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某月某日赵某某在某某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入院治疗。 资料摘要 某某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赵某某,男,主诉外伤致右肩部肿痛、活动受限,周身疼痛2小时余。 现病史:患者缘于入院前约2小时,交通伤致右肩部肿痛、活动受限,双手、左腕、左髋等多处疼痛,伤后无意识障碍,无心悸、胸闷,头痛,无恶心,无呕吐等症,门诊查右肩关节正位示:1.右锁骨中远段骨折,断端错位;2.右上肺野多发结节影,请结合胸部CT检查,以“右锁骨骨折”收入院。 专科情况:左侧眉弓上可见约2.5×2.5cm皮擦伤,少量血性渗出,左眼睑无明显肿胀,青紫,视力未查及异常。右肩部肿胀、青紫,局部压痛,可触及骨擦感,右肩关节因疼痛活动受限。左腕轻度肿胀,压痛,未查及骨擦感,因疼痛活动受限,双手背侧掌指关节处可见多处皮擦伤,少量血性渗出,触痛,双手各关节活动正常。左大腿上段外侧可见约4cm皮擦伤,少量血性渗出,触痛,左下肢各关节活动正常。 诊疗情况:于2020年某月某日行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出院诊断:1、右锁骨粉碎性骨折2、双肺挫伤3、全身多处浅表损伤4、肝功能异常。 出院情况:脊柱无畸形,胸腰段压痛减轻,无明显叩痛,椎旁无明显压痛,未查及向下肢放射。右肩部肿胀、青紫明显较前减轻,切口甲级愈合。右肩前肱二头肌长头止点处压痛,右肩关节上举时疼痛加重,肩关节因疼痛后伸受限,外展内收前屈无明显受限。左大腿上段外侧皮擦伤处结痂已脱落,周围皮下青紫颜色明显变淡,面积较前变小,触痛减轻,左下肢各关节活动正常。 住院18天。
【鉴定过程】
本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于2021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司法鉴定中心使用钢直尺(编号:HKDSJ-LC-A-002)、量角器(编号:HKDSJ-LC-A-003),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赵某某进行鉴定。 (一)查体情况 步入检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右锁骨处有9cm手术瘢痕。左肩关节被动前屈上举180°,后伸50°,外展上举180°,内收40°,内旋90°,外旋50°;右肩关节被动前屈上举105°,后伸30°,外展上举115°,内收20°,内旋75°,外旋80°。余查体未见明显异常。 (二)阅片情况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医院XXX号X片示:右锁骨中远端骨折,断端错位。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医院XXX号X片示:右锁骨中段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 2021年某月某日某某肿瘤医院XXX号DX片示:右锁骨骨折术后复查:右锁骨与邻骨关系良好,骨折线模糊,可见骨痂形成。锁骨上可见内固定器,稳固。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送检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查体及阅片情况等,综合分析如下: (一)关于伤残等级评定 2020年某月某日赵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右锁骨骨折,经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治疗,临床诊断为:1、右锁骨粉碎性骨折2、双肺挫伤3、全身多处浅表损伤4、肝功能异常。目前伤情基本稳定,符合鉴定时机。 目前查体见:左肩关节被动前屈上举180°,后伸50°,外展上举180°,内收40°,内旋90°,外旋50°;右肩关节被动前屈上举105°,后伸30°,外展上举115°,内收20°,内旋75°,外旋80°。阅送检影像学片示:右锁骨骨折术后复查:右锁骨与邻骨关系良好,骨折线模糊,可见骨痂形成。锁骨上可见内固定器,稳固。分析交通事故致赵庆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后经手术治疗,目前遗留右肩关节活动障碍,经计算功能丧失33%。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1)之规定,符合十级伤残。 (二)关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分析交通事故致赵某某的主要损伤为:右锁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10.2.1.b)之规定,建议赵某某的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
【鉴定意见】
1.赵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手术治疗,目前遗留右肩关节活动障碍,符合十级伤残。 2.建议赵某某的误工期为110日,护理期为50日,营养期为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