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于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于某,男,1969年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4年8月7日因故意杀人罪被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于某2015年12月入我狱服刑,因改造消极,有自杀倾向。2016年4月被监狱认定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于某父亲早逝。因从小缺乏父爱,初中辍学后便进入社会,尝尽人情冷暖的于某养成了冷酷、偏执、自私的性格。 (2)家庭及社会经历 于某有过两次婚姻,各育有一女。于某性格自私暴戾,时常对妻子非打即骂,家庭关系紧张。于某与被害人共同经营一家火锅店,但因经济纠葛,怨念颇深。在一次激烈争吵时,于某将被害人打死。 2.入监以来改造表现 于某入监以来,对判决不服,认为量刑过重,一直想申诉。得知妻子变卖家产并带女儿改嫁他人的消息后,于某大受打击,心灰意冷,开始消极改造。在长期抑郁的状态下,于某出现绝食自杀的行为。 3.心理行为表现 消极改造初期对于某进行了一系列的心理测试, SCL-90总分达256分,阳性因子有8个,其中抑郁3.31分、焦虑3.05分、敌对3.15分、敏感2.63分。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不认罪悔罪。认为社会,家庭对其不公。 (2)性格因素:偏执,自私,暴戾。 (3)心理因素:因被妻子抛弃产生了怨恨,抗拒家人但又渴望亲情的复杂心理。 (4)环境因素:缺乏亲情关爱,人际交往能力弱,对改造环境适应力差。 5.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树立生存理念,消除自杀念头 (2)远期目标: ① 修正错误的认知,认罪悔罪。 ② 获得家人谅解,迎回亲情,回归改造。 ③ 营造美好新改造氛围,提高改造积极性。 6.教育矫治 方案 (1)第一阶段目标:确保监管稳定,保证人身安全 具体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夹控人员。针对于某绝食后的虚弱身体状况,监区从伙食调剂、就诊医疗等方面予以人文关怀,医务所对于某身体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安排值班员护理员进行24小时陪护,保证于某人身安全。 (2)第二阶段目标:减弱不良情绪,消除自杀念头 具体措施:于某产生绝望自杀的根源来自于对于家庭破碎带来的背弃感和环境适应性差带来的孤独感。在心理中心对于某进行心理咨询期间,于某出现了较强阻抗现象,反抗性沉默。心理咨询师采取危机干预的方式,照危机干预六步法,首先明确于某的核心问题,站在其角度分析主要引发自杀的根源还是家庭方面,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咨询师给予其关心关怀,并安排一名有类似家庭经历的心理互助员吴某对于某开展帮教。吴某运用自我开放技术将自身的社会经历分享给了于某。吴某的经历让于某有了一定触动,民警趁热打铁对于某说到:“自杀是最傻的行为。绝食也只能伤害自己的身体,别人伤害了你,你还要伤害自己,这不是最蠢的事情吗?”“难道离开了你的前妻,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让你在意了吗?”“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妻子为什么离开你吗?”在民警的刻意引导下,于某逐渐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重新树立了生存信念——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在于某正常进食并逐渐恢复健康后,民警采用行为疗法对于某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减轻心理压力。让于某多跑步并安排老乡多与其交流,听其倾述。通过一段时间的减压,于某抑郁、焦虑的状况得到了较大缓解。 (3)第三阶段目标:重塑认知,认罪悔罪 具体措施:通过观察了解,民警发现于某的思想问题很大程度上源自认知的偏差,于某在与其他服刑人员交往的过程中也反映出总是习惯性把问题归咎于别人,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一问题,民警采取推此及彼的方法进行教育引导。先让于某对其他服刑人之间的冲突事例发表看法,引导其做出合理的判断,分得清主要责任在谁。然后再拿于某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冲突事件作对照,并通过回放于某与其他服刑人员争执的视频对其教育。于某看到自己的行为后沉默了,对自己的行为开始反思。