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监狱服刑人员王某的教育改造案件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男,现年27岁,甘肃省永登人,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同年投入甘肃省白银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王某出生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小时候父母比较溺爱,家庭富裕,也可以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性。 (2)社会经历:王某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对其管束和教育,其在上学期间性格叛逆,常常逃课、打架,多次被学校劝退。高中未毕业便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整天和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混在一起,花天酒地,不务正业,混迹于社会,同时对物质追求的心理极其强烈,由于自己好吃懒做的习惯,时间长了以后,家里邮寄的生活费无法满足日益膨胀的物质需求,只能采取犯罪这一极端的方法获取更多的钱财,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认知错误:常把“不劳而获”看成有本事,把“好逸恶劳”理解为会享受。自退学后,曾跟父母一起去城市打工,在打工过程中也没有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去自食其力,而是投机取巧混日子,总做发大财的白日梦。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服刑改造后,因感觉监狱改造生活与外界生活反差大,加之刑期长,对未来看不到希望,对其改造心态造成严重的影响,不知道自己以后的道路该怎么走,心里一片空白,故而混刑度日,不能适应监狱生活和正常的生产劳动,不服管教,顶撞民警,以装病不出工来逃避生产劳动。久而久之,更加肆无忌惮,对民警的教育根本不当一回事,曾因违反监规纪律,被严管集训一个月;将打火机和香烟带入车间利用民警巡查空挡在生产车间抽烟,被发现后给与处罚禁闭七天。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了入监心理测试,COPI-PA测试结果显示:有可能是非正规团体首领或意外事件的实施者,注意预防监控。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大,一旦发生事件,后果可能很严重。RW测试结果显示:Z系列、X系列、Y系列处于危险区。其人身危险性评价高,冲动、情绪低沉易变,且主观恶性深,改造难度大,关押等级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偏执,固执己见。由于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影响,长期处于溺爱和放任不管的状态,过早进入社会,吸收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观念,养成了一些恶习,性格偏执,情绪比较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比较冲动鲁莽,对自己的前途毫无信心,沮丧悲观,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在教育改造中极易形成对立情绪。 (2)悲观失望。在改造中对前途丧失信心,缺乏自我认识和反省能力,自我改造的欲望低,主动性不强。 (3)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入监以来,对监狱的管理和教育具有较强的抵触情绪,不服从管教,不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顶撞民警,多次违规违纪。缺乏对法律、制度以及民警管理教育的敬畏感,有情绪和行为抵制。 5.矫治方案 针对以上分析,结合王某现实表现,对症下药,制定了以下矫治方案,促使其尽早投入正常改造。 (1)加强亲情感化,促使思想转变 在平时的管理教育中,做到就事论事,不抓辫子,不穿小鞋,让其在思想上认识到民警并没有和他过意不去,平时从每天的内务卫生、生产定额等各个方面进行要求和鼓励,让其真正的体会到民警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本人着想,尤其是在其严管、禁闭处罚期间,监区领导和民警多次对王某进行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开导。禁闭期间王某年迈的父母前来会见,未能会见上,父母情绪十分焦虑,监区及时联系其父母,告知改造情况,希望通过家属对其进行劝告。王某在知道年迈的双亲前来会见自己,却因自己的原因没有见到后,感觉到自己太不争气,无颜面对父母,愧对父母,心里开始有些动摇,尤其是禁闭解除后,其父母又前来会见,面对泪流满面父母的鼓励和教导,一下子戳到了其情感的痛处,触动甚深,思想大有转变,逐渐开始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考虑以后的道路到底应该怎么走。 (2)坚持宽严相济,打消思想顾虑 2014年年底,王某得了痔疮,血流不止,监区及时将其送监狱医院住院治疗,药物治疗效果甚微,王某疼痛难忍,监狱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的情况下,监区积极与监狱医院协调沟通,聘请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给王某及时做了痔疮手术,出院后监区为了更好的让其手术痊愈,特许了王某一个月的康复期,痊愈出工后,分监区又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这两件事对王某触动很大,平时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对王某宽严相济,管理上不放任,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以个别教育为主,辅以情感沟通感化,相互建立信任感,促其打消思想顾虑,培养积极改造的劳动态度和思想,让其认识到监狱是给出路的,唯有脚踏实地的改造才是最短的回家之路、通往自由之路。 (3)加强法制教育,转变错误认知 在矫治过程中,民警耐心细致、持之以恒地对王某不断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首先从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入手,加强对王某的身份意识教育,让其认识到犯了罪就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尽快适应改造生活,让其知道“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你来这干什么”,使其明白对抗改造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会耽误减刑,致使回家的路更加漫长。其次学习基本的法律常识,从法律常识教育入手,每周通过个别案例小故事对其进行普法教育,让其懂得法律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强制功能,学法、懂法后能认清各种犯罪行为及其危害,促使其走出认知误区,逐步认罪悔罪,矫治恶习,从遵守监规纪律、踏实改造做起,争取早日减刑,获得新生。 (4)持续巩固教育,共促转化效果 应用激励措施,培养健康人格。采取“阳性强化法”,表现积极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出现消极因素时对其进行教育和疏导,消除其负面情绪。采取“多对一”的个别教育方法,以直管民警为主,分监区、监区民警为辅,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教育:讲法律讲规矩,将其行为规范约束在“制度的笼子里”;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咨询活动,增强爱心和感恩之心,明是非、知对错,热爱劳动,培养自食其力的意识;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传统道德等各项教育入手,让其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弥补其道德情感的缺失,达到促其转化,使其彻底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约束,强化王某遵纪守规和行为养成教育,降低违纪违规率。 (2)教育王某树立改造目标,尽快积极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来。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两年多的教育矫治,王某目前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各项劳动改造任务,积极参加三课学习,态度端正,思想积极,近两年再无大的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在改造中出现问题时,面对民警的管理教育,王某都能正确对待,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予以纠正。不再有对立情绪,对改造充满希望和信心,并且积极向政府靠拢,反应和及时制止他犯违规违纪问题,得到了民警的认可。2016年减刑一年,2018年减刑九个月,现余刑还有两年,现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王某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了信心。 通过本案,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转化这类罪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没有捷径,要有打好“持久战”的准备。教育要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运用鲜活的事例,分析问题,真正抓住罪犯的心,让其转变思想,心服口服,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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