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陈某携带自己的手机来到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保全内容主要是微信聊天记录。因其公司员工王某私自将公司资金转给第三人发生诉讼纠纷,现需要通过陈某与王某微信聊天内容确认王某私自转账这一事实,以微信聊天记录的公证书作为请求王某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的有效证据补充。 证据保全主要内容是登录微信账号、截屏并保存与王某的聊天记录,打印截屏图片等重要内容,操作过程使用公证处的摄像机进行摄像,陈某在摄像过程中对部分内容进行着重讲解。摄像开始后,首先公证员舒某对陈某携带的手机进行拆卸清洁性检查,确认陈某自身携带的手机的型号、微信持有人的个人信息、微信聊天对方的个人信息,由于微信没有实名制,所以对微信聊天对方个人信息的录制仅限于头像、微信号、来源等。录制结束后,公证处对摄像机生成的视频和截屏图片刻成光盘,放入信封密封,工作人员及陈某在信封密封处签名。 微信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通讯工具,作为电子媒介的微信保存了大量文字、语音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起到证明人与人之间实施的行为或发生的事实,甚至可以称其为电子证据。但因其易篡改的弊端,真实性屡受质疑,公证作为国家法律信用体系重要的一环,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克服微信这类电子证据的弊端,提高“微信证据”的证据效力。陈某这一案例中,正体现了这种特性,通过公证的形式将与对方的微信聊天信息固定下来,使其成为未来诉讼证据链条上的关键一节。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桂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陈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为维护其相关权利,避免证据灭失,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对其微信上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类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于XXXX年XX月XX日下午在我处304办公室,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蒙某,摄像人员李某及申请人陈某开始进行保全证据,保全证据的主要过程如下: 编者注:中间步骤省略。 陈某的上述操作过程有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蒙某现场监督,上述取证过程现场全程摄像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 兹证明本公证书相粘进的附件共十二页(见附件一)均为现场截屏所得的截屏图片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相粘连的光盘一张(见附件二)为现场拍摄刻录所得,光盘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光盘我处存档一张。 附件一:现场操作所得的截图片打印件一份,共十二页; 附件二:光盘一张(已密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