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交通事故受害人马某肩袖损伤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2019年9月30日17时50分,马某驾驶皖XX号小型四轮电动车,沿XX县XX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XX路口处,与庄某驾驶皖XX号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经医院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因赔偿纠纷XX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需要,受诉法院委托本所对上述委托事项予以评定。 一、资料摘要 1.XX医院2019年9月30日门诊病历记录:车祸致右侧肩、胸部疼痛1小时。PE:神清,右面颊部轻度肿胀,压痛(+),右胸部压痛(+)。右肩肿胀,压痛(+),抬举活动受限。初步诊断:右肩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2.XX医院2019年10月7日门诊病历记录:右侧面部外伤一周,伴双侧耳朵闷胀。检查:右侧面部未见明显异常,双侧外耳道通畅,耳膜内陷。诊断:分泌性中耳炎。 3.XX医院2019年10月7日门诊病历记录:右侧肩关节及右侧胸部疼痛8天。检查:右侧肩关节处压痛(+),右侧肩关节活动受限,右侧胸壁处压痛(+)。诊断:右侧肩袖损伤可能。 4.XX医院2019年10月8日门诊病历记录:右肩外伤后疼痛活动受限8天。检查:右肩稍肿胀,大结节压痛。诊断:肩袖损伤。 5.XX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号:1017216):入出院日期: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18日。出院诊断:右侧肩袖损伤,右侧肱二头肌长头肌腱损伤。 二、入院时主要状症及体征 患者因右肩外伤后疼痛上举受限9天入院。受伤当时在当地医院摄片示:未见明显骨折,予以外用药物止痛处理后疼痛稍缓解,但右肩不能主动上举,提重物时疼痛剧烈。MRI示:右侧肩袖损伤,右侧肱二头肌长头肌腱损伤,关节囊积液。查体:右肩关节无明显肿胀,大结节处压痛,前屈抗阻试验阳性。 三、住院治疗经过 入院后于2019年10月11日在全麻下行“右肩关节镜探查+肩峰成形+肩袖修复术”,术中见关节腔滑膜轻度增生,肱二头肌腱稍肿胀,冈上肌腱全层破裂。术后止痛对症治疗。

【鉴定过程】

鉴定人员:王广明 曹木生 鉴定日期:2020年4月28日 鉴定地点:本司法鉴定所 鉴定内容:对被鉴定人马某进行法医学检查。 鉴定方法: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检查。 鉴定仪器:直尺AMJD-L-01、量角器AMJD-L-02、阅片灯AMJD-L-07、照相机AMJD-L-08 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检查结果:2020年4月28日在本司法鉴定所对被鉴定人XX进行检验。诉右肩关节疼痛伴活动受限。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清合作,回答切题,步行入室。右肩部见4.5cm手术疤痕,右肱骨大结节处压痛(+),右肩关节活动受限,前屈上举140°(左160°),后伸20°(左40°),外展上举130°(左170°),内收20°(左40°),水平位内旋50°(左80°),水平位外旋50°(左80°),余未见明显异常。 阅片所见: XX医院2019年10月7日MRI(片号:0085932)示:右侧肱骨头退行性变,右侧肩袖损伤,肱二头肌长头肌腱损伤,关节腔及喙突滑膜囊积液; XX医院2019年12月15日X线(片号:26277)示:右侧肩袖损伤术后,可见两枚螺钉内固定影。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鉴定材料包括病史记录,结合鉴定时查体和阅片所见分析说明如下: 被鉴定人马某因交通事故致右侧肩袖损伤,右侧肱二头肌长头肌腱损伤。所致损伤经临床行右肩关节镜探查+肩峰成形+肩袖修复术。本次鉴定时检查见,右肩部见4.5cm手术疤痕,右肱骨大结节处压痛(+),右肩关节活动受限。据此损伤结局,综合损伤部位和程度,治疗手段,依据所测结果计算其右肩关节功能丧失达35%,依照两院三部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符合第5.10.6条11款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马某因交通事故致右侧肩袖损伤,右侧肱二头肌长头肌腱损伤术后,遗有右肩关节功能丧失达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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