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进监狱服刑人员廉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廉某,男,49岁,小学文化水平,北京市人,已婚,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20年10月16日调入北京市前进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廉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廉某入监初期虽然公开表示认罪悔罪,但其书写的“两史一书”等材料内容肤浅、流于形式,并未体现触及灵魂的主观犯罪原因分析,对犯罪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 日常改造过程中,廉某虽能服从民警管理,但积极性、主动性不足,态度不够端正,经常违反监规纪律,处于“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消极改造状态,存在消极改造倾向。 (二)廉某入监危险性评估和心理测试评估 危评显示廉某暴力风险为中度;自杀风险为低度;逃脱风险为低度。 COPA测试结果:人格明显趋于外向,好动,合群;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比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戒备心很强;焦虑感很强;暴力倾向明显。 (三)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查阅罪犯档案资料、与廉某谈话,分析廉某问题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1.廉某文化水平低、对违法犯罪认识较为单一,概念模糊,法律知识极度匮乏。廉某表示自己所属公司的工作是维护批发市场秩序,是商户的管理者,管理过程中不存在破坏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生活的行为,更不是欺行霸市的“市霸”。 2.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廉某物质生活快速膨胀的同时,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权力主导一切。被捕前灯红酒绿、骄奢淫逸的日子是其生活常态,个人崇尚享乐主义。入狱后廉某失去人身自由,生活环境的改变令其心理上产生巨大落差,过去自由散漫的习气与服刑改造要求格格不入,内心抗拒当前的身份转变,改造主观能动性不足。 3.廉某系处遇级别为严管级、采买额度低,且减刑遥遥无期,改造态度不积极,有自卑心理。时常疑心他犯和民警戴着“有色眼镜”评论他。 4.廉某年近五十,现在入狱服刑,刑满后已近六十岁,存在对前途不抱希望、破罐破摔的想法,没有明确的生活规划和目标。 5.廉某对自己的犯因性问题查找不准确、不深刻。犯因查找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第一次进行自我犯因筛查,只找了价值观念和偏差行为两个犯因。 6.通过心理测试,发现其存在一定的暴力倾向。 (四)教育改造的难点分析 1.认知因素:由于廉某文化水平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且系涉恶罪犯,在转化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地教育。 2.性格因素:廉某性格倔犟,为人处世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完全不考虑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自负任性、利己、与人关系肤浅,有暴力倾向。纠正需要采取科学的矫治方法。 3.心理因素:廉某自述常有不安全感,沟通与环境适应能力有些异常,不懂得怎样和别人相处,很难和别人建立亲密关系,思维方式单一,遇到问题时,往往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导致暴力行为。同时自卑心理严重,对未来不抱希望,需要从根本上帮助其建立改造信心。 二、强化教育改造针对性,制定转化方案 为构建科学改造体系,强化教育改造针对性实效性,民警细心梳理廉某性格特征,充分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动态,充分考虑罪犯现实表现情况,经过多次研究分析,制定了以下针对性的改造措施: (一)加强个别谈话教育,打破沟通壁垒,达成信任关系。 (二)持续普法教育,纠正其错误的认知。 (三)鼓励廉某参加改造项目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引导其慢慢摆脱愤怒情绪,学会控制自己。 (四)营造班组建设的良好氛围,引导其多参与团体性活动,用劳动创造价值和被他人认同的机会,建立改造信心。 (五)组织亲情帮教,用温情化解其冷藏的内心。 (六)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用书法陶冶廉某情操,用读书涵养其明理崇德。 (七)沙盘推演,建立起对未来的生活目标,规划好自己的前途。 (八)引导其多参加监区的各项公益劳动,培养廉某集体主义精神,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对别人有帮助的人。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三、攻坚转化过程 (一)找准犯罪原因,做到“对症下药” 攻坚工作开始后,为摸清廉某的真实想法,民警通过个别谈话以及翻阅案卷,了解该犯生活经历、家庭情况以及犯罪事实等情况,本着“精准攻坚,消除壁垒,解开症结”的原则,全面开展工作。 在纠正罪犯错误认知工作中,廉某一直认为批发市场里的部分商户狡猾难缠,要想维护好市场秩序及顾客权益,就必须要上一些“手段”。作为市场管理者,收取商户输送的一些利益也在情理之中。民警为廉某耐心讲解,告知廉某权力一旦变现,使其成为攫取利益的工具,那么就已经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即便穿上维护百姓权益的“新衣”,也洗白不了自己的罪行。 在对廉某思想纠偏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廉某虽然性格倔犟,但比较善于沟通协调,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进而鼓励廉某发挥优势特长,参与监区公益劳动,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培养集体荣誉感和集体意识。又根据廉某的犯罪性质、性格中有暴力倾向的特点,组织罪犯参加愤怒控制、经史合参改造项目实践,涵养其文化、道德内涵,学会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 (二)运用“法、理、情”,传递“帮、扶、教” 廉某今年49岁,入狱前多年累积的生活恶习使其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入监以来,廉某血压问题未得到良好控制,思想压力及健康压力使其迟迟无法融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民警认为通过对罪犯开展“普法教育”、“明理崇德”、“亲情感召”三重发力,是可以有效的“帮助”、“扶植”、“教育”其树立好改造信心的。民警积极与监狱医院联系,研究治疗方案,通过换服新型降压药物提升降压效果,做到适度关心,适时关爱。日常改造中,经常对其病情的重视和关心,让廉某感触很深,在与廉某谈话中,其表示:“我来到前进监狱,民警能够对我这么关心,让我意想不到,感谢民警的帮助,在警官的关怀下,我应该踏实改造…”。 (三)强化多措并举,促其认罪悔罪 通过回放廉某的接见电话录音;查看廉某来往信件内容;会见期间与其家人沟通情况。民警判定廉某与家人关系和睦,且家人更明事理,是教育转化廉某的重要支撑及突破口。民警第一时间掌握思想波动的“关键点”,从廉某最在意的家庭层面入手,对廉某进行引导,形成多措并举的全方位攻坚态势。最后的核心内容就是:教育其认清形势,承担罪责,接受改造现实,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地参与四共建设、踏实改造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安慰”,才是对家庭真正的负责。在攻坚转化过程中,从最初的普法教育、分析案情到引入人文关怀,多种改造方法共同发力,廉某顽固思想逐步松动,最终消除心理戒备,尝试着换位思考,站在被害者角度,认真考虑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带来的巨大危害,对犯罪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年多持续不断的攻坚转化,廉某精神状态持续向好,改造动能明显增强,改造态度主动积极。能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于2022年8月17日监区组织的罪犯大会上,廉某公开宣读认罪悔罪书,进行现身说法,并积极履行了履行财产性判项。 近期危险性评估复评显示:廉某暴力风险为低度;自杀风险为低度;逃脱风险为低度。 COPA测试显示:廉某戒备、自卑、焦虑、暴力倾向等均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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