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毒品”是一个让人胆颤心惊的词语,自它诞生起围绕它的永远是一些负面的词语,比如: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偷奸耍滑......它曾经轰开了封闭的清朝,它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它让无数家庭破碎,它是所有国家都想攻克的世界性难题,它是牢笼里的魔鬼正在一点点侵蚀封闭的铁锁。 我们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员,冲锋在戒毒战场的第一线,完成祖国交给我们的任务——坚守底线安全,但新时期有新挑战,在当下我们又有了更繁重的任务——治本安全观,要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提高戒毒人员的出所操守率、操守时间,这标志着国家已经吹响了向毒品这个世界性难题挑战的号角,现在是检验我们战斗力的时刻。 就本人与戒毒人员交往的经验来看,要做好对戒毒人员的矫治工作首先要针对戒毒人员的成长环境、家庭状况及社会因素进行调查,做到知己知彼,其次可以通过谈话及日常管理对戒毒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了解,从而寻找突破点,最后对待戒毒人员要保持平和心态做好沟通交流,要获得戒毒人员的充分信任,使得戒毒人员能够敞开心扉。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张某,男,1969年生,小学文化,离异,湖北阳新人。1992年至今,曾因强劫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等在武汉、沙洋、阳新等地服刑,2008年开始吸食毒品。2010年因吸食毒品在黄石市强戒所强戒,2017年第二次在黄石市强戒所强戒。通过入所心理测试和观察,张某冲动型指标较高,喜欢争强好胜,交际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自信心。 (二)现实表现及调查 1. 张某入所初期心理焦虑烦躁,对毒品危害认识不深,认为花自己的钱购买毒品又不危害社会没什么错。 2. 该戒毒人员入队初期不能很好的遵守所队纪,并时有违纪情况发生(违反规定吸烟等)。 3. 由于以前懒散惯了,没有做过劳动吃过苦,造成该戒毒人员在入所初期劳动漫不经心,难以完成习艺生产任务。 通过日常谈话及其本人撰写的《我的人生经历》了解到该戒毒人员劣根性较重,法纪观念淡薄,有4次服刑经历,并且服刑期间不能受到委屈,有打架斗殴行为,自2008年开始吸食麻果,后来一发不可收拾,迷恋上吸毒的感觉,有2次强戒经历,入所之前在阳新进行采砂工作,收入较高,在当地人员关系较好,同家人关系尚可,对儿子感情较深。 (三)教育措施 1. 普及法律常识。为让其戒毒首先需要使他能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民警首先列举了其他同戒人员的悲剧事例,其次播放了《禁毒战争》这部纪录片,再次告知其《禁毒法》、《禁毒条例》的部分内容,最后通过其自身的多次违法犯罪记录为例子传达违法的后果。张某期初对于矫治还有一定的兴趣,能够认真的去听,还能时不时的附和几句。时间长了以后,民警通过其肢体语言及神态表情发现张某有厌倦情绪,对教育矫治出现抵触。 2. 加强谈话教育。民警增加了谈话次数,转变了谈话内容,在之前的谈话中能够发现张某在谈到家人及儿子的时候会出现伤心的表情,这就足以证明家庭及孩子在张某心中占有较大的分量。民警针对他的家庭情况,抓住“亲情”这一重点要素进行心理矫治。给他描述了许多和睦美好的家庭生活,以及亲人之间应该怎样相处相待,才会过得更好。特别是对于孩子,自己应该毫无理由地承担起做一个父亲的责任,要为孩子的前途着想。告诉他一个人要勇敢地面对困难,承担责任。通过亲情感化法的运用,渐渐地打开了该戒毒人员的心灵之门,让其能进一步接受矫治。该戒毒人员在“亲情”感化的作用下,有了一定的转变,能够配合教育矫治。 3.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平时的交流谈话中,民警发现该名戒毒人员在人生价值取向上扭曲很严重。第一,好逸恶劳思想严重。总是想可以不通过劳动而获得巨大的财富。第二,自我约束能力差。能够认识到一些事情的错误,但总是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时常明知故犯。第三,暴力思想较重,认为受到委屈,暴力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去找干警进行处理比较丢人。针对张某的情况民警让其投入习艺劳动,逼迫其进行习艺劳动,掌握一技之长,穿插着给其讲一些劳动创造世界和美好幸福人生的道理。把历史上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人物悲剧告诉该戒毒人员,希望他能摒弃“好逸恶劳”的恶习。针对他约束能力差,暴力思想较重,采取常规化的集体生活作息行为训练,严格要求他遵守规范,和睦地与他人相处,宽容大度。并且耐心地对其说明在这里的集体生活和回到社会后的生活其实是一样,同样有生活上的规则,不能严格约束自己,不与人和睦相处将会导致很多不好的结果。通过这样的矫治方法,以求促使张某养成遵规守纪、和睦大度地与人交往的效果。
【案例思考】
在本案例中,民警通过谈话教育转化张某的过程中,先开始从法律角度探入,发现张某产生抵触情绪后,及时转变谈话切入点,对张某进行“亲情”感化教育,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病态心理,增强其生活偏心和对社会、家庭的责任信心,进一步鼓励戒毒人员从实际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摒弃“好逸恶劳”之恶习,待戒毒人员愿意接受的时候,再科学地运用专业书刊、法律条文对其进行普法教育,使其正确地认识毒品的危害和国家法律遵守的重要性。目前该戒毒人员在对表现良好,对戒毒后的生活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