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区意外死亡人员进行法医毒物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XX年XX月,某公安局接到报警:某小区有人意外死亡。 为查明死者死因,有关部门委托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心血、尿液、胃内容物进行毒物筛查及乙醇、甲醇检验。

【鉴定过程】

送检的鉴定材料参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073-2013方法进行甲醇、乙醇检验;送检的鉴定材料参照技术规范SF/Z JD0107014-2015 和SF/Z JD0107005-2016方法进行常见毒(药)物检验。 样品前处理过程包括: 取检血、尿液和胃容物0.2ml或0.2g于顶空小瓶中,另取0.2ml叔丁醇内标加入同一个顶空小瓶中;同时设立空白对照,加入0.2ml叔丁醇;同时设立80mg乙醇阳性对照,加入0.2ml乙醇和0.2ml内标溶液于顶空瓶中。进样GC分析进行甲醇、乙醇检验。 取待测血液、尿液和胃容物 2 mL或2g 置于 10mL 离心管中,加入 200 μg/mL 的内标工作液 10μL,加 1mol/L HCl溶液使呈酸性(pH3-4),用乙醚 3mL 涡旋混合提取约 2min,离心使之分层,转移出乙醚提取液于 5mL试管中,检材中再加 10% NaOH 溶液,使检材呈碱性(pH11-12),用乙醚 3mL 提取残留液,涡旋混合约 2min,离心使之分层,转移乙醚层,合并乙醚提取液,于约 60℃水浴中挥发至近干,残留物加 30 μL甲醇复溶,待测。 仪器条件如下: GC气相色谱条件:岛津GC-2030。色谱柱是RTX-BAC1石英毛细管柱(30 m×0.32 mm×1.8 ?m),RTX-BAC2石英毛细管柱(30 m×0.32 mm×1.2 ?m);柱温40℃,恒温,保持4.0min;进样口温度150℃;检测器温度250℃;氮气流速:6mL/min;空气流速:300 mL/min;氢气流速:30mL/min;FID检测器。 顶空进样器条件:加热箱温度65℃;加热平衡时间10.0min;定量环温度105℃;定量管体积1mL;传输线温度110℃。 GC-MS 条件:Agilent 7890B-5977A 气/质谱联用仪。色谱条件:色谱柱:HP-5毛细管柱(0.25 mm × 30 m,0.25 μm);程序升温:初始柱温60 ℃,保持1 min,以20 ℃/min升至260 ℃,保持11 min;氦载气流量0.56 mL/min。进样口温度265 ℃;离子源温度230 ℃;检测器温度150 ℃。 UPLC-MS/MS 条件:Agilent 1260-6420 三重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色谱柱:Agilent Zorbax SB C18(2.1 mm × 50 mm,1.8 μm); 流动相 : 0.1 % 甲酸溶液:乙腈 - ( 30:70 v/v);流速0.40 ml/min;进样体积 1 μl;ESI离子源正离子模式;干燥气温度 350 ℃;干燥气流速 10 l/min;雾化器压力 50 psi;毛细管出口电压 180 V; 碰撞电压 30 V;多反应监测 (MRM) 模式。

【分析说明】

乙醇中毒剂量因饮酒习惯和个体差异而悬殊。一般乙醇中毒量为75-80g,致死量为250-500g。中毒血浓度为100mg/100ml,致死血浓度在400-500mg/100ml。如在短时间内饮入50%白酒500-1000ml,可因急性中毒造成呼吸抑制死亡。该案例中心血中乙醇浓度超过了致死血浓度范围,可考虑为乙醇中毒致死。

【鉴定意见】

所送的心血中乙醇含量为660mg/100ml,尿液中乙醇含量为538mg/100ml,胃内容物中乙醇含量为2.0g/100g。 所送的心血、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甲醇。 所送的心血、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巴比妥类药物(巴比妥、异戊巴比妥、苯巴比妥);未检出苯二氮卓类药物(地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未检出吩噻嗪类药物以及抗癫痫药物(异丙嗪、氯丙嗪、氯氮平、卡马西平);未检出农药(敌敌畏、乐果、甲拌磷、克百威);未检出剧毒鼠药(毒鼠强);未检出毒品(吗啡、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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