开展心理疏导。针对其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化解不良情绪,培养健康人格。针对李某某恋母心结,安排年长民警对其谈话教育,让其感受到民警母亲般的关心,感受到母爱的温暖,产生对民警的信任。二是培养兴趣爱好。鼓励她报名参加古筝演奏兴趣小组,丰富业余生活,缓解不良情绪。引导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高文化素养,改善认知结构。督促她参加西点烘焙、美容美发等职业技能培训,在矫正好逸恶劳恶习的同时,掌握一技之长,为刑满后就业谋生创造条件。 4.积极开展帮教帮扶。一是“正苗”呵护。联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南京市委等部门共同开展“正苗”工程帮扶活动,协调法官与李某某帮扶结对,帮助其校正人生航向。二是爱心帮扶。每年都安排李某某参加“三八”、中秋主题帮教活动,使其深切感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帮助,进一步增添改造动力。三是亲情帮教。积极联系其家人在会见日、监狱开放日来所进行会见,创造机会让李某某与家人在大墙内团聚交流,并鼓励其登台发言,进行才艺表演,用亲情唤醒其良知,激励她安心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反复耐心的教育、疏导和帮助,李某某抛弃了自杀念头,增强了改造、生活信心。积极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理,认真参加文化教育和兴趣学习,熟练掌握劳动技能,取得了较好的改造成绩,先后取得6门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通过了古筝等级考试。2015年8月25日、2017年3月9日,李某某先后被裁定减刑10个月和9个月。 通过对李某某的成功教育和转化,民警深刻体会到:一是对未年犯的教育改造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未成年犯心智尚未成熟,可塑性和反复性都很强,因此不论他们多么难以转化,都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决心;无论他们思想多么极端,都要有不厌其烦的耐心;无论他们做出了什么不理智的行为,都要有让顽石点头的信心。二是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重视“三观”确立、文化熏陶。未成年犯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要以文化技术教育为基础,以“三观”教育为重点,帮助他们提高文化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校正人生航标。三是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真诚关心、真诚帮助。未成年人心理敏感脆弱,民警在教育改造过程中,一定要象亲人、象老师一样去关心他们,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民警的真心关怀,激发起向上向善的动力。四是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针对未成年犯生理、心理特点和全面发展需要,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在教育上予以扶持,在情感上予以关爱,在心理上予以疏导,在生活上予以关心,促进他们顺利改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