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3月开始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1号旺座中心东塔1916室,已经不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803A办公。截至2018年9月11日,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仍未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2018年9月18日,本机关作出朝司罚决字[2018]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经查明,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博律师,作为律所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不力违法行为属实。有投诉书、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工作记录、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询问笔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陈博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朝司罚决字[2018]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佐证。2018年9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决定给予陈博警告的行政处罚。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附: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朝司罚决字[2018]009号 被处罚人:陈博,男,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机关于2018年5月30日受理了投诉人北京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本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已经不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803A。 2018年9月6日,本机关以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涉嫌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立案。2018年9月11日,经本机关调查核实: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3月开始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1号旺座中心东塔1916室,已经不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803A办公。截至2018年9月11日,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仍未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2018年9月18日,本机关作出朝司罚决字[2018]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投诉书、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工作记录、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询问笔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陈博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朝司罚决字[2018]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佐证。 本机关认为:陈博作为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负有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陈博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