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XX年1月26日,郝某某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查明死因,对其尸体进行检验。 XX医院急诊重症抢救记录摘抄: 20XX-1-26 8:07急来我院,呼之不应。查:血压测不到,未触及动脉搏动,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口唇紫绀,双肺未闻及心音、呼吸音。心电图呈室性逸搏心率,立即给予心脏胸外按压、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肾上腺素2mg间断静推,复查心电图室性逸搏心律,给予电除颤,未恢复有效心率,间断给予肾上腺素、电除颤等,于20XX-1-26 10:50抢救无效死亡。初步诊断:猝死。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依据《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SF/Z JD 0101002-2015)、《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GA/T148-2019)对郝某某的尸体进行检验。 2.尸表检验:成年男性,尸长176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斑位于背腰部未受压处,呈紫红色,指压不褪色。各关节僵。头面部:黑发长1cm。双眼闭,角膜透明,双侧瞳孔散大等圆,双侧球睑结膜点片状出血。面部青紫,口唇紫绀,唇闭,舌在齿弓后,牙齿排列整齐。鼻腔内有血迹,耳、口腔内未见明显异物及溢液。右胸上部有0.7cm×0.1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右胸部有14cm×8cm方形皮下出血,该下有1cm×0.4cm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左季肋部有16cm×7.5cm方形皮下出血。双手指甲紫绀。双足趾甲紫绀。其他未见损伤及异常。 3.解剖检验: 自下颌下至耻骨联合切开皮肉,颈部诸骨、诸肌未见著变,左侧第3~5肋骨骨折伴肌间出血,断移胸肋骨,见胸骨背侧有6.5cm×5cm出血,右纵膈有5cm×4.5cm范围出血,左肺下叶有2cm×0.8cm出血,右肺下叶有3cm×1.1cm出血,双肺被膜下及斜裂间散在点状出血。打开心包,见左心室外侧壁有4.5cm×2cm点片状出血,右心室前壁有3.5cm×0.9cm灰白色样变,右心室后壁有2.2cm×1.9cm灰白色样变,右心房后壁有3cm×2cm范围的灰白色样变。剪开腹膜,见大网膜垂帘,腹腔脏器均位正无破裂,切开胃,见胃内有约10ml褐色糊状物,胃粘膜未见著变。余头部解剖未见损伤及异常。 4.组织病理学检验: ①脏器检查 全脑:1432.0g,脑表面、切面未见出血。心脏:370.9g,左冠状动脉前降支明显硬化,左冠状动脉旋支、右冠状动脉未见硬化;各瓣膜周径:主动脉瓣5.5cm,肺动脉瓣6.7cm,二尖瓣9.2cm,三尖瓣11.0cm;左室壁厚1.3cm,右室壁厚0.2cm,室间隔厚1.5cm。左肺:675.2g,右肺:766.3g,双肺质硬,切面蜂窝样结构不清。肝脏:小部分,表面光滑,切面苍黄。肾1:179.6g,肾2:177.2g,双肾表面光滑,切面皮髓质界限清。 ②组织病理学检查 心脏: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Ⅳ级,管腔内血栓形成,几乎完全阻塞管腔;右冠状动脉和左冠状动脉旋支无明显硬化;左室壁和室间隔多发片状心肌纤维断裂,左室壁心内膜区和部分乳头肌变性、嗜伊红染色增强。肺脏:肺组织弥漫淤血、水肿、实变,伴散在肺泡内出血;各级支气管多呈痉挛改变;未见肺脏炎症改变。大脑、小脑、脑干:蛛网膜下腔无出血,脑内各级血管多为充盈差,血管周围间隙增大;神经元轻度自溶改变;未见出血及炎症。肝脏:肝小叶中央区肝细胞脂肪变性;肝窦轻度淤血;汇管区有少量淋巴细胞。肾脏:肾小球和间质血管淤血改变;肾小管内无管型。 ③组织病理鉴定意见: ⑴冠心病: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Ⅳ级伴血栓形成,管腔几乎完全阻塞,左室壁心内膜区和部分乳头肌变性、嗜伊红染色增强;左室壁和室间隔多发片状心肌纤维断裂。 ⑵急性肺淤血、肺水肿、肺实变,伴散在肺泡内出血;各级支气管多呈痉挛改变; ⑶肝脏、肾脏淤血;肝细胞脂肪变性; ⑷轻度脑水肿。
【分析说明】
根据对死者郝某某的尸体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并结合鉴定资料等综合分析: 1.死者尸体检见双眼球睑结膜充血、口唇紫绀、指.趾甲紫绀、双肺被膜下及斜裂间有多处点状出血,该符合一般急死的征象。 组织病理检验见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Ⅳ级伴血栓形成,管腔几乎完全阻塞,左室壁心内膜区和部分乳头肌变性、嗜伊红染色增强,该符合冠心病的病理学特征,可致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死者生前的病历资料所记载的症状、治疗效果等亦符合冠心病的临床表现。 2.颅脑、颈部、腹部、四肢及脊柱等部均未见机械性损伤。胸部左侧第3~5肋骨骨折、右胸部.左季肋部方形皮下出血等损伤,根据损伤形态、部位并结合案情、抢救记录等鉴定资料综合分析,符合救治过程中(心肺复苏、电除颤)形成。 综上所述,郝某某系冠心病致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
【鉴定意见】
死者郝某某系冠心病致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