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某月某日,石某某于某某市某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入院治疗。 资料摘要 1、某某市中医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石某某,女,主诉外伤后头痛,出血,颈项部疼痛,右膝及右小腿疼痛活动受限约20分钟入院。 诊疗经过:2020年某月某日行头部外伤清创缝合术+左跟骨骨牵引术+左小腿减张切开术。 出院诊断:左胫腓骨近段粉碎开放性骨折,右膝损伤,右前额部软组织挫裂伤,颈部软组织挫伤,冠心病、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心脏扩大、心功II级,两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死,脑白质脱髓鞘,脑萎缩,右侧眶内壁骨折。 住院1天。 2、某某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石某某,女,主诉车祸伤致双下肢疼痛、活动受限2天。 现病史:患者于2天前骑电动车时被汽车撞倒,即感双下肢肿痛、活动受限,伴头部及左小腿流血,伴头痛、胸闷、恶心呕吐。意识清楚,无昏迷,无头晕等不适。急诊于某某中医院行X线示:右髌骨粉碎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未见报告单)。给予头部皮裂伤清创缝合术,左跟骨牵引术。患者诉胸闷于当日晚转入我院急诊科,行心电图示:窦性心律,房性早搏,完全性左束支阻滞。行头CT示:双侧基底节区、放射冠、额顶叶深部多发缺血灶,老年脑改变,右额部皮下软组织少许积气。腹、盆腔CT示:肝V-VI段低密度影,大小约2.17X2.89cm,考虑囊肿。右肾中部低密度结节影。建议强化。胸CT示:右肺中下叶小斑片影,考虑少许炎症,左肺下叶条索,心脏明显增大,主动脉硬化,少许心包积液。左侧膈肌抬高。x线示:左侧胫腓骨近端骨折,右侧髌骨及股骨下段前缘骨质密度不均,形态不规则,考虑骨折。给予抗感染、镇痛等治疗。为求进一步治疗,我科以多发伤收入院。患者病程无畏寒发热,无潮热盗汗,无腹痛,无腰痛、血尿、脓尿及排尿困难,无四肢抽搐,近来饮食、睡眠可。 诊疗情况:给予右下肢支具固定,左下肢石膏固定。 出院情况:脊柱无明显畸形,脊柱棘突部位无明显压痛、叩痛,脊柱活动不受限,双侧Hoffmann征(-),右下肢支具固定良好,右膝关节稍肿胀,左下肢石膏固定良好,左小腿伤口敷料于洁,伤口愈合良好,双侧足趾可活动,足背动脉搏动可及,双下肢末稍血运、感觉均可。双上肢未见明显异常。 出院诊断:1.左胫腓骨骨折2.右髌骨骨折3.头皮裂伤4.左小腿皮裂伤5.右眼外伤6.右侧眼眶骨折7.肺炎8.心衰9.贫血10.冠心病11.心肌梗死。 住院15天。 3、某某市中医医院XXX号第1次住院病历摘要: 石某某,女,主诉双下肢疼痛不适半月余。 诊疗经过:住院期间给予对症保守治疗。 住院22天。 4、某某市中医医院XXX号第2次住院病历摘要: 石某某,女,主诉外伤后双下肢疼痛不适约2个月。 诊断经过:住院期间给予对症保守治疗。 出院诊断:1、左胫腓骨陈旧性骨折;2、右髌骨陈旧性骨折;3、冠心病,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心脏扩大,心功能3级;4、心律失常,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室性早搏,室上性早搏,短阵室上速。 住院25天。
【鉴定过程】
本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于2021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司法鉴定中心使用钢直尺(编号:HKDSJ-LC-A-002)、量角器(编号:HKDSJ-LC-A-003),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石某某进行鉴定。 (一)查体情况 轮椅推入检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左小腿中上段前方触及骨性突起,左小腿外侧有5.0cm瘢痕。双膝关节活动受限。余查体未见明显异常。 (二)阅片情况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市中医院XXX号CT片示:1.两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死;2.脑白质脱髓鞘;3.脑萎缩;4.额部头皮血肿伴积气;5.右侧眶内壁骨折;6.颈椎骨质增生;7.颈5椎体囊性变;8.右肺条索;9.左胫腓骨近段粉碎性骨折。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医院XXX号CT片示: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伴积液或积血;右侧髌骨外侧踝外侧骨质欠规则。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市中医医院XXX号DX线片示:右髌骨骨折,左胫腓骨近端骨折,双膝关节骨质增生。 2021年某月某日某某市中医医院XXX号片示:右髌骨形态不规则,左胫骨内外侧髁、髁间隆突及髌骨后下缘变尖;腓骨近端形态异常;胫骨近端骨折,骨折线可见,骨折断端不连续,其下方小片状高密度影。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送检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查体及阅片情况等,综合分析如下: (一)关于伤残等级评定 2020年某月某日石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头痛,出血,颈项部疼痛,双下肢疼痛伴活动受限,经右下肢支具固定,左下肢石膏固定保守治疗,临床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右髌骨骨折。目前伤情基本稳定,符合鉴定时机。 分析交通事故致石某某左胫腓骨骨折,右髌骨骨折后经保守治疗,目前遗留双侧膝关节活动障碍,目前石某某未到评残时机,伤残等级不予评定。 (二)关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分析交通事故致石某某的主要损伤为:右侧眶内壁骨折,右髌骨骨折,左胫腓骨近端骨折。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5.1.17.a,10.2.12.a,10.2.14.c)及附录A等之规定,建议石某某的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
【鉴定意见】
1.石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右髌骨骨折,左胫腓骨近端骨折,保守治疗,目前遗留双侧膝关节活动障碍,未到评残时机,暂不予评定。 2.建议石某某的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