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1974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铁力市。2016年12月,张某某因犯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被黑龙江省桃山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2017年1月9日,张某某到铁力市司法局报到,由辖区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监督管理。

【被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1、2018年6月19日,司法所接到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某妻子报告称,2018年6月18日,张某某在家中因自己玩手机而产生不满情绪,两人争吵后,对她实施了家庭暴力,6月19日经铁力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耳膜穿孔,因此,要求司法机关必须惩处张某某。 2、接到当事人情况反映后,司法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居住地村民委员会进行走访核实,村民委员会证实了该情况的真实性。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往铁力市人民医院,走访了张某某的妻子,并咨询了刘某某的主治医生,主治医生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刘某某确实是耳膜穿孔,建议入院观察治疗一周。为进一步核实事实真象,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到司法所汇报情况,张某某承认实施情况,表示愿意接受司法所的处罚。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将张某某打人的事实,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调查取证材料一并上报铁力市司法局。 (二)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情况 2018年6月20日,铁力市司法局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情况,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张某某故意伤人情况上报司法局党委,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提请铁力市公安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情况 铁力市公安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通知铁力市司法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由铁力市公安机关送达铁力市拘留所执行行政处罚。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效果 张某某被执行行政拘留后,认真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2018年6月25日,铁力市司法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铁力市拘留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了走访。张某某表示对自己的粗莽行为非常后悔,并表示从现在起好好对待妻子,修复原来已有的伤痕和夫妻关系,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此外,社区矫正期间一定服从管理,参加法制教育和理论学习。定期参加社区服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不违规、不越界。按时汇报思想,遇到大事及时向司法所报告。请司法局和司法所的领导放心。同时,铁力市司法局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对张某某进行了说明,张某某表示非常理解,自己的行为是咎由自取。 (五)提请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2018年6月20日,铁力市司法局建议铁力市公安局给予张某某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将《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抄送铁力市人民检察院。为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铁力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全程参与监督。2018年6月20日,铁力市公安局向张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通知铁力市司法局,并抄送铁力市人民检察院,铁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铁力市司法局及所属司法所的这项工作适用相关法律适当,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利用本案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将此案件做为一个典型案例,利用每月八小时的学习时间向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通报,进一步警示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要碰撞法律的红线。

【小结】

对于那些法制观念淡薄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而且还要做到以下几项工作:1.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特别要注重个案教育,要因地制宜。2.开展排查走访,不仅重点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经济收入、思想波动、重大变故、学习教育,同时也应该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3.要加强多部门合作。积极协调宣传、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以预防为主,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4.做好应急预案及演练。针对突发案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变处置突发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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