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蒋某,男,48岁,小学文化,重庆市荣昌区人,1996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隆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2年5月刑满释放;2012年1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3年6月投入永川监狱服刑改造至今。自投改以来,蒋某在改造中多次不服从民警的教育管理,经常以各种理由抗拒劳动改造,蒋某消极改造行为对监区正常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蒋某从小缺少父母管教与家庭关爱,小学就辍学,随后混迹于社会中,在社会中讲究哥们义气。1996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2年5月30日刑满释放以后不久就以帮哥们照看赌场为生,2002年10月17日受他人安排伙同多人去打砸刘某赌场,并持刀对刘某等人进行砍杀,最终致使刘某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蒋某未选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是畏罪潜逃至福建等地躲藏多年,于2011年10月21日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现实改造表现 蒋某自投改以来,在改造中不服从民警的教育管理,好逸恶劳,经常以各种理由抗拒劳动改造,要求民警为其降低劳动任务,服刑期间抗拒劳动、顶撞民警教育。 3.心理行为分析 (1)COPA-PI显示:性格趋于内向,好静,孤僻不合群,厌恶社交集体活动,极不愿意与别人打交道,人际交往能力差,朋友少;思维迟钝,愚笨,平时特别不爱动脑子,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差,思维混乱缺乏逻辑性,思维不灵活、反应不敏捷,效率低;明显缺乏同情心、责任心,极其自私;凡事较自有主见,独立性较强,不太依赖别人和受制于他人。 (2)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喜欢与人谈话,话多,喜欢人多的场合;能与其他人正常交往,有一定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精神,人际关系较好;情绪不稳定,对于各种刺激反应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毫无任何掩饰倾向,所回答的问题真实可信。 (3)SCL-90量表显示:可伴有心慌、心跳快的感受,易紧张,偶可见出汗,也会采取一些掩饰举动。 4.顽固症结分析 (1)好逸恶劳,言行极其不一。蒋某在劳动改造中以各种理由逃避劳动,希望能降低劳动任务或者调整劳动岗位,总是觉得别人的劳动岗位轻松,并向民警保证换岗后会安心劳动改造。民警曾为其换岗,但其自身感觉达到其目的后,在新岗位上更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仅不能完成劳动任务,还造成了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 (2)认知偏差,态度消极悲观。蒋某现年48岁,自认为自己属于年纪很大了,小病大养思想严重,在医生还未给出诊断结果时,蒋某就已感觉自己病情严重,习惯于参照极端的例子对比自身病情,认为自己参加劳动改造会使自己的病情恶化,身体也越来越差,还会导致更严重后果。 (3)文化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蒋某为小学文化,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遵规守纪意识差,对于自己屡次违规违纪被处理,蒋某不能认识错误,并认为主要责任不在自己。 (4)亲情缺失,缺少信任责任。蒋某父母均已经过世,曾经有过未婚妻,但也早已经改嫁他人,其与未婚妻育有一女现随其哥哥一起生活。缺少亲人的关爱,也进而引发对于其他人也不信任,也未能学会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二)教育转化过程 1.对症施治,逐步获取信任。主管民警在平时加强了对蒋某的关心帮助,特别注意关心其身体和病情,民警通过询问医院医生和查阅相关资料帮助蒋某了解自己的病情情况,让其明白其病症是可以治疗和缓解的,降低了蒋某的思想负担。在平时的个别谈话时了解到蒋某喜欢看电影,民警利用蒋某的这种爱好寻找共同话题,拉近关系,消除隔阂,让蒋某不再对民警的教育有抵触心理,为下一阶段转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宽严相济,持续温暖关心。蒋某在情感上非常渴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关心和帮助,民警对蒋某一方面加强行为规范、监规纪律方面严格要求,鼓励蒋某加强对自身要求,在蒋某行为表现有所好转时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与此同时民警还在生活上对其关心帮助,让其感受到民警带来的温暖,蒋某最终明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改造转变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并且获得了民警的尊重,逐渐融解其内心对抗的坚冰。 3.学习案例,精准分析问题。民警在进行教育时为其多讲述正面积极的成功案例,讲解别人成功的经验,不仅在于聪明才智,更重要的是是通过勤劳和奋斗,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好逸恶劳的思想,教育其在改造过程中通过辛勤的劳动来获得他人的尊重,创造自身的价值,并养成勤劳的良好习惯。 4.找闪光点,创造自身价值。在蒋某具有一定悔过意识的基础上,民警帮助其分析了自身的优势所在,发现其在劳动的过程中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都比较强,引导蒋某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学习和提高劳动技能,鼓励其在多个岗位上锻炼自己的劳动技能,做劳动生产中的多面手,从而在劳动技能的学习中获得满足感,还能获得减刑奖励,并洗刷自己的罪恶,明白通过劳动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通过劳动可以体现自身的价值,让其真正了解劳动改造的目的。 5.联系家人,获取亲人支持。在谈话教育中蒋某比较担心自己女儿的生活和学习及父女之间的关系,民警电话联系到了蒋某的哥哥,了解到蒋某的女儿现在同其哥哥一同在福建生活,民警在电话中引导其哥哥在平时的亲情电话中鼓励蒋某积极改造,遵规守纪,强调监狱和罪犯亲属间应共同合作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民警还让其哥哥劝说蒋某女儿给蒋某写信鼓励其好好改造。蒋某哥哥答应会劝说其女儿写信,并表示在今年年底回重庆过年的时候带蒋某女儿来探视蒋某。蒋某得知女儿有可能来看望自己,对此很高兴,希望自己能缓和父女之间的紧张关系,并表示出狱后会承担起自己当父亲的责任,照顾好女儿。监区民警及时联系社区为其女儿的就学保障办理低保手续。通关亲人的关心,逐渐唤醒蒋某的父爱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悔罪意识,消除了蒋某消极改造拖混刑期的错误思想。 6.告别过去,争做守法公民。民警引导蒋某对于其多次违法犯罪的经历进行深刻分析,自己为什么会一次次的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自己对生活和工作没有计划,不愿意脚踏实地的劳动,总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讲清蒋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不仅给社会和被害人带来了的伤害,也让自己的家庭破裂,未婚妻离开自己,女儿没有父亲的陪伴,自己也失去了自由,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却在监狱中度过。通过一段时间的守法教育,让蒋某通过思考和总结,认清了犯罪的危害,并下决心彻底告别旧我,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的守法公民。 (三)预期矫治目标 1.树牢身份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对法律常识和监规纪律的教育学习,加强蒋某遵规守纪教育,明白劳动改造的重要性,鼓励其克服自身困难,积极投入到改造中,争取早日获得减刑回归家庭。 2.持续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民警通过电话走访等多种方式,争唤醒蒋某父亲责任,取亲属的支持与帮助,充分发挥亲情帮教作用,重建亲情意识,
【教育改造成效】
管理民警通过法律法规教育、真诚沟通、亲情帮教等多种方式,与蒋某逐步建立互信关系,并持之以恒运用案例警示等系列举措,深挖蒋某犯罪根源,纠正其认知错误,循序渐进地引导其消除不良思想,不断提高改造积极性。经过教育后,蒋某重拾了对未来人生的信心,并重新树立人生规划,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主动接受民警的教育管理,更为积极地接受改造,经监狱教转小组一致研判,蒋某顽固情形已消除,教育转化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