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王某(化名),女,1951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东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5月4日起至2019年5月3日止。2015年5月12日,王某到东昌区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王某被判处缓刑后,情绪一直不稳定,到司法所报到的时候,存在不满情绪。王某儿子在外地打工,儿媳在通化生活,因与儿媳关系不融洽,王某独自租房生活,不愿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认为自己没有违法,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后,通过走访其亲属、邻居、居住地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其性格偏执、不愿与人接触,并且与家人相处不融洽。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社区矫正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以教育感化、依法监管为原则对其开展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王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社会。矫正王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完全融入社会。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因王某年龄较大,身患多种疾病,为王某安全考虑,司法所调整了对王某矫正方案,决定对王某的教育矫正以个别教育为主。 针对刚入矫的时候,王某抵触情绪非常大,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不愿接受社区矫正的现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其身体和情绪的状况,登门进行个别教育,因为是独自租房居住,并且没有手机,很难掌握其出行时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早早就来到其住所,与王某进行个别谈话。每次谈话都是先以聊家常为主,慢慢增加思想教育的内容。首次个别谈话时,王某情绪非常激动,抵触情绪很强烈,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始终耐心倾听王某对其过往的倾述,慢慢的,王某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产生了信任,也意识到了她的种种行为确实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社区矫正的现实。第二次去家访时,王某已经扭转了思想,能够主动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第三次去家访时,她主动购买了智能手机,装上了定位手机卡,方便了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络,也方便了司法所对其进行定位监管。每一次去家访,与王某进行个别谈话,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能看到王某的进步与转变。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因王某年龄较大,且身患多种疾病,不适宜安排其参加集体的社区服务。其居住的小区是老旧小区,楼内小张贴较多,司法所安排王某负责清理她居住单元从一楼到她家楼层的小张贴。邻居们每次看到她在清理小张贴,都会很热情的和她打招呼,夸赞她。她感受到了邻里的热情,也培养了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在社区服务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邻居的认可和信任。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司法所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对王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她树立生活信心。与王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她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她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她,让她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邀请东昌区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对王某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她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 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准备去王某家走访,王某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问能否第二天再去家访,说其身体不适,想去医院做个检查,工作人员听到其电话中的声音非常虚弱,不放心她一个人去医院,匆忙赶到医院陪同王某,帮助王某挂号、排队约检查、缴费,一直忙到中午才做完了检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真心、真诚打动了王某,王某激动的热泪盈眶,她说已经好多年没有人这么关心她了。除了每月固定的走访外,每逢节假日前夕,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会去王某家看望,陪她聊聊天,给她做心理健康辅导。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矫正小组的时候,司法所遇到了难题,因为家庭的矛盾,王某已经和儿子、儿媳一年多没有来往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联络,终于将王某外出务工的儿子和儿媳请到了司法所,向他们介绍了王某的犯罪经过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希望家属可以作为协助监管人配合我们的工作,通过亲情的角度,也希望王某的儿子、儿媳能够不计前嫌,对王某多一些关心。王某的儿媳同意作为王某的监管人加入矫正小组,也愿意经常去王某的住所看望王某。在多方努力下,建立起了由司法所所长担任矫正小组组长,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公益性岗位、社区与王某较为熟悉的工作人员、王某儿媳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各司其责,对王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电话访问、定期走访、个别教育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王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王某所在社区有一支志愿者队伍,司法所邀请志愿者队伍中的大爷大妈们,配合司法所做王某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因为年龄相近,平时熟悉,王某与志愿者们相处的非常融洽,志愿者们在与王某日常聊天时,适当地加入对王某的劝导以及思想教育,王某很愿意接受,偶尔也会加入志愿者的巡逻队伍,给社区的治安也做出了一份贡献。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劝慰及开导,王某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犯罪的危害性,认罪悔罪深刻。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积极引导下,在其家人的全力支持配合下,王某终于驱散了原来的心理阴霾,脸上开始有了笑容,有了正常的社会交往。她表示一定要忘掉过去,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以实际行动回报家人及社会对她的关爱。
【小结(或反思)】
此案例中,司法所采取了真情感化教育的方式,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对于年龄较大、身体不便的社区服刑人员,尽量以个别教育为主,可以增加定期、不定期家访次数,既做好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工作,也保障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 充分发挥社会 力量 、专业人员 、家属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