直到有一次于某与同监舍服刑人员发生矛盾时,竟然能主动向对方承认错误。看到这一幕,民警顺势引导,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于某小女儿的日记,日记中多次记录了于某与妻子的争吵,对家人的漠不关心。女儿的日记对于某的触动很大,他没想到自己在女儿心中竟然是个脾气暴躁的“坏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以前生活中的问题,开始审视自身,找寻自己的错误。重塑认知的于某对错手杀害受害人的行为产生了悔意,对抛弃自己的妻子与女儿更是没有了怨恨,更多的是歉疚与想念。然而于某担心曾经的妻子不能原谅自己,女儿不能接纳自己,内心充满了对亲情的渴望及害怕失去亲情的焦虑。不安与焦虑成为了困扰于某改造的新问题。 (4)第四阶段目标:化开心结,重获新生 具体措施: 由于认知的转变,于某内心的结症由对社会和亲人怨恨变为对家人的歉疚。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对于某前妻开展思想工作,但因其对于某怨念颇深,认为于某罪有应得,拒绝协助开展帮教。但面对民警苦口婆心的劝导和于某的致歉信、悔过书,这个善良的女人有了一丝松动,同意由于某母亲带女儿前去看望于某。当年迈的母亲和时隔两年未见的女儿一同出现面前,于某顿时情绪不能自已,因害怕无法得到女儿原谅的于某显得局促不安。而当于某看了女儿带来的日记后,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当场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女儿身边。 (5)第五阶段目标:明确改造方向,树立改造信心 具体措施: 为了保持于某的改造的积极性,将于某对家庭的期盼,愧疚的内心切切实实转化为自身改造的内驱力。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过程中,民警采取了一对一辅导的形式。在于某学习《了凡四训》时,于某对其中一段感触颇深——“务要日日知非。日日改过。”他说:“过去的我就因为不能及时看清错误,自以为是。直到失去家庭,失去自由,才真正发现自身的问题。现在的我一定要每天都自省,及时找错纠错,这样才不会失去现在拥有的幸福。“ 为了提升于某改造积极性,根据于某老本行厨师,监区为于某报了烹饪培训班。于某原来就具有深厚的烹饪功底,对烹饪也充满了兴趣。在学习班做菜的时候,于某烹饪的菜肴得到了试菜的老师们一致的好评,其他一同考试的服刑人员也对于某竖起了大拇指。为了保持于某的改造积极性。监狱培养其成为烹饪学习班的理论教员。他说:“烹饪使我感受到了快乐,而能教导别人,将我的想法传授给他们,我也觉得很满足。”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6个月的教育矫治,于某的改造有了明显的转变。 现实改造表现方面,于某目前能够遵规守纪,服从管理,思想稳定,改造积极目标明确。每到学习日,于某的学习积极性都非常的高,特别是对《了凡四训》中的故事深有感触。于某近期也经常投稿,甚至有篇稿件还被省局《迁善报》所刊登。在本其岗位上,于某努力改造的表现也得到了民警和服刑人员的一致认可。 心理行为表现方面,从SCL-90、SAS、SDS三个量表前测与后测结果上看,于某心理状态发生了明显改变。抑郁、敌对、偏执因子分都降到了2分以下,抑郁程度得到了有效降低。 症状自评量表Scl-90前、后测对比 维度名称 前测 后测 总 分 256 158 躯体化 2.05 1.93 强迫症 2.56 1.88 敏感化 2.63 1.96 抑 郁 3.31 1.83 焦 虑 3.05 2.03 敌 对 3.15 1.82 恐 怖 2.13 1.76 偏 执 2.38 1.94 精神病 1. 5 1. 5 绝食自杀类顽危犯是教育转化中的老大难。这类罪犯一般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而面对绝食的方式,仅采用加强管理的手段,很难保障服刑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当排除服刑人员的抗改恶意后,亟需为其树立生存信念,激发生存欲望。在认知转变方面,绝食自杀类服刑人员,大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习惯性外归因的认知偏差,在出现挫折和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时,只会指责别人,认为都是别人的错,不能做客观的判断,需要引导服刑人员由对外界事物的指责逐步调整为对自身问题的思考。因此,教育矫治过程中,综合利用心理矫治、认知转变、亲情关爱、文化熏陶、兴趣培养等手段应结合服刑人员现实状况寻点切入,步骤开展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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