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杨某的教育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男,1999年3月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贞丰县人,2016年2月23日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8年5月,杨某在拨打亲情电话过程中得知,其父亲因家暴将母亲打伤住院,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押于当地看守所。得知这一消息后,杨某表现出意志消沉、情绪低落,在与服刑人员交流时出现哭泣等情况。针对这一危机,民警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但杨某依然意志消沉、伤感异常,不愿意和他人交流,可能发生极端行为,存在自杀倾向,管区将杨某列为危险犯进行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杨某出生于贞丰县农村家庭,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父母均在当地务农务工,家中还有奶奶和一弟。其父因酗酒、性格暴躁导致夫妻、父子关系不和睦,家庭矛盾频发,对杨某成长影响颇深;其父亲对杨某的成长过程和管教一直处于放任状态,母亲生性怯弱,想管也管不了,导致杨某坏习惯越积越多。但杨某对母亲感情较深,从法院一审到终审、看守所看望都一直是母亲在为其奔波。 (2)社会经历。杨某犯罪前就读于贞丰县某中学,因杨某家人疏于管教,导致杨某从小就养成了叛逆性格和诸多的坏习惯,杨某读书期间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整天与这些人吃喝打闹、看淫秽影片,杨某的不良行为没有引起家人的注意,父母对其管教的放任,加上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最终导致犯罪。 2.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于2016年7月投入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入监后杨某改造表现一直较平稳,由于改造表现良好,于2017年5月3日调入后勤分管区服刑改造,成为分管区一名勤杂人员,与其他服刑人员共同负责全所服刑人员伙食制作。杨某自服刑后,家人经常前来会见、为其汇款等,杨某对于家人的关心特别是对母亲一直觉得很愧疚。在拨打亲情电话得知家庭发生变故的情况后,杨某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与情绪较为异常,生活卫生科针对杨某这一异常情况进行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将其列为危险犯,责任民警多次找其谈话教育,并寻求心理咨询中心帮助,管区根据掌握到的情况制定危机干预并实施改造。 (1)认罪态度 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拘押期间杨某表示不服并以“事先不知道同犯闵某和同犯姜某有强奸被害人的犯意,其行为不构成轮奸;是未成年人、犯罪未遂、从犯、认罪态度好的从轻减轻情节;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2016年6月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述,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杨某投入未管所改造后,经过民警几次教育谈话,并从其思想汇报及耳目反映来看,杨某认罪态度较好,没有过无理申诉,表示对终审判决无异议,认罪服法。 (2)法律意识淡薄 经过民警谈话了解到,杨某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常识匮乏且置若罔闻,导致其认为法院对他定罪有误,刑期较重等客观理由,提起上诉。 (3)自身原因 原生家庭矛盾的日益激化,父亲因打伤母亲被公安机关逮捕拘押,母亲整日以泪洗面,自己身陷囹圄无能为力;被害人是同乡,杨某认为奶奶、爸爸、妈妈、弟弟要承受别人的冷眼和嘲笑,是自己的行为导致了家庭矛盾的加深,自觉没有脸面再活着出去面对被害人家属和自己的家人,导致杨某思想包袱重。 3.心理行为表现 杨某经过心理咨询师的SCL-90心理测试及EPQ测试,杨某性格内向不稳定、信任他人,对人友善,典型的感性性格,虽然心理相对平静,但有一些担心焦虑的情绪没有表达,有一定的消极改造心理。 4.教育矫治难点 (1)自身因素。通过心理矫治中心谈话3次、管教民警26次教育谈话的结果,杨某始终觉得非常愧疚,对家庭变故无能为力,觉得母亲被父亲打伤,父亲入狱是因为自己的问题,弟弟也得不到照顾,奶奶一个人在家压力大,自己什么都不能为家庭做,连母亲都保护不了。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家庭矛盾导致其叛逆心理较强,性格感性,杨某犯罪后从一审到终审都是母亲为其奔波吃苦,对母亲有很强的愧疚心理,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杨某焦虑不安情绪,包括不愿与他人交流和消极改造情绪。 (3)心理因素。杨某性格感性倔强,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行为。 5.