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梁某,性别男,出生日期1977年2月,大学专科学历,松原市人,离异,家庭成员父亲、母亲。该戒毒人员2006年初次吸食冰毒,2007年1月初因吸食毒品被拘留15天。同年10月因吸食毒品于公主岭市戒毒所强戒三个月。2017年1月中旬,梁某因吸食冰毒被前公安局抓获,因其吸食毒品成瘾,决定对其实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于2017年2月入所,目前在我所二大队接受教育,在此期间,表现较差。 梁某在入所体检中确诊为梅毒感染,为梅毒二期。在其本人得知情况之后开始抗拒改造。具体表现为:经常以患病为由申请保外,凡事不与当班民警沟通,并申请见领导,甚至在领导到大队检查工作时,故意大声喧哗扰乱场所秩序,民警在于其交谈中,感受到该戒毒人员抵触情绪明显,情绪极不稳定,随时有可能爆发为极端恶性事件。其他戒毒人员也因为这一情况惶惶不安,给大队及全所戒治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2018年4月,分管副所长组织二大队和生活卫生科全体民警在二大队办公室对梁某进行研判分析,认真归纳并记录了接触过梁某的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的看法和意见。并作出如下分析: 梁某在入所体检之前并未发现情绪波动,而且梁某本人也不是首次戒毒,对戒毒所内制度也较为熟悉和配合,在之后的种种反常行为应该是由于对自身疾病的担忧,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不信任,担心所里对其放任不管延误病情。 综上所述,此次研判得出如下结论:由于对自身情况的不确定和对疾病知识的匮乏所导致思想行为的盲目、焦虑是人之常情,并不能定性为主观恶性。 这次研判分析对梁某本人和日后的工作是尤为重要的:一方面,梁某本人在戒治区目睹了此次会议,可以体会到全所对他情况的重视,能够缓解他的焦虑和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由于近期梁某的种种表现和本身疾病的关系,民警对其也有反感,这次研判也让全体民警明白,我们的工作要以人为本,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梁某这样身有疾病的戒毒人员,要换位思考,给予关怀,这也是能够顺利化解矛盾,完成工作的唯一途径。 (二)实施情况 1. 领导谈话,树立信心。 所长、政委等所领导定期来到大队与其谈话。谈话内容包括询问病情发展,普及疾病知识、告知治疗措施、鼓励其积极面对。通过领导谈话,使戒毒人员客观、正确的了解了自身情况,相较入所以来,戒毒人员情绪得到较大改善,明白了治疗并非一朝一夕,没有好的心态是无法顺利进行治疗的,树立了勇敢面对生活,战胜病魔的信心。领导的重视使戒毒人员放下了戒心和对立情绪,能够充分配合所里的各项措施,接下来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 积极协调,落实治疗。 对于身患疾病的戒毒人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医疗保障,不能切实的减轻患者病痛,一切工作都是空中楼阁,甚至会适得其反。所领导一方面安抚梁某情绪,另一方面及时与本市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安排对其进行青霉素注射治疗。截止目前,梁某已先后进行了两次专业治疗,在两次治疗过程中,梁某表现良好,积极配合。据民警反应,在治疗期间与梁某的谈话中,明显体会到梁某情绪的好转,甚至直言对自己之前种种行为的愧疚和歉意。 3. 加强辅导,给予关怀。 由于梁某是梅毒感染者,在所内生活中有所限制,容易导致其受到歧视和排挤。出于场所安全的考虑,大队给予其必要的心理关怀、生活保障和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包括:心理上及时疏导,在治疗期间,当班民警每天询问病情,了解其诉求。饮食上加强营养,不定期改善。生活上单独起居,避免接受由外界歧视所带来的不必要的负面情绪。 (三)矫治效果 根据既定工作计划, 截止目前,所领导对梁某的谈话持续跟进,谈话情绪也由最初的对立质疑到目前的稳定开朗,梁某本人对所里工作能够表现出充分信任和肯定,并一再对之前的行为向领导和民警表示歉意。在治疗上,梁某已经进行了两次青霉素注射治疗,效果明显,躯干处红斑明显减少,梁某本人对治疗效果也充分肯定,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戒毒所里治疗直至痊愈。在生活上,全所各科室对梁某的生活关怀也都充分落到实处,给他发放了口罩,消毒水和各种生活用品,卫生科不定期安排改善补充营养,卫生所民警不间断的询问病情,管控药品发放、普及疾病知识。据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表示梁某本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现状也表示满意,从主观上重新认识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在日常生活中,并未发现梁某有任何情绪。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认定:梁某目前情绪稳定,积极配合各项工作,与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关系融洽,能够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案例思考】
梁某是我所转型以来戒治的首例梅毒感染者,这一案例也充分的暴露了我所在工作中的不足。一方面,民警面对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缺乏经验,有畏惧心理,害怕一旦出现极端情况无法控制甚至危及自身。另一方面,所内医疗条件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应对此类传染病,戒毒人员不能再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就容易焦虑,一旦患病戒毒人员出现不满心理,必将对戒毒场所安全造成隐患。仔细回顾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虽然客观条件的不足尚未克服,但每个民警在参与并处理梁某问题上都有了很大的收获: (一)树立职责意识,以场所安全为尺度。 1. 梁某问题的处理给每个民警都敲了一次警钟。即面对矛盾不能逃避。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情况,心理生理情况与场所安全息息相关,再小的问题也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也要尽快制定方案,尽快告知,决不能得过且过,激化矛盾。我们的工作职责是“教育、感化、挽救”每一名吸毒人员,而并非是去道德评判。在梁某初戒毒所时,不只是戒毒人员,甚至是民警都出现过排挤和歧视的声音,这就是典型的没有职责意识。 2. 在处理问题上,如果是类似于梁某这类的客观问题,要做到以人为本,切实考虑到戒毒人员本身处境的难处,将心比心,以切实解决戒毒人员问题的心态处理问题。我们对梁某开展的工作,真正的目的帮助戒毒人员重拾戒毒信心,最终戒除毒瘾,重回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加强业务能力,优化工作流程。 梁某戒治至今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每个民警的业务能力都得到提高,一方面我们每名民警通过自身学习对传染病知识都有了基础的了解,如以后的工作中再戒治危重传染病人员不至于手忙脚乱,对于患病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有了一定经验,不会陷入到谈“病”色变的窘境。另一方面,梁某综合情况的好转来自于全所领导、民警的共同努力。此案例是由所领导亲自指挥,民警安排落实,优化了戒治工作流程,加强了各科室之间的配合,民警工作热情空前高涨。 (三)真情关爱,融化心灵坚冰 对于像梁某这样患病戒毒人员,对他们的逆反心理不能按部就班的按照过去的戒治计划处理,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的方针,通过我们的真情付出,让他们认识到全社会不但没有放弃他,还在积极的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并科学戒毒。最终使他们重拾戒毒信心配合戒毒所科学戒治。对于有困难的戒毒人员,真情关爱才是最好的教育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