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的同一性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湘西州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在审理(2017)湘×××民初××号原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欠条上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首先将检材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置于显微镜下进行观测,发现印文的红色油墨颜色单一,且油墨有渗入纸张纤维的痕迹,反映了直接盖印的特征。检验印文的一般特征,发现检材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为正圆形边框,印文字迹沿印文边框呈环形均匀排列,印文颜色较清晰,油墨分布较均匀,字迹笔画的清晰度和完整度较好,具备较好的鉴定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图1)。 对两份样本上加盖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进行检验发现,该两枚印文均为正圆形边框,印文字迹沿印文边框呈环形均匀排列;样本1的印文油墨颜色较浅淡,但多数字迹笔画较清晰、完整,具备一定的比对条件,样本2的印文油墨颜色较清晰,印文字迹笔画较清晰、完整,比对条件较好(详见图2、图3)。 将检材和样本1上加盖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进行同分辨率扫描,通过photoshop图片处理技术对二者进行同比例放大,并作清晰化处理后,将检材印文与样本1印文进行叠加,以中心的五角星为基准点,发现检材与样本1的印文的边框大小及具体字迹的位置等均能较好的重合,且检材印文中的具体字迹笔画与样本1印文对应笔画的细节特征均表现较一致(详见附件中图4)。 将检材和样本2上加盖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进行同分辨率扫描,通过photoshop图片处理技术对二者进行同比例放大,并作清晰化处理后,将检材印文与样本2印文进行叠加,以中心的五角星为基准点,发现检材与样本2印文重叠后的印文字迹的位置则表现出较明显的错位(详见附件中图5)。

【分析说明】

1.检材和样本1上加盖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的边框大小、印文字迹位置等一般特征及细节特征均表现出较明显的相符。符合特征稳定性较强、特定性较高,反映了同一枚印章的印面特征,可以作为认定检材与样本1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的客观依据。 2.检材和样本2上加盖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的边框大小、印文字迹位置等一般特征存在较明显的差异。差异特征稳定性较强、特定性较高,足以反映不同印章的印面特征,可以作为认定检材与样本2上“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的客观依据。

【鉴定意见】

1.2015年5月20日《欠条》上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与2015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单》上存款人(签章)处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2.2015年5月20日《欠条》上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与2013年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上存款人(公章)处的“古丈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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