矫治方案 鉴于对杨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等原因的分析,结合其现实改造表现,管教民警通过查阅杨某档案,入所心理测评,犯罪动因,主观恶性、家庭背景及性格分析,以问题为导向,因人施教,制定以下矫治方案,使其放下心理防御,重塑积极健康人格,帮助杨某重新开启心灵之窗。 (1)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民警以年长的哥哥角色对其进行教育,使杨某放下对民警的心理防御,通过交心的目的达到能对民警诉说自己的真实想法。 (2)让杨某给被拘押的父亲通信,通过信件将想法宣泄出来,安排与其母亲拨打亲情电话述说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通过父母的回应让其知道自己存在的误解,父母的鼓励和原谅可以增加其服刑改造动力。 (3)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服刑人员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上和生活中的帮助,帮助杨某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并要求杨某多参加团体活动(打篮球、打乒乓球等),鼓励他融入到集体生活当中,让他犯帮助其回归到正常的集体生活中,活动中鼓励杨某多发言以帮助树立自信心和集体荣誉感。 (4)加强危机干预,由于其奶奶年龄大对家庭变故表达不清楚,事发初期杨某产生极大的猜疑心理,民警积极寻求杨某家庭所在地关工委的帮助,通过关工委到其父亲所拘押的看守所进行了解,查明杨某家庭变故的始末,使杨某对于家庭情况得到进一步了解,进一步消除胡思乱想的情绪。 (5)加强亲情帮教,为防止杨某父亲拘押结束后,有冲动报复其母亲的行为进而使家庭矛盾进一步恶化,民警积极和杨某父亲取得联系,在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的“中秋监狱开放日亲情帮教”活动中,邀请其父和奶奶到所开展亲情帮教,让杨某面对面与父亲和奶奶沟通;并积极联系其母亲带弟弟到所与其会见。民警也通过这些机会对杨某父母分别进行了沟通和劝说,通过亲情帮教和会见,杨某父母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对杨某改造的影响,纷纷表示会在杨某刑释后共同解决家庭矛盾问题,得到父母的答复后,杨某情绪得到极大的稳定。 (6)增强改造信心,通过监狱的浴火重生节目,树立杨某的改造信心,让其对自己的刑期有一个好的规划,并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向往。 (7)严格管理和奖惩分明制度,培养杨某劳动改造意识,合理安排其劳动岗位,观察劳动态度是否积极,树立杨某积极改造早日出狱的信心。 (8)作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杨某的实际改造表现进行汇总分析,并针对其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制定改造计划,将每一个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作为攻克,适时调整改造计划。 (9)增强社会适应能力,通过监狱“监校合一”项目,鼓励杨某报考重美职业技术学院中专班学习技能。 6.预期矫治目标 (1)化解杨某的危机事件,强化灌输“家”的意识。 (2)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 (3)尽快投入到服刑改造当中,树立正确改造思想。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半年多的教育矫治和危机干预,杨某目前已经正常融入到集体改造当中,改造状态稳定,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任务和各种学习活动,从心里彻底认清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对于改造产生的影响,自己的成长过程导致了自己的行为发生,虽然父母有矛盾,自己不但没有正确的去进行理解和沟通,相反还因为无知不懂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自己知道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被害人,希望自己通过服刑改造争取被害家属的原谅,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家人。 在这个案例中,对于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民警深有体会,虽然我们面对的服刑人员都是罪有应得,但是家庭教育的落后确实让很多青少年走入了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管教民警有必要了解罪犯的犯罪目的和成长过程,在改造过程中有必要密切关注青少年的异常情绪,在遇到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必须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引导犯罪青少年缓解危机并走入正确